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的著作权是受永久保护的吗?
2024/9/18 16:54:22 阅读:27 发布者:
著作权是作者对其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包括人身权、财产权以及作品的传播者(如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出版者、广播组织等)所享有的邻接权。
著作权的保护期并非全部永久,视情况而定,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著作权无限期受保护
这主要是指著作权的人身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表权等。
拿署名权来说,一个作品,即使过了几十年、几百年上千年,只要你是著作者,那作者就是你,不可能是别人。就像《史记》《西游记》,尽管经历上百年上千年,我们还是知道它的作者是谁,这就是署名权受保护。
2.保护期限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
这一点适用于自然人的发表权和财产权,主要包括复制权、发表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如果是独著的作品,保护期截止于作者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多人合作的作品,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3.保护期为首次发表后的50年
这一点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主要包括两种:一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二是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电影作品及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保护期截止于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注意:作品创作完成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给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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