为什么不建议法学论文使用“文献研究法”?
2024/7/29 16:15:37 阅读:18 发布者:
相信大多数人都听说过这样的法学论文写作的建议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和终稿中不要出现“文献研究法”,因为“文献研究法”不是一种法学研究方法
这个建议一半对、一半错!
法学研究方法中①确实不存在大家“误解”的“假文献研究法”,但②并非不存在“以文献为对象的研究方法”,③后者属于法律实证研究方法的一个分支
一、对“文献研究法”的普遍误解
1 什么是假文献研究法:通过阅读专著、期刊论文、法院裁判等书面文献来获取信息和知识的方法
2 什么是法学研究方法:研究、分析和解释立法目的、制度原理、法院裁判逻辑等法律现象的方法论
3 两者的本质区别:假文献研究法只是旨在获取知识和信息的手段,无论如何不会推导出规范性结论(如某一法律条文中的抽象概念“应当”如何解释等),而法学研究方法的目的正是为了获取这些规范性结论!
4 因此,1+2+3→“假文献研究法”不是“法学研究方法”
二、以文献为对象的两种研究方法:①文献计量法;②文献内容分析法
1 文献计量法是一种定量分析方法,其主要关注文献外部特征(通常包括文献数量、作者、关键词和引证等)。
2 文献内容分析法以定性的问题假设为出发点,通过找出能反映文献内容的一些本质且易于计量的特征,将以语言表示的文献转换为以统计数字描述的资料,并从统计数据中得出定性结论,以达到对文献内容更深刻的认识
3 这两种方法中,法学界较为常用的是文献计量法:
3-1例如,侯猛老师就以青年学者的“引证情况”为分析文本描述中国法学的研究现状(见图1)
3-2 又如,周翔博士和刘东亮老师运用大数据技术,选取法学文献中本质且易于计量“语料”,研究中国法学研究是否脱节于实践(见图2)
三、法学论文写作建议
1 仍然建议: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和终稿中不要出现“文献研究法”之表达
2 进一步建议:如果确实需要展开以学术文献、裁判文书为对象的实证研究,大胆地写上“文献计量法”或者“文献内容分析法”,这是创新点
3 落地建议:未必需要把这两种方法作为整篇论文的支配性方法;只作为一章或者一个小节,也是可以的
4 比如,在“导论”或者“……的实证研究”部分,可以就某一与拟研究问题相关的关键词进行检索,考察对比裁判文书或者学术文献在不同时间段内关键词出现的频率、关键词的用法、关键词所处语境的变化等,来说明问题的理论或者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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