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基金申报:不是所有的问题都是“问题”,得是一个专业理论问题
2024/10/17 16:47:28 阅读:34 发布者:
最近看了很多申请书,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虽然有“问题意识”但是没有“问题 ”,什么意思呢?这是指申报者在申请书中指出了一些现象级别的问题,比如法学研究中的同案不同判,证据不足,非婚生子女继承难等“问题”,然后申报者就声称要解决这类问题。然而这样的问题仅是“问题意识”,只能说明申报者有问题意识,有问题导向,但是这些问题并不是真正的问题,这些问题还需要来到理论层面,也就是说需要申报者透过这些现象级别的问题来到理论级别的问题才行。
项目申报要解决的问题有两个层面,一类是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这类问题多表现为一些人们能感受到的痛苦,麻烦,这多属于现象级别的问题,例如车打不着火了,这是现象级别。另一类问题是从现象级别的问题上升为理论级别的问题,变成了一个专业问题。比如上文的车打不着火是现象,但理论级别的问题可能是经过修车师傅一诊断发现是火花塞的问题。这样就使得现象级别的问题来到了理论级别。而项目申报是要求一方面问题来源于实践中的苦恼、困惑。另一方面还要把现实中的苦恼和困惑(现象级别)上升为专业理论。
比如上文的非婚生子女继承难问题,这是一个明显的现象级别的问题,这个现象级别问题是有什么理论方面的问题导致的呢?专业人士(研究婚生子女法律问题的专家)可能经过研究发现这是非婚生子女准正门槛太高,或者是证据标准要求太苛刻。这样准正、证据标准就来到了专业理论问题。所以,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也好,写论文也好,我们要知道我们解决的问题是一个理论级别的问题,而理论级别的问题要有现实根源,即来源于现象级别的问题。
但问题是,现实中很多申报者就把现象级别的问题当成了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问题,这样是不对的,还需要把现象级别的问题上升到理论级别,然后再开始分析、研究。那么什么才是理论级别的问题呢?或者说怎样才能区分出现象级别的问题和理论级别的问题呢?理论级别问题的重要标志是出现了某一个学科的专业术语,如上文的火花塞、证据标准、非婚生子女准正……
申报者们利用最后的时间再看看自己的问题到底是不是符合要求吧,一定要有学科标志的专业术语出现,要将现象级别问题上升到理论级别的问题才行哦!今年的申报季比较短,也没写太多的文章,祝愿各位申报者都能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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