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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学报 (官网投稿)

简介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季刊)创刊于1957年,由交通运输部主管、大连海事大学主办,是以刊载水路运输工程领域研究论文为主的理工类综合性学术刊物。主要栏目包括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热能与动力、海洋环境、电子信息、控制、材料等。
本刊为:RCCSE(A)(2020第六版), 中文核心(2020年版), CSCD扩展(2023-2024), 科技核心(2023自然科学), 高质量科技期刊(T1), 高质量科技期刊(T2), 知网收录, 目次收录(维普), 目次收录(万方),第一批认定学术期刊,有审稿费,
征稿信息

万维提示:

1、投稿方式:在线投稿。

2、刊内网址:http://xb.dlmu.edu.cn

 (202301期)

3、出刊日期:季刊,逢季末月出版。

2023428日星期五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发表费和稿费标准

【官网信息】

 

为了保证期刊正常出版,保护作者权益,吸引优质稿源,参照期刊出版行业惯例并结合本刊发展现状,制定《大连海事大学学报》发表费收取和稿费发放标准。

一、一般原则

本刊采用同行专家审稿制度,稿件录用后向作者收取发表费,发表后向作者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赠送样刊。所有费用均通过学校财务收取和支出。

二、发表费收取标准

1.发表费用包括审稿费和版面费,其中审稿费每篇200元(未录用稿件不收取),版面费200/版,稿件通过最终审定决定录用后收取。

2.对于作者在排版、印刷上有特殊要求的稿件(如加彩页等),根据制作成本另收制作费用。

3.以下稿件可免收发表费用:编辑部或编委向相关领域专家特约的稿件(编委来稿视同特约稿);审稿专家及编委认为特别优秀的稿件。

三、稿费发放标准

1.编辑部向知名学者特约且经相关专家评价为优秀的稿件,2000~5000/篇。

2.对于自由来稿:

1)外审专家及编委一致评价为特优的稿件,200/版;

2)外审专家及编委一致评价为优秀的稿件,100/版;

3)其他稿件,30~50/版。

大连海事大学学术期刊中心

20231月修订

发布日期: 2023-03-28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2023年征稿启事

【官网信息】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创刊于1957年,季刊,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出版,由交通运输部主管、大连海事大学主办,是以刊载水路运输工程领域研究论文为主的理工类综合性学术刊物,面向全学术界办刊。主要栏目包括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热能与动力、海洋环境、电子信息、控制、材料等。

近年来,在广大读者、作者和编委的大力支持下,本刊办刊质量和影响力得到快速提升。现已被多个国内外重要数据库或核心期刊收录,主要国内收录:《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又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主要国际收录:荷兰SCOPUS数据库、英国《海事技术文摘》(BMTA)、美国《剑桥科学文摘》(CSA)。

本刊自2014年起开通在线投稿系统,投稿网址为xb.dlmu.edu.cn,作者可通过作者投稿/查稿系统完成注册和在线投稿,投稿后登录已注册账号可随时跟踪稿件处理情况,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向编辑部查询审稿或刊发进展。

本刊致力于为学术界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审稿过程公正、透明、专业、规范,审稿和发表周期短(审稿一般不超过1个月,稿件录用到见刊一般不超过6个月)。已与中国知网(CNKI)合作推出了网络首发服务,将网络出版时间前移,稿件录用后可立即实现网络首发。欢迎广大学者踊跃投稿。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编辑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大连市凌海路1号文源楼521

邮政编码:116026

联系电话:0411-84727810

  真:0411-84729692

  址:xb.dlmu.edu.cn

电子邮箱:xuebao@dlmu.edu.cn

发布日期: 2023-01-09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投稿指南

【官网信息】

 

一、投稿方式

20145月起向本刊投稿一律通过本刊网站在线提交。点击网站左侧进入作者投稿/查稿系统进行注册,按系统流程完成在线投稿,投稿后登录已注册账号可跟踪稿件处理情况。同一作者再次投稿无须注册。

二、出版协议

投稿时须同时提交论文出版协议。作者在投稿前请认真阅读协议,明确著作权隶属关系、作者署名、技术保密及无一稿多投等问题。论文出版协议可在本刊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后填写,由全部署名作者签署并扫描后上传提交。论文出版协议须由全部署名作者本人签署,不得代签,作者分处异地的可分别签署。若有冒名签署,一经发现按退稿处理,并将拒绝冒名者再次投稿。

三、稿件处理流程

1.收稿:对符合本刊刊发范围、通过学术不端检测且基本项目齐全的稿件进行登记,提交责任编辑初审。2.初审:根据稿件的撰写质量决定退稿、退修或送外审。3.外审:由同行专家评审。4.复审:通过外审的稿件由副主编或编委提出取舍意见。5.终审:结合外审和编委意见给出最终结果(录用、改后再审、退稿)。6.编辑加工:对录用稿件进行编辑、加工、出版。

编辑部收稿后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修改、送审或者退稿的决定,通过站内信息或者Email回复。稿件审理时间通常不超过60天,若超过60天仍未收到编辑部通知,请作者及时与编辑部联系。

四、发表费用

1.发表费用包括审稿费和版面费,其中审稿费每篇200元(未录用稿件不收取),版面费200/版,稿件通过最终审定决定录用后收取。

2.对于作者在排版、印刷上有特殊要求的稿件(如加彩页等),根据制作成本另收制作费用。

3.以下稿件可免收发表费用:编辑部或编委向相关领域专家特约的稿件(编委来稿视同特约稿);审稿专家及编委认为特别优秀的稿件。

论文发表后本刊将向作者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赠送样刊。

五、推荐审稿专家

为扩大本刊审稿专家队伍,提高审稿质量,缩短审稿时间,请作者投稿时推荐3名以上稿件所涉领域的同行专家(其中至少2名与作者不在同一单位),请务必在投稿流程中推荐审稿人这一步填写同行专家姓名、研究方向、职称、手机号码、单位、Email地址。

六、来稿要求

1.来稿应具有创新性、学术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可读性,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可靠、层次清楚、文字精炼。

2.稿件语言:中文;版本:WORD版本,本刊不收纸质稿件。

3.收稿范围: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热能与动力、海洋环境、电子信息、控制、材料等工程领域的研究论文。对校外作者,本刊只接受水路运输领域的论文。

4.论文题名、作者姓名和单位、摘要、关键词请附英文译文。

5.投稿时请在投稿系统中详细填写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和联系方式(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单位、学位、职称/学生身份、研究方向、邮箱和联系电话);基金项目支持的稿件请注明基金来源、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注:有关作者和基金的信息投稿时请不要在原稿中填入,只需在投稿系统中填写;稿件通过审定录用后,请在上传的最终稿中添加。)

6.论文题名应恰当简明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内容,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选定关键词等所遵循的原则,一般不用副题名。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字,英文题名应与中文题名含义一致。

7.论文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摘要,其内容独立于正文而存在,一般应包括以下4项内容:①研究目的;②研究方法和过程;③结果;④结论。摘要应客观真实,不掺杂作者的主观见解,忌发空洞评语,不作模棱两可的结论,要求结构严谨,语意确切,采用规范化名词术语,充分反映文章的主题范围及内容梗概。摘要能否准确、具体、完整地概括原文的创新之处,将直接决定论文能否被收录、阅读和引用。中文摘要长度一般为200~300字,英文摘要须与中文摘要完全对应。中英文摘要一律采用第三人称表述,不使用本文作者等作为主语。

8.关键词应反映论文主题、研究对象及所属学科范畴,一般选3~8个,中英文关键词应一一对应。

9.图、表应精选,有自明性,并随文出现。插图须符合制图规范,且可在Visio绘图软件上打开、编辑。表格一律用三线表。图题、表题须有中英文对照。

10.量和单位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文稿中出现的外文字母的大小写、上下角标、符号和位置高低要有明显区别,请注意正斜体。

11.参考文献应是文中直接引用的公开出版物,以期刊论文为主。中文参考文献须提供英文对照,英文后加“(in Chinese)”。本刊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论文中引用依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排列,并在右上角用方括号标注。参考文献著录格式须符合2015年国标《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关于通信作者的说明

本刊投稿系统要求作者在投稿时标注通信作者(也称通讯作者),并提供通信作者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和邮件地址。编辑部在处理稿件时主要与通信作者联系,相关邮件则发至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的邮箱。

编辑部近期发现,部分投往本刊的稿件因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均为研究生,或第一作者为研究生导师但未留通信方式而通信作者为研究生,在稿件处理过程中其他署名作者尤其是研究生导师无法收到编辑部的信息,使稿件的处理存在一定障碍。为规范论文署名,提高稿件处理效率,现对通信作者标注作以下说明。

通信作者是指在论文投稿和稿件处理期间负责与编辑部通信联系的作者,也是论文发表后接受读者咨询的联系人。通常情况下,第一作者是论文研究工作的主要完成人,也是论文的主要执笔者;其他署名作者须是对论文工作有实质贡献的人,按贡献的大小排序;而通信作者是论文研究工作的指导者和把关人,一般也被认为是论文研究成果的持有人,对论文的可靠性负主要责任。

为确保稿件处理顺畅,并正确反映论文研究成果的归属,编辑部建议,作者在投稿之前应明确论文的责任人,恰当标注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对于在导师指导和资助下由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具体完成并由导师承担主要责任的论文,建议由具体完成者作为第一作者,而导师作为通信作者;对于由导师主要完成、研究生只做辅助工作并参与署名的论文,建议由导师作为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

今后,除非有知名同行专家推荐,本刊不再接受硕士研究生作为通信作者的投稿;对于博士研究生作为通信作者的论文,如果导师参与署名,须由导师在版权转让协议上签字同意。

感谢您对本刊的支持!

发布日期:202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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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8/23 13: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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