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申请一步不能少
2024/10/16 14:07:57 阅读:29 发布者:
如果你认为基金申请只是提交一份申请便完事了,那么就大错特错了。基金申请的过程包含了:基金项目指南;基金项目申报;基金项目评审;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和结题。
1、基金项目指南
基金项目指南每年发布一次,面上项目、重点项目、专项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已立项的)、联合资助项目、人才项目每年11-12月集中发布,重大项目和新立项的重大研究计划为成熟一项发布一项。指南的形成的几个渠道:一是专家不定期向基金委学科处提交的《重点项目建议书》;一是学科处负责人集中国内外科学前沿动态、国内科学家的实力提出的;一是基金委组织专家研讨而提出的。
重点项目的立项在每年的7-8月份基金评审会上由专家评审确定;重大项目每个五年计划大约为60项,一般是至上而下,通过开研讨会、论证会后由学科处负责人在基金委通过答辩确定。
2、基金项目申报
申请者可在项目指南公布后,上网下载申请书并根据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 每年的3月20日前(如有特殊情况的申请者请事先说明)将申请书电子版传给科技处主管基金人员,主管人员将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对于申请者提出要求的我们还将组织专家和科技委成员对申请书进行把关。主管审核后通知申请者定稿,然后申请人打印申请书进行签字、上报电子版和纸质文件(两个版本必须一致)给科技处。
3、基金项目评审
基金委始终坚持“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基金项目采用两级评审制。
从4月1—20日左右各学科处对每份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包括申请资格、申请内容、申请人签名、项目组成员签名等);合格后,4月下旬至5月份,进行第一轮的五位同行专家网上电子评审(专家的选择主要是根据申请书中摘要内容和申请代码)在网上评审中,申请人可以提出回避对自己项目评审不利的评审专家;6月份所有的同行专家评审意见返回后由学科处负责人遴选参加第二轮评审会的项目(上会项目数和资助项目数比为1:1.2—1.5)7-8月召开学部评审会,在评审中基金委还对“非共识”项目进行妥善处理,保护创新性强而风险性高的项目。
4、基金项目的资助、管理和结题
申请的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在每年10-11月都会收到资助项目批准通知书或未资助通知书,受资助者按通知要求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系统下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并按要求填报电子版和纸质原件,计划书中的经费预算表,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认真进行预算;未受资助项目申请人,通过电子邮箱还将收到专家对本项目的评审意见,如对评审意见有异意,可通过电子邮箱向学科处进行申诉。
受资助者在项目执行期间,每年12月份必须对一年的基金工作进行小结,填报项目进展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1月10日前,将《项目进展报告》交给科技处主管人员;重点项目在执行两年后还将进行中期检查。
资助项目在结题时应填报《资助项目结题报告》,面上项目向所科技委口头报告15分钟,重点、重大项目由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资助项目在结题时应如实填报《资助经费决算表》,经财务处审核签字盖章后,连同总结报告(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并交科技处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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