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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的“应研究、可研究、能研究”三原则

2025/3/31 16:28:44  阅读:9 发布者:

创新是学术研究的本质要求,也是学术发展的生命力所在,没有创新,学术既不可能向前发展,也很难继续生存。而创新只能通过研究表现出来,研究性是保证创新的第一品格和第一要素,没有研究性的学术成果,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创新。那么,怎样才能使学术成果具有研究性?或者说,研究性怎样体现出来,又体现在哪里呢?

01

应研究

“应研究”,是说我们选择的、准备进行的或正在进行的课题值得研究、应该研究,有研究的价值和意义。如果意义不大,即使花费很大力气做出来,也没什么价值。这是强调课题本身的客观学术价值,与作为研究主体的研究者无关。

02

可研究

“可研究”,一方面是指该课题尚未被深入研究或者本就没有什么研究,我们可以继续研究;另一方面是指能够得到丰富的研究该课题所需要的材料,从而可以开展研究工作,不会成为无米之炊。这还是强调客观性,只是它主要是学界现有研究的客观性和材料留存的客观性,不是课题本身学术价值的客观性。

02

能研究

“能研究”,是指研究者具有研究该课题的能力,如果有时间要求,则还需要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这是强调研究者的主观能力。每个学者的研究能力如何,不是简单的一两句话可以说得清的,但可以确定的是,没有谁能够全部通晓各学科范围、各学术领域。虽然古今中外都有“通人”和“专才”的说法,但实际上根本没有字面意义上的“通人”,而“专才”也只是限于他自己所专门研究的领域,再扩大一些可能连“才”都算不上。总之,这些词语都是相对的,每个人的能力都是有限的,都有所不足。但是能力欠缺问题大多可以通过“补课”予以解决,人的潜力是可以挖掘的,只要勤奋努力、刻苦钻研,能力是可以提高上来的,所以不能因为过去接触较少而对课题不敢承接。其实,只要具备基本的研究能力,具有较好的或者说中等偏上的研究素质,而所要研究的课题的难度又不是远远超出自己的驾驭能力,所需要“补课”的内容也不是非常专门、特别专业的话,多数课题都是可以承接的。在这个问题上,每个研究者都需要对自己有个清醒的认识,需要在统筹考虑自己的研究基础、研究时限、研究环境(包括已有资料的丰富程度、获得资料的便利程度以及其他一些主客观条件的制约)等多方面因素的情况下,全面分析对该课题能否研究,既不能畏难而推托,也不可逞能而轻敌,这也是研究者“能研究”的应有之义。

“应研究”和“可研究”来说,课题本身应该研究、值得研究才有学术价值和意义;学界已有研究较少、研究不深入,我们的继续研究才会产生不同于前人和超出前人的创新性成果,也只有提出前人没有提出的新东西,才会在学术发展历程中留下属于自己的足迹,在学术史上具有意义。这两条必不可少,而且始终紧密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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