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布了《关于2022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见附件1)、《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见附件2)、《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指南》(2023年度)(见附件3)和《2022年度北京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见附件4)。为做好我校2022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青年及杰青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面上项目与面上专项
面上项目主要资助科技人员在项目指南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技术研究。面上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20万元/项,面上专项资助强度不超过30万元/项,研究年限不超过3年。
(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定位于发现和培养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支持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开展研究,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的能力,为其尽早确定研究方向奠定基础。平均资助强度10万元/项,研究年限不超过2年。
各类项目的最终资助强度将以批准的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预算为准,请申请人根据研究项目的实际需要填报申请资助金额。
(三)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服务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导向,以培养造就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为目标,鼓励北京地区的青年学者,通过实质性国际合作,围绕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前沿研究。资助强度1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其中,“三城一区”管委会和中关村“一区十六园”管委会推荐的联合资助项目由市基金出资50万元/项,企业匹配资金50万元/项。
二、面上项目与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事项
(一)申请人的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⑴ 所在单位是依托单位;
⑵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且能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
⑶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
符合⑵、⑶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技人员,经与在基金办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项目。该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技人员实施有效管理。
2、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但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通过其在职的单位申请项目,申请时须提供导师同意申请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项目获得资助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
3、符合条件的海外科技人员,具备以下条件可以通过依托单位申请项目:
⑴ 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项目执行期在聘任期内;
⑵ 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
在申请项目时,须提供依托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文件。
4、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技人员申请项目,须由依托单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获得资助后延长其在博士后工作站的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或者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相关研究。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将上述推荐意见、依托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人为海外科技人员、在站博士后等)、导师签字函件等材料扫描为PDF文件,上传系统,并将原件随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一并报送。
5、以下科技人员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正在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何一类的,以及获得上述项目、课题任何一类支持的。
(2)1982年1月1日(不含)以前出生的。
(二)申请人管理规定
1、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1项市基金项目。
2、科技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市基金项目:(1)负责在研市基金项目1项(含)以上的;(2)负责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2项(含)以上的。
3、科技人员参加的市基金项目和负责的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合计不得超过3项。
4、申请人连续两年申请市基金面上项目(含专项)未获资助的,暂停申请市基金面上项目(含专项)1年。
5、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在市基金项目资助周期内须在依托单位任职。
三、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当是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所在单位是依托单位;
(2)1982年1月1日(含)后出生,资助期限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的时间在6个月以上;
(3)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4)具有主持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项目或课题的工作经历;
(5)具有国际合作研究经历或曾在国(境)外连续工作、学习、进修12个月(含)以上。
2、申请人须获得如下任一种方式的推荐:
(1)得到相关领域的两院院士、战略科技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的推荐(共2位);
(2)得到在京国家实验室、北京市新型研发机构、“三城一区”管委会、中关村“一区十六园”管委会的推荐(共1家)。
“三城一区”和中关村“一区十六园”管理机构推荐的代表性企业可向管委会推荐申请人,管委会根据本单位制定的推荐项目组织管理规定,结合项目经费配套情况和应用场景开放情况择优推荐。
推荐人、推荐单位应秉承严谨的态度对推荐项目进行审查,每名推荐人推荐的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项/年度。推荐人、国家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的推荐信应包括申请人的学术水平、项目的前沿性及独立性、项目与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的紧密程度等;“三城一区”管委会和中关村“一区十六园”管委会的推荐信应包括申请人与本园区重点产业的关系、经费配套企业情况及出资金额、管委会监督企业配资到位情况的承诺、园区为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提供的政策条件与服务等。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应上传推荐信的电子版(PDF文件),“三城一区”和中关村“一区十六园”推荐的还需上传申请人与匹配资金企业签订的匹配资金协议。纸质推荐文件的原件应作为附件随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一并报送。
3、以下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北京杰青项目:
(1)当年申请或正在承担市基金项目的;
(2)负责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2项(含)以上的;
(3)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
(4)获得过北京杰青项目资助的;
(5)正在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北京学者计划、首都地区领军人才等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的,以及获得上述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支持的;
(6)正在申请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等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的,以及获得上述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支持且在支持期内的。
4、国际合作及研究团队事项
(1)国际合作
申请人应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成果共享的原则,与国(境)外一流科研机构、著名大学、知名企业开展合作研究,吸引国(境)外杰出科技人才来京从事研究工作。研究期限内双方互访累计在12个月(含)以上。
(2)研究团队
研究团队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研究骨干组成,研究骨干应包括国(境)外合作者,不超过5人,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参与项目研究,但不作为研究骨干。
研究骨干及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参加的市基金项目和负责的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合计不得超过3项。上述人员参加的市基金项目是指作为申请人或项目组成员申请的市基金项目以及作为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的在研市基金项目。
四、特别提示
市基金项目是指市基金资助的面上项目(含面上专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市基金-市教委联合资助项目、重点研究专题项目(含课题申请人)、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重点项目。市科技计划课题是指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立项,并由北京市财政科技经费拨款支持的研究类课题。
科技人员负责在研市基金项目、负责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是指在市基金项目申请通知发布之日时资助期未满的项目、课题。
科技人员参加的市基金项目是指作为申请人或项目组成员申请的市基金项目以及作为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的在研市基金项目。
市基金不支持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项目申请书在不同机构中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进行多处申请。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基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五、申请书撰写要求
申请书采取在线撰写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书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面上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中研究起始时间为2023年1月;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起始时间为2022年10月。
3、申请人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在 “申报学科”下拉菜单中准确选择申报学科代码,每一申请项目可选择两个申报学科代码。申报学科代码是计算机随机遴选评审专家的重要依据,请尽量选择到二级或三级学科代码。
4、项目的预期研究成果及可考核的验收指标应合理、明确,突出学术贡献、技术突破以及学术影响力提升等。
5、项目成员简介应填写近5年来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标志性成果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项。
6、申请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
研究团队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应出具知情同意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送交。
7、合作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单位,且填写的合作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一致。项目合作单位不超过2个。
8、凡在研究过程中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履行相关程序的,需提供相关材料(例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须提供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书面材料),并以PDF文件上传材料原件电子版。
9、申请人可以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项目的专家名单,供遴选通讯评审专家时参考。
六、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申请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
1、获取登录帐号及密码
以前年度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申请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仍以原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
从未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申报过项目的申请人,请及时通过本单位科研秘书向科研处索要账号及密码。
2、提交电子版申请书
申请者可于2022年5月13日后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认真检查并确认《申请书》无误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
2022年6月14日16:00后申请人撰写、提交申请书功能停止服务,鉴于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申请人尽量提前提交。
6月13日至17日,科研处对上交的电子申请书进行格式初审。审核过程中,科研处会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请申请人务必关注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中申报项目的状态,参照修改意见及时修改完善申请书,并于6月20日前提交修改后的申请书。
3、申请者打印纸质版申请书
申请者于6月22日至6月27日16:00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印纸版申请书并完成签字及合作单位盖章手续,申请书须A4纸双面打印,并于左侧双钉装订成册。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6月28日上午11点前将本单位纸质申请书(均为原件)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科研处。申请书须经申请者签字、合作单位盖章并带有申报编号、条形码、版本号及水印,同时纸版申请书与电子版申请书的版本号必须一致。
联系人:文玮、刘佳 联系电话:83951839、83952497
转自: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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