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的申报有哪些注意事项?
2024/10/17 11:11:57 阅读:33 发布者:
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基本要求
1、符合科学基金的资助范围,有重要科学意义,有重要应用前景
2、研究项目的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理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具体,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可获得新的科学发展观或取得重要进展
3、有稳定的研究队伍
4、经费预算实事求是
5、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
6、申请者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的申请不超过两项
7、申请手续必须完备,所需资料必须齐全
8、已承担项目结题
9、在读研究生、兼职科研人员不得作为申请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
申请与限项规定之间有什么关系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申请的项目数,与作为负责人或者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3项。限制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中的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及研究期限超过12个月的委员会主任基金项目和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包括应急科学研究专款项目、理论物理专款项目等)。
在研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计入限制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负责人或者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以上类型项目数量累计达到3 项的,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以上类型项目。
以上项目类型中,研究期限12个月及以下,以及特殊说明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在研项目除外。
(2)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与作为负责人承担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的数量合计限为1项;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新的以上类型项目。
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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