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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2/7/8 14:21:57  阅读:393 发布者:

现转发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详见附件1),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及时上报。具体事宜如下:

一、科技管理办公室受理范围

1.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2.产业化培育项目。

二、申报网址

项目申请人需注册并登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124.235.216.242:18080/eduxm)填报项目申报信息,盲审表请在系统中下载填写后上传系统。学校审核通过后生成项目申报书。请项目申请人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所在中层单位,并填写《申报2023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承诺书》(详见附件2),承诺书需签字后上交到所在中层单位,由中层单位按照时间节点统一将申报书电子版和承诺书纸质版报送至学校科技管理办公室。

三、项目执行期和资助强度

1.项目执行期原则上应为2,即项目起止时间应为2023-01-012024-12-31

2.按照教育厅历年指南通知要求,原则上科学研究项目及产业化培育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三个层次,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不高于2.5万元;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不高于 5 万元;重大项目资助经费不高于10万元。以上供项目申请人参考申报。

四、相关要求

1.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立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不得申报2023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3.按照《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 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有关精神,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2023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省级科研专项”是指通过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含省级财政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由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省级科技(社科)计划(专项、基金等),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立项的科研项目。

4.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遵守科技伦理规范,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在科研诚信禁止申报处罚期内的人员及因主观或人为因素终止、撤销项目的,不能申报2023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项目内容不允许违背国家和吉林省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须经本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合格后方可申报(需提供本单位医学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合格证明)。由于课题申报方式为线上系统申报,评审过程涉及通讯评议,涉密项目请不要申报。

5.严禁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如发现有此类问题,将撤销立项、收回资金,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申报流程及时间

1.校内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72316:30

2.请各中层单位于7241600前将申报汇总表最终版发送至邮箱wenya@jlu.edu.cn。邮件请以“中层单位+教育厅申报汇总表”命名,学校将对所报项目进行查重查超。

3.请各中层单位于82日将汇总表纸质件一式一份(需签字盖章)、汇总表电子版、《申报2023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承诺书》纸质件(需申请人签字)、申报书电子版(请以项目申请人姓名+中层单位命名)、医学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合格证明纸质版报送至鼎新楼A541室。请各中层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六、联系方式

1.教育厅联系电话:82741626

2.技术支持联系电话:85583330

3.校内联系人:闻雅   王忠江  王艺博    85167489

转自:吉大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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