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抄”自己的论文也算抄袭!
2024/6/7 10:45:46 阅读:31 发布者:
也许有人说,自我抄袭这个概念似乎可笑,但它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与普通抄袭(没有标注引用的抄袭他人文章内容)和其他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一样具有严重后果。
其实,引用自己已经发表的论文就和引用别人的论文一样,应该说明这个观点是引用。一般情况下,按照按照规范的论文写作方法去进行写作,规范引用,论文检测系统是不会判断标准引用为抄袭的。
通常这种情况分为这几种:
①在论文中使用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内容,却不加引注。
②合作作者在论文中使用自己(或其中一个作者)已发表文献中的内容,却不加引注。
③在论文中使用自己已经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中的内容,却不加引注。
④论文的主要内容源于自己已经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却不加说明。
基本上,作者有义务通过适当援引这些文字并标注以前发表的文献,让读者知道该文字的来源,不论这些文字是作者本人以前在校报、期刊、博客还是其他公众媒体发表过。
正确的引用方式如下:
1.在文中注明。把引述内容置于引号内,并在引号前或后说明被引用者的姓名和出处;
2.通过页下注或尾注的方式指明作者姓名、译者姓名、作品(文章) 名称, 最好是出版社、版次、页码等一并注明。
所以,在最后,小编建议作者投递各类稿件前请再三了解并警惕,防止发生一些学术不当行为,导致最终被判定为学术不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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