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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路线图是否该标注"已完成内容"?科研人的两难抉择

2025/4/2 15:13:59  阅读:86 发布者:

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的撰写中,"技术路线图"是评审专家最为关注的核心模块之一。近期学界热议的一个焦点问题是:技术路线图中是否应该标注"已经完成内容"?标注比例如何把握?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暗藏玄机。本文下方设置投票环节,请大家投下自己认为合适的内容,看看群众的选择。

一、标注已完成内容的支持观点

1. 增强可信度的"信任筹码"

在技术路线图中标注已完成内容(如预实验数据、方法验证等),本质上是向评审专家传递"项目可行性"的关键信号。

2. 构建学术传承的连续性

当研究内容涉及团队长期研究方向时,标注已完成工作能展现学术积累的深度。在技术路线中用星号标注已发表成果对应的节点,既避免重复研究嫌疑,又凸显领域深耕优势。

3. 应对评审的"风险规避"心理

基金评审本质上是对未知研究的风险评估。标注20%-30%的完成度,相当于告诉专家'这不是空中楼阁',显著降低对研究可行性的质疑。

二、反对标注的谨慎考量

1. 创新性存疑的"双刃剑"

过度标注可能导致专家质疑项目创新价值。2022年某信息学部未过审案例中,评审意见明确指出:"技术路线中已标注完成60%关键内容,建议申请人直接申请结题而非立项。"

2. 动态调整的掣肘

科学研究具有不可预测性,过早固化技术路线可能限制后续调整空间。国家纳米科学中心某研究员强调:"我们只在关键技术节点标注方法验证结果,保持技术路径的弹性。"

目前和专家讨论的经验总结大概是:如果选择标注,最优标注比例集中在20%-35%区间。青年基金申请者:建议标注25%-30%以证明执行能力;重点项目的团队:可提升至35%展现技术储备;交叉学科项目:控制在20%以内凸显创新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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