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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教育博士综合考核安排

2023/5/15 17:20:34  阅读:154 发布者: 来源:

各位教育博士考生:

根据2023年博士招生工作安排,学校现已完成教育博士水平测试相关工作。为了做好教育博士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合格分数线

学校根据本年度教育博士的招生人数及整体情况确定基本合格分数线。各单位在学校基本合格分数线基础上,按照差额方式,划定相应专业综合考核分数线,确定复试人员。“西部师范院校师资专项”“陕西教师发展专项”“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项”“协同提质计划”等专项计划的基本合格分数线适当下延,具体如下。

1.普通计划教育博士:外国语水平达到免试条件或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大于等于50分;业务水平达到免试条件或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大于等于60分。

2.专项计划教育博士:外国语水平达到免试条件或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大于等于50分;业务水平达到免试条件或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大于等于55分。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环节由各招生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须提前公布综合考核相关安排,做好综合考核相关组织准备工作。请考生及时查询招生单位官网通知,保持电话畅通,注意接听来电或查询短信等。

三、校内调剂

因专项计划教育博士成绩分布不均衡,个别专业或个别西部联盟高校存在上线不足情况,学校将在一志愿综合考核环节结束后按程序、按规则启动校内调剂工作。

四、招生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育学部联系人:樊老师,029-85300905

心理学院联系人:雷老师,029-85303236

文学院联系人:金老师,029-85310176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何老师,029-81530829

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联系人:王老师,029-85307988

来源:陕西师范大学

转自:“考博圈”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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