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论文中的量和单位:语言与符号
2024/5/8 14:11:30 阅读:29 发布者:
科技论文的撰写涉及到自然语言和人工语言的使用。在人工语言中,计算机语言、形象化图形、以及抽象画的符号等都被统称为人工语言。其中,量和单位的命名和符号是科技论文中最广泛使用的人工语言之一。科技论文对于量和单位的规范使用对机器翻译、情报检索等信息处理至关重要,也有助于国际科技文化的交流与传播。
一、法定计量单位的起源
1960年,国际计量大会通过了国际单位制(SI),成为科学、实用且有利于国际交流的标准。多数国家纷纷采用SI,我国也在1984年颁布了《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并于1985年通过《中华人名共和国计量法》。该法明确规定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作为法定计量单位。
二、法定计量单位的实施情况
我国自实施法定计量单位以来已有20多年,但在使用量和单位的名称、符号、书写规则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科技期刊是科技论文的主要载体之一,尽管在实施法定计量单位方面积极,但执行情况并不乐观。
三、在科技论文中,存在以下七种常见错误
(1) 使用已废弃的量名称和非法定单位或量符号,如比重(应称为相对密度)、斤、千克力(kgf)等。
(2) 随意为量符号起名,未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量符号,如用W、P、Q代替m(质量符号)。
(3) 不善于使用词头构成十进倍数或分述单位,出现词头使用错误、重叠使用等情况。
(4) 将不是单位符号的符号,如ppm、hr、Joule,作为标准化符号使用。
(5) 对单位符号进行不当修饰,如添加下标、缩写点、复数形式等。
(6) 非普及性书刊使用单位的中文符号,例如将“p=250 帕”错写成“p=250 帕斯卡”。
(7) 在图、表中未采用“量/单位”的标准化表示法。
四、国家标准的规定
1993年,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100~3102-93《量和单位》,规定自1994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法定计量单位,并要求在1995年7月1日以后的科技书刊、报纸、新闻稿件、教材等中使用量和单位的名称、符号、书写规则应符合新标准的规定。
科技论文中量和单位的正确使用是信息处理和国际交流的基础。尽管我国在20多年来已经实施了法定计量单位,但在实际应用中仍存在一些常见错误。科技期刊应在规范论文撰写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对法定计量单位的执行水平,以促进科技信息的准确传递和全球科技文化的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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