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二次发表,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2024/7/24 18:25:21 阅读:209 发布者:
二次发表或再次发表( secondary publication) 是指使用同一种语言或另外一种语言再次发 表,尤其是使用另外一种语言在另外一个某国家再次发表。
目前,国际生物医学界明确规定,以另一种文字重复发表为" 可接受的再次发表" 。 由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制定、已被千余种生物医学期刊采用的《生物医学期刊投稿的统一要求》指出,以同种或另一种文字再次发表,特别是在其他国家的再次发表,是正当的( 对于不同的读者群) ,可能是有益的,但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作者已经征得首次和再次发表期刊编辑的同意,并向再次发表期刊的编辑提供首次发表文章的复印件、抽印本或原稿。
(2)再次发表与首次发表至少有1周以上的时间间隔( 双方编辑达成特殊协议的情况除外) 。
(3)再次发表的目的是使论文面向不同的读者群,因此以简化版形式发表可能更好。
(4)再次发表应忠实地反映首次发表的数据和论点。
(5)再次发表的论文应在论文首页,应用脚注形式说明首次发表的信息,如: 本文首次发表于 XX 期刊,年、卷、期、页码等( This article is based on a study first reported in the…) 。
目前国内部分学者对同一论文采取不同文种发表表示质疑,并认为不同文种的重复发表是属于违背科学道德的行为,国内科学界和期刊界对此也尚未形成比较统一的认识或规范。
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作者可采取某些变通的做法,如:以某种语言发表原始性论文,以另外一种语言发表相关的综述或评论等,或在不同文种的专业网站上发布相关消息,以引起国内外同行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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