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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处关于申报2023年度北京市教委社科重点项目的通知

2022/6/1 10:40:59  阅读:445 发布者:

各单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已启动2023年度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我校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社科计划重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数额根据学校近三年的社科重点项目立项率和结项率确定)。市教委下达给我校申报2023年度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限额数为12项。

二、申报方向和总体要求

申报项目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北京城市战略定位,以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为主攻方向,围绕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各领域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聚焦党史党建、“两区”建设、社会治理创新、京津冀协同发展、首都文化(大运河文化、中轴线、文化科技创新、设计之都)、首都教育发展等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加强有中国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绝学”、冷门学科和跨学科研究,为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服务,发挥对学科建设、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的贡献。基础研究应侧重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应重点突出对北京问题的研究,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是依托单位。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

2、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四、限项规定

1、同一年度不可同时申报本项目和北京社科基金项目。

2、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的负责人不可申报本项目。

3、有在研北京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可申报本项目。

4、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没有按时结项的,暂停2年项目申请资格。

5、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3年度申报资格。

五、资助额度

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申请人须根据项目任务按需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申请人应按照《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教育[2016]3001号)的要求,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六、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申请者通过北京市教委科研管理平台(http://kyglpt.bjedu.cn,以下简称“平台”)撰写申请书。

申请人自行在平台上注册个人账号(如已有账号,则无需重复注册),学校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平台填写申请书(具体填报流程请登录平台查看《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操作手册》)。请申请人于620日前在线提交申请书。

七、其他事项

(一)学校将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予以评审,择优推荐。

(二)请申请人合理设定绩效目标、科学编制经费预算。

(三)申请人须对申请书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出现申报条件不符、一题多报、虚假申报、学术不端等现象,经查实后,项目相关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市教委各类项目,同时市教委还将核减学校下一年度申报数量。

联系人:文玮、刘佳      联系电话:8395183983952497

附件1、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教育[2016]3001号)

附件2、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22531

转自: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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