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2022年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5/19 14:23:13 阅读:373 发布者: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发挥会员单位研究力量和一线优势,推进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规范管理与提质增效,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现启动2022年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选题方向
选题应贴近教育政策、理论发展和教育实践的需求,聚焦中外合作办学领域突出问题和重点议题,结合已有研究基础,坚持问题导向,重视成果应用,为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提供及时、准确、务实和前瞻性的参考。申报课题应立足于办学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中外合作办学领域的重要选题。
1.资助经费课题选题方向
(1)中外合作办学在线教学质量保障实践研究
(2)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国际化人才培养研究
(3)中外合作办学外方引进课程混合式教学实践研究
(4)中外合作办学非通用语种及复语型人才培养研究
(5)中外合作办学国别与区域实践研究
2.自筹经费课题选题方向
应主要围绕中外合作办学领域的重点问题,结合本单位的特色、优势和需求,自主选择研究课题进行申报,课题需具有较好的普遍性和针对性。
二、课题资助标准
1.资助经费课题:若干项,交流协会资助人民币1万元/项。
2.自筹经费课题:若干项,课题负责人自筹经费。
以上两类课题皆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给与经费配套支持。
三、课题立项及结项要求
1.课题立项。交流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课题立项评审,立项名单将通过交流协会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课题负责人发出课题立项通知。
2.课题结项。所有课题要求在1年内完成,课题结束前一个月内,课题负责人需根据不同类型课题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2万字左右)和结项总结,交流协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课题结题审批通过后,颁发《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课题结题证书》。
3.成果所属及要求。课题研究应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如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应注明为“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
4.本次课题申报工作与《教育国际交流》杂志合作,成果将择优在杂志上刊登。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及所属单位提出申请,报交流协会秘书处撤销课题,追回课题经费,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4)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5)不能如期完成课题任务;
(6)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7)无故终止课题研究工作。
四、申报要求
1.申请范围:申请单位须为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会员单位,包括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
2.申请条件: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已结题或在研项目内容与申报课题类似的,不得重复或多头申报,如发现,即撤销课题项目,两年内不得申报。
3.申报方式:由各单位统一组织申报,每个单位推荐课题不超过2项。申请课题须提交《2022年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并加盖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公章,一式两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邮寄至我会,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注明“合作办学课题申报”)。
4.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6月15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娟、杨艳,010-66090069转8079、8919
电子邮箱:xueshubu@ceaie.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60号逸夫会议中心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学术部(收)
邮编:100031
附件:
2022年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五日
转自:学术人
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