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自己已经发表过的论文算重复吗?
2024/6/14 18:15:01 阅读:29 发布者: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先了解下引用和自我抄袭的定义。
引用分为直接引用和引用观点。
直接引用是指引用原文,后面用括号写出作者名,年代,原文的页数。
引用观点是指借用原文的一个想法,但是自己改写,而不是直接抄原文,后面用括号写出作者名,年代。
自我抄袭是指重新使用自己以前已经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而未在参考文献中明确引用。
也许有人说,自我抄袭这个概念似乎可笑,但它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与普通抄袭(没有标注引用的抄袭他人文章内容)和其他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一样具有严重后果。
其实,引用自己已经发表的论文就和引用别人的论文一样,应该说明这个观点是引用。一般情况下,按照按照规范的论文写作方法去进行写作,规范引用,论文检测系统是不会判断标准引用为抄袭的。
不少教育工作者认为,学生引用自己以前的研究论文而不在参考文献中注明是非常不妥当的做法。
通常这种情况分为这几种:
①在论文中使用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内容,却不加引注。
②合作作者在论文中使用自己(或其中一个作者)已发表文献中的内容,却不加引注。
③在论文中使用自己已经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中的内容,却不加引注。
④论文的主要内容源于自己已经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却不加说明。
基本上,作者有义务通过适当援引这些文字并标注以前发表的文献,让读者知道该文字的来源,不论这些文字是作者本人以前在校报、期刊、博客还是其他公众媒体发表过。
正确的引用方式如下:
1.在文中注明。把引述内容置于引号内,并在引号前或后说明被引用者的姓名和出处;
2.通过页下注或尾注的方式指明作者姓名、译者姓名、作品(文章) 名称, 最好是出版社、版次、页码等一并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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