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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处关于申报2023年度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

2022/7/5 15:20:52  阅读:328 发布者:

各单位:

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正式启动我校申报2023年度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科研计划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数额依据学校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立项率、立项数量和结项率动态调整。市教委下达给我校的限额数为:社科计划一般项目18项,科技计划一般项目2项。

一、申报方向和总体要求

一般项目要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聚焦“十四五”时期北京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科技一般项目依托理工农医类学科,社科一般项目依托人文社科类学科,理论联系实际,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文化传承创新。项目应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引导优秀青年科研人员“不追热点,把冷板凳坐热”,围绕数学、物理、生物、信息、哲学、历史、文化等研究领域,加强基础研究,积极自由探索,夯实学术基础。

二、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应为市属高校专任教师,鼓励一线教学和科研人员申报。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研究、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科技一般项目35周岁以下申报项目数额原则上不少于90%,社科一般项目35周岁以下申报项目数额原则上不少于90%。每个申请人限报1个项目。

2、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大、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负责人;

2)所主持的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被撤销者;

3)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没有按时结项的,暂停2年申请资格;

4)已承担过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5)原则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且40周岁以上;

6)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3年度申报资格。

三、资助经费

科技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社科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均为3年。项目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项目经费按照《北京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京财教育〔2018521号)要求,实行规范的预决算管理。

四、申报方式与申报时间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者通过北京市教委科研管理平台(http://kyglpt.bjedu.cn,以下简称“平台”)撰写申请书。

申请人自行在平台上注册个人账号(如已有账号,则无需重复注册),学校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平台在线填写和上传申报材料电子文档。请申请人于710日前在线提交申请书。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对申请书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出现申报资格不符、一题多报、虚假申报、学术不端等现象,经查实后,项目相关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市教委各类项目,同时市教委还将核减学校下一年度申报数量。

2、为保障项目质量,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文玮、刘佳

2022617

转自: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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