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社科申报:评审一看就觉得不行的题目长啥样?
2025/4/2 14:12:17 阅读:11 发布者:
了解题目的几种类型,快来对号入座!
——吉大秋果
亲们,继续分享国社科题目的那些事哈。我最近不是在南方走了一圈吗,讲了一圈的国社科申报,顺便帮申报老师看了看题目。有时候我跟老师说你这个选题恐怕不太行,或者有点大,或者评委不太喜欢,老师们总是不理解,今天用一篇帖子跟亲们掰扯掰扯。
任何学科的选题,从底层逻辑来看就这么几种:A+B+B;A+B;A+A;B+B;B。其中,A是一个非学科属性的名词,B是一个学科专业术语。这四种组合中:A+B+B;B+B都是属于符合学术研究规范的,注意,这里指的是青年、年度(包括一般和重点),大佬们可以直接研究B,如果不是大佬,乖乖地把选题调整到A+B+B;B+B。话不多说上例子,然后我给大家解释解释。一定要看到最后,这个帖子的含金量很高的,而且截至目前,只有本果总结出来了(夸我)!
A+B+B类型的题目:如《临床试验侵权行为赔偿边界研究》。我们展开看看,临床试验(A)侵权行为(B)损害赔偿边界(B)研究,这个标题里临床试验是A;侵权行为是B;损害赔偿边界是B,这个题目就很好,至少从类似我们这种评审人角度来看,至于从学科角度是不是前沿,是否具有研究价值需要学科内部的人帮忙判断。题目很具体,研究范围适中。唯一可能不太友好的是A——临床试验,这个术语术语专门领域,不是法学(不是申报者所处学科),可能评审专家会不熟悉。但是这不影响在我们这种从事社科基金辅导的眼中这是一个好题目。
B+B类型的题目,如《正当防卫边缘行为的定性研究》,这是去年获批的一个青年项目,这个题目从我们的角度来看是一个很克制很好的题目。我在这里补充一下,我们从事社科基金辅导是不分专业的,一个社科基金申报题目的好坏得从三个角度来看:学科角度是否具有研究价值;逻辑角度是否通顺和符合研究要求;语言角度看表达是否到位。我们如果看法学之外的申报书只能从后两者来看。对于这个题目,正当防卫是B;边缘行为定性是B,这也是一个好题目,很清晰而且范围很小,不是又大又空的题目。再比如《侵权损害赔偿的边界研究》,这是2018年的重点项目选题,你看看这个选题也很克制,侵权是B,损害赔偿边界是B。
A+B类型的题目,如《慈善团体的法律规制》;这个题目中,慈善团体是A,法律规制是B;一看就是又大又空,没有实际内容,而且这类题目通常没有什么理论性,有点像调研报告或者法律意见啥的,需要限缩题目。说到限缩题目,很多人从A下手,比如改成慈善团体公益诉讼诉权保护研究(瞎编的),这样至少从形式上符合了A+B+B的形式,比原来的题目要聚焦。这个题目就是为了说明修改思路,不是真正的修改意见啊。
A+A类型的题目,《青少年犯罪的社区矫正》,在这个青少年犯罪是A,矫正甚至也是A,也许有人不同意,认为青少年犯罪是法学术语,社区矫正也是。这是错误的,青少年犯罪不光是法学研究,其他学科也研究,这个不能算作是纯正的B,社区矫正也是如此,行政学、管理学等也都涉足,是个很广泛的概念,并没有太专业的学科属性。如果将这个改成青少年犯社区矫正法律防控机制中主体的确定性研究就好一些,青少年犯罪社区矫正是A;法律防控机制是B,主体确定性是B。
B类型的题目,如中国法治道路研究,反正从我目前所看到的情况这类选题真的是太大了,不建议年轻学者,包括重点选题申报。
今天就分享到这里,尽量将题目锁定在A+B+B;B+B的形态,这样可能机会会更大。也许有很多人会说,那每年也有一些不是这样类型的选题中了,那就是矬子里拔大个,那一组里没有太好的,属于比较幸运。我们还是先做好自己吧!更何况,如果选题没有做到A+B+B;B+B其实本身的理论深度也是不够的,选题也会偏大。人间正道是沧桑,做好自己能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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