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社会科学中的时空与案例选择》
因果解释是社会科学不同于人文和历史学科最重要的标志。社会科学研究试图通过比较分析给出从原因到结果、从自变量到因变量之间的因果解释。在定性研究中,案例选择是因果解释的基础,错误的案例选择会削弱乃至摧毁整个因果解释的可信度。然而,对案例选择方法既有的讨论却几乎完全忽略了时空这两个最重要的约束因素。过去的方法论文献中,已有关于时间与空间的许多方法论意义的讨论,也产生了大量的关于案例选择的方法论思考,但是尚未有文献深入思考时空条件与案例选择之间的关系。这样的结果之一是许多研究的案例选择都存在相当多的问题。这背后的根本原因之一是案例研究的因果关系若要成立需要依托于具体的时空情境。
因此,时空是案例选择中最为根本性的约束。也就是说,在恰当的时空范围和情境下进行案例选择对于任何社会科学研究者来说都是科学研究的一个前提,它可以帮助我们修正既有的对案例选择不周全的理解,整合既有的对案例选择的多元理解,而且得出的学术结论更加简洁、有效和全面,这是本文所要讨论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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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与案例选择:过去文献的不足
在前社会科学时代,因果分析少有案例选择的意识,研究者们往往是通过零星的举例说明来佐证观点。因此早期的作品往往以个案分析为导向,基本遵循历史学家的观察方法,着眼于特别引人注目的案例,包括有影响力案例、极端案例、异常案例等(Seawright & Gerring,2008)。这在历史社会学的研究路径中表现得尤为突出(Anderson,1974;Hintze,1975;戈德斯通,2013;摩尔,2013)。另外,早期学者的一个误区是只研究发生过的重大事件而忽略了没有发生的事件或者说负面案例,例如只关心法国大革命而不关心为什么西班牙不会发生类似的革命(叶成城、唐世平,2016)。
在自然科学方法被逐渐引入社会科学领域之后,科学方法开始逐渐推广应用到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中。早期的比较方法以密尔(Mill,1882)关于求同法与求异法的经典论述为基础。早期的方法论研究提出了选取案例的两种思路:其一,求同法,部分学者提出以最大差异原则选取案例(Lijphart,1975;Meckstroth,1974),即选取只有一个条件相同而其他条件完全不同的案例,从而认为导致结果相同的相似性即为原因;其二,求异法,亚当·普沃斯基等人提出了关于“最相似系统设计”的原则,即在其他条件一致时,导致结果不同的差异即为原因,他所谓的“系统”大体上指的是国家(Przeworski,1970)。在社会科学领域中这两种方法往往被同时使用,例如最为常见的2×2交叉列表。在比较政治研究中,许多研究者也开始有意识地使用结果分别为正负的案例对比来加强理论说服力(Ertman,1997;Tilly,1990;斯考切波,2013;唐宁,2015),但这些案例选择方法仍然无法避免这两种方法内在的缺陷。求异法的缺陷往往在于如何确保案例选择在最大程度上接近于一种“最大相似性”(Mann,1986),以及对概念的定义过于宽泛和模糊(Møller,2015)。而对于求同法的质疑则来自两方面:一个是查尔斯·拉金对于多重因果性的质疑(Ragin,2000,2008),即结果的相似性可能出于其他不同的组合而非自变量的相似性;另一个则是对因变量的选择性偏差的质疑,即只选择结果出现的案例可能会导致因果推断的偏误(Collier& Mahoney,1996;Geddes,1990)。
定量研究者提倡尽可能多地增加样本数量,以此来增加结果的可信度。如利普哈特认为,案例选择的关键在于尽可能多地增加样本数量(Lijphart,1971);芭芭拉·格迪斯提到不能够基于少量数据而下定论,要尽可能全面地选择样本,并避免根据因变量选择案例(Geddes,1990);加里·金、罗伯特·基欧汉和悉德尼·维尔巴同样认为处理有限样本的策略是“次优”的,研究者应该增加样本数量来增加因果解释力(King et al.,1994)。这类案例选择的方法是基于大数定律,即通过随机抽样借助样本来推测总体。当然,定量研究者提出的这种建议同样遭到批评。这类问题的根源事实上就是因为忽视了时空规制,因为时空的规制首先限制了样本数量的随意增加;其次,许多研究的样本数量是不可能增加的。同时,马奥尼和格尔兹认为,不基于因变量的案例选择方法可能会导致无法区分负面案例和无关案例,如果将许多不可能发生的案例纳入分析,最终会干扰因果推断的准确性(Mahoney & Goertz,2004)。
案例选择的方法在经历了定量和定性“两种文化”之间的辩论之后,开始出现基于混合方法的新的案例选择(Goertz & Mahoney,2012)。一方面,许多学者发展了传统的定性研究,提出了更为精致的案例比较分析,来完善和弥补过去对于案例研究中的样本过少而变量过多的批评,这些方法包括:用过程追踪(process tracing)的方法来增加可信度(Collier,2011;George &Bennett,2004;Mahoney,2012);用匹配分析(matching)在大样本中选择案例进行比较(Abbot & Tsay,2000;Nielsen,2016);通过对照比较(controlled comparison)来兼顾内部和外部有效性(George & Bennett,2004;Slater& Ziblatt,2013);采用配对比较(paired comparison)共同使用求同法和求异法(Tarrow,2010;Gisselquist,2014)。另一方面,西赖特和耶林试图融合定量和定性的案例选择方法,总结出了七种案例选择技巧:选择典型案例、多样化案例、极端案例、异常案例、有影响力的案例、最大相似案例和最大差异案例(Seawright & Gerring,2008)。
无论是定性研究还是定量分析,它的基本逻辑都是通过有控制的比较来进行因果推断或因果解释,控制比较要求的是案例之间的相似性,但许多研究者在这过程中忽视了时空对案例选择的根本性限制。例如一些研究者考察具有五千年历史的帝国的相似性,并声称它们之间存在‘巨大时空差异下的惊人相似之处’,但这种研究遭到批评者们的广泛质疑(Mann,1986)。尽管已经有研究者意识到了范围条件(scope conditions)的重要性(Mahoney & Goertz,2004),并且许多优秀的比较研究已经开始使用时空的概念来规制案例选择(Mahoney,2010;Slater,2010),但是尚未有学者明确提出时空规制在案例选择中的作用,以及用时空来规制案例选择的理论依据和具体操作方法。
鉴于存在上述这些问题,本文试图从时空视角给出一种案例选择的方法论思考,从而努力减少乃至规避过去案例选择中的误区和错误。剩下的内容分五部分论述。第二部分从逻辑和概念两个层面讨论用时空规制案例选择的必要性,第三部分介绍了用时空规制案例选择在方法论上的优势和意义,第四部分用两本著作作为一正一反两个案例来展示基于时空进行案例选择所带来的优势,第五部分进一步介绍基于时空进行案例选择的基本操作化流程,最后一部分是简单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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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选择的时空背景
正如迈克尔·曼所言,每一个事例都在时间中发展,这一动态本身必定是我们解释其有关结构的组成部分(Mann,1986)。时间和空间是社会科学中最为重要的概念。从时间上来看,时序、时机、节奏、情境等等都会影响到研究者对于案例因果机制的理解(Grzymala-Busse,2011;Pierson,2004;郝诗楠、唐世平,2012);从空间上来看,距离、经纬度和地貌同样会影响到国家兴衰的因果路径(Diamond,1997;叶成城,2015)。时空因素在整个社会科学的研究设计和因果推断中是如此重要,因此,我们将从逻辑和概念两个层面阐述时空对案例选择的重要性。
一方面,从逻辑层面而言,基于时空的案例选择更加符合密尔方法的逻辑和案例研究的同质性假设。在密尔自己的体系中,所有方法都归于求异法,而求异法所面临的最大挑战在于如何控制变量并分离出原因,密尔甚至认为他的方法不能被应用于社会科学(卡拉曼尼,2012)。在社会科学中,研究者往往通过大样本的随机因果效应或在小样本中用案例研究或过程追踪来加强理论的可信度,但无论是讨论原因的结果(effects of causes),还是结果的原因(causes of effects),都要基于案例的同质性假设。在因果推断中,案例之间的同质性意味着因果效应相同,即在不同案例中,同等的自变量变化所导致的结果变化是相同的(King et al. ,1994)。在标准的统计中,不可能估计个体的因果效应,而只能针对一个总体来估计平均因果效应(Goertz & Mahoney,2012)。在因果解释中,时空差异显然会对原因到结果之间的机制产生干涉作用,从而使得同质性假设荡然无存。
时空差异往往隐含着大量的情境差异,例如距离所带来的影响在不同时空中是完全不同的:几千公里的距离在古代就可能造成彻底的隔绝,而在现代则仅是几个小时飞机的航程;再比如同在大航海时代,由于航海技术的差异,同等的距离对于欧洲和其它地区的意义也是不同的。时空限制可以保证案例比较的同质性和可比性,从而将相关问题的文化和历史因素考虑在内(Ragin et al. ,1996)。故而,存在较大时空跨度的研究往往会遭到质疑,因为宗教、科技水平、生产力方式、地理环境、语言文化和历史记忆等诸多因素都没有被控制,这些差异会削弱求异法的逻辑基础,从而降低理论的可信度。例如,如果将近代欧洲和春秋战国进行比较就会面临类似的困境(许田波,2009)。
另一方面,从概念层面而言,社会科学中的概念/变量和机制都带有时空的烙印。时空存在着特定的情境含义,这种含义会对概念的定义产生影响,也可以视为一种隐含的控制变量。情境由多层非同步的政策、制度和各种背景条件所组成,它并非自变量或者因变量的原因,但可以影响从原因到结果的过程(Falleti & Lynch,2009)。时空的情境含义意味着外部环境会随着时空的不同而变化,为了观察和发现这些案例中的因果机制,就需要对时期进行分段(periodization),从而保持背景因素的持续性。因为在不同的时空中,不同的人,对于特定概念的理解是存在差异的,一旦所选择的案例时空差异过大,就会影响同质性假设,即便研究者使用了同一概念也是如此。例如18世纪西欧的封建地主制度尽管存在差异,但仍然可以视为类似的封建制度,但它同我国战国初期的封建制度相比,就不能视作同一概念(Møller,2015)。
另外,机制本身的时空性同样意味着案例选择需要考虑时空因素的规制。在时间层面,案例研究中的因果机制研究都需要涉及机制的环境、初始条件以及结果变化等重要的时间节点,这是进行因果叙述的基本前提,事件的发展往往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产生累积效应,在过长的时间段中我们往往很难区分因果机制,而忽略时间会对探究那些与时间共变的机制造成障碍,例如各类社会演化和学习机制。因此我们需要截取特定的时间段进行案例分析来避免无限回溯的问题,例如选取出现明显的路径偏离、前后因果关系不明确的关键节点(Pierson,2004;Slater,2010)。当研究者选择相似时间段进行分析时,往往也意味着空间上的相近或类似,否则就很难恰巧在相近时间发生类似的变化。在案例研究中,休厄尔(Sewell,1996)所说的在独立性和对等性之间加以权衡的问题并没有过去学者所想象的严重。因为作为研究案例的行为体的集合构成了一个体系,个体遂不可避免地受到体系的影响,而时空的规制可以最大程度控制这种影响。例如当17~18世纪的西欧各国意识到英国所获得的优势时,就会通过变革来模仿和学习,而同时期的“东方世界”由于距离遥远则缺乏这种意识和动力,因此选择18世纪西欧作为研究的时空时,就一定程度地控制了个案在空间上的互相影响(叶成城、唐世平,201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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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时空进行案例选择的优势
前文所述用时空对案例选择进行规制的理由可以反过来视为选择案例时不进行时空规制会带来的缺陷。笔者将在这部分重点讨论对案例进行时空规制所带来的优势,主要从案例选择、案例比较和案例的内外部有效性三个方面进行阐述。需要说明的是,基于时空的案例比较与求异法的逻辑(最大相似性原则)更为接近,但基于时空的案例比较并不仅仅限于对求异法逻辑的优化,因为将特定时空中通过求异法所发现的机制,拓展到不同时空中时,则是基于一种求同法的逻辑,且这样的求同法更具说服力。
首先,时空规制给样本选择本身带来了便利。一旦在理论和样本的选择中限定了时空范围之后,可供选择的案例数量就会急剧减少,尤其是在国家层面上,特定区域内的国家数量是有限的,故而时常可以实现“全样本分析”,研究者就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所谓的样本选择偏差问题,即无需再面临如何从数量庞大的总体(population)中选取样本(sample)的困境。反过来,研究者在跨时空的案例选择中,往往需要考虑样本的“代表性”,即需要考虑只选择特定时间或者空间的案例是否存在风险。例如对于现代化研究就需要考虑是否要在欧洲、美洲和亚洲,在东欧和西欧,在法国大革命之前和之后各选一定的案例进行研究,但这样就会降低案例的同质性,并且由于实际研究中受资料和精力的限制,研究者通常无法满足同时具有代表性和多样性的要求。在斯考切波(2013)关于国家与社会革命的研究中,往往会面临无穷无尽地案例选取的问题,因为其隐含的时空范围是在18至20世纪各大洲内,无论是正面或负面案例的选取总可以找到各种“反例”,如批评者指责她缺乏关于殖民地国家的研究,而加入这些样本之后其结论就无法成立(Geddes,1990)。但是如果限定了其时空范围为18世纪的西欧,那么案例的样本量就会减少至4个,即18世纪的法国、普鲁士、奥地利和西班牙,也会存在样本选择偏差的问题,因为已经构成了在这个条件范围之内的全样本(叶成城,2017),同时也可以发现西班牙的案例被研究者忽视了(叶成城、唐世平,2016)。
其次,时空的规制在案例选取的层面可实现动态比较,类似于在实现了从单一的时间或空间的“截面数据”到“面板数据”的飞跃。如表1所示,案例比较研究按照是否具备空间和时间维度的变化可以分为四种类型:反事实比较、空间比较、时序比较和动态比较(Gerring,2007)。反事实比较同时缺乏时空维度的变化,如地理、制度、社会等结构性因素,只能通过反事实假设来产生“变化”。空间比较因为缺乏样本在不同时间的变化,只能对案例内部的数据进行截面比较。由于没有案例内跨越时间的比较,我们对于案例的选取将仅仅限于截面数据,许多外生因素将很难被考虑在内。时序比较倾向于采取历史制度主义方法,由于缺乏对照组,只能够通过自身在具体时间节点的变化,比较特定因素对于结果的影响。由于没有空间层面跨案例的比较,时序比较对于案例的选择将仅仅限于时间序列上的截断,而无法对案例的普遍性进行拓展。动态比较则兼备了案例的内部有效性和外部有效性,它考虑时空维度的变化,是最接近于实验状态的研究方法,显然是最具有说服力的。这有点类似于药物实验中,设置了使用药物的实验组和使用安慰剂的对照组来察看用药的差异。在这个意义上,无论是定量还是定性分析,其案例选取总是倾向于采用“面板数据”,前者采用了面板回归而后者采用了动态比较。除此以外,动态比较的另外一个优势就在于可以将情境因素的实证意义最大化:一方面可以通过在时间上的变化察看情境因素作为干涉变量的作用,另一方面,在空间比较过程中可将其作为控制变量来实现同质性假设(Klingman,1980)。但是面板数据也仅仅是实现了一种相关性的共变或者探求充分条件,而无法去探讨因果异质性(causal heterogeneity)和具体的作用机制,只有过程追踪可以实现这个目标。
最后,时空规制通过增加案例的内部有效性来提高理论的外部有效性。时空规制形成了对理论的适用范围的限制,从而加强了案例之间的同质性。案例选择需要在它的推广性和同质性之间进行权衡,在确定的时空范围中选择案例可以增加理论的内部有效性。萨托利提出可以通过对必要条件的限制,减少规律的适用范围来解决和减少例外情况(Sartori,1991)。我们认为对时空范围的框定就是对适用范围最重要的限制。时空规制通过条件范围的限制避免了错误的案例选择所导致的误导性结论。过去学者提出了条件范围的概念,正是意识到了无约束的命题系统所固有的易错性(Walker & Cohen,1985)。与此同时,研究者可以从特殊的案例中抽象出一般性的变量和机制,以此来界定不同案例之间的相似点和不同点(Slater & Ziblatt,2013)。对案例的时空规制看似通过减少案例的推广性增加了其精确度,但这种精确度背后的抽象的概念化的因果机制反而可能会增加其推广性,因为它实现关键变量具有代表性的类型变化。例如计量经济学界越来越重视先测量出“局部平均处理效果”(local average treatment effect),主张先在有限的时空中通过恰当的案例选择来进行因果解释是使理论更具外部有效性的重要一步。不仅如此,时空规制还可以综合许多看似矛盾的理论,这些理论基于不同的假定而演绎出不同的结论,同时又声称自己在各个时空中的普适性。这导致研究者利用对方理论中的“反例”而相互攻击。例如在国际关系理论中,进攻性现实主义和防御性现实主义之间存在激烈的辩论,一旦加入了时空的规制之后,就可以发现国际社会存在一个从进攻性现实主义向防御性现实主义逐步演化的过程(Tang,2015)。这不仅增加了理论的精确度,而且能够得出更具动态性、普遍性与综合性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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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规制与案例选择:两本著作的比较
下面,我们把注意力转向具体的案例,选择新近出版的两部政治社会学著作进行比较。一本是比宾斯基的《经济危机与威权政体崩溃》(Pepinsky,2009)。另一本是布朗利的《民主化时代的威权主义》(Brownlee,2007)。如表2所示,这两本著作的因变量相似,都是探索威权政体崩溃/持续的原因,但是它们的理论解释迥异:托马斯·比宾斯基(Thomas Pepinsky)从经济危机引发的国内制度变革来分析威权政治崩溃的原因;詹森·布朗利(Jason Brownlee)从政体内部的政党制度变革来分析威权政治崩溃的原因。我们将通过对这两部著作的比较来展示时空规制的重要性:两者虽然都采取了类似方法研究类似问题,但由于对时空的理解和处理存在差异,他们的理论解释力就大相径庭。
《民主化时代的威权主义》的核心自变量是政党制度,其他变量包括精英冲突、精英结盟等,因变量是威权政体的持续。作者选择的是埃及、马来西亚、伊朗和菲律宾这四个国家。他认为存在一个能够排除反对党夺权或竞争的政党是威权能否持续的关键:埃及和马来西亚存在能够有效排除反对派夺权的政党制度,威权因而能够持续;而伊朗和菲律宾缺乏一个阻碍反对派和反对者进入体制的政党制度,威权因而不太能够持续,政体更有可能崩溃或发生民主转型。我们知道第三波民主化中存续的威权政体很多,在全球范围内第三波中生存/转型的威权政体数量超过三十个,然而作者仅仅根据是否存在政党制度选择四个案例进行比较,显然,由于缺乏时空规制,作者的案例选择存在以下问题:
一方面,布朗利缺乏对因变量的时空控制,这导致了作者在因变量选择中缺乏概念同质性。在空间上,由于所选案例的空间跨度极大,作者很难以统一的标准来测量因变量,这带来的后果是因变量赋值标准的不一致,例如菲律宾威权政体的崩溃属于民主转型,而伊朗所谓的崩溃则是神权政治中左翼的复兴,两者并不能够相提并论。在时间维度上,由于作者没有进行精准的时间截断,同样削弱了其概念的清晰度。需要指出的是,转型的时间截断点应当是威权政体的崩溃,这同转型后的发展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问题,作者却为了保持时间的一致性而将无关叙述的时间节点延长到了2006 年。并且,由于“第三波”概念的宽泛性,同属于第三波的“茉莉花革命”爆发后,埃及政府在2011年的崩溃显然削弱了作者的理论。
另一方面,布朗利同样缺乏时空对自变量的规制,他在案例分析中运用最大差异原则,这种方法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多重因果性和遗漏变量。首先,缺乏空间规制使案例选择缺乏相似背景,伊朗和埃及是中东国家,马来西亚和菲律宾是亚洲国家,地理位置、宗教、族群问题、战争、国际干涉等因素差异如此之大以至于都可以成为竞争性解释,这极大地降低了作者理论的可信度。其次,作者在时间上将存在争议的“第三波”作为背景条件,却缺乏明确定义,直接将其当作分析的起点。尽管布朗利将自变量(政党制度)追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初期甚至更早,对前期条件作了一些分析,但由于作者没有对威权政体产生变异的截断点进行控制,例如菲律宾的转型在1986年而伊朗的变化则是1997~2000年,这就使得作者无法控制冷战前后国际体系的剧烈变化所带来的情境差异。
《经济危机与威权政体崩溃》一书的核心自变量是政治联盟是否破裂,其他变量还包括调整政策和经济危机等,因变量是威权体制是否崩溃。作者用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中的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进行对比来验证其理论。经济危机发生后,由于印尼政府采取了开放资本账户和允许汇率浮动的政策,导致了本土印尼商人和华人之间的冲突加剧,原先的政治联盟破裂,最终葬送了原政权。而马来西亚政体的支持者基本是在本土固定投资的马来人,因此经济危机后,政府没有开放资本账户或实行浮动汇率,而是减少货币供应和进行财政改革,因此支持者联盟没有破裂,最终克服了经济危机,使威权政体得以持续。
对本文而言,比宾斯基关于威权崩溃解释的最大启发在于,他用清晰的时空对案例范围进行了严格框定,通过对案例的时空规制选择展示了理论的可靠性。在时间上,他将时间截断点定在1997~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对于因变量威权政体的崩溃或持续的判定就在危机发生后,以1998年5月印尼的苏哈托(Soeharto)政权倒台和此后马来西亚的马哈蒂尔(Mahathir)政权仍得以维系作为截断点,两者在时间上基本一致。在空间上,他所选择的两个案例不仅控制了文化、气候、地理环境等基本因素,并且两国都是出口导向型经济、在政府资源分配中存在显著的偏袒主义(favoritism)和拥有较高的外汇储备,这意味着两国对于外生的经济危机的敏感性是相似的。作者通过时空规制较好地实现最大相似性比较,从而可以聚焦研究核心自变量的独立影响,因此其核心机制反而更具推广性。该书的核心因果机制是:经济危机→威权政府的应对政策是否导致支持者联盟的冲突→威权政府的崩溃/持续。比宾斯基通过对20世纪遭受过经济危机的威权政体大样本统计分析来检验理论的普遍性:作者发现在经济危机中,那些开放资本账户的国家,政权崩溃的概率显著增加了。
上述两本著作都是典型的案例比较研究。通过比较这两本著作,我们不难发现好的案例研究需要具备基本的时空观念:前者由于在案例选取过程中缺乏规范与合理的时空规制,在广阔的时空随意选取案例进行求同,其理论看似有较强的普遍性,但是大量的竞争性解释削弱了其理论的可信度;后者通过时空规制构建了一个能够较好捕捉因果机制的研究设计,从而使理论经得起推敲,甚至能够将核心机制推广到更大的样本和时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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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时空规制下选择案例:具体的操作规则
上述讨论提供了正反两个案例的对比研究,这种对比某种程度上也是基于“时空规制下的最大相似性”原则,便于展示时空规制对于结论的可靠性和逻辑的严密性所产生的作用。基于前人的研究,我们在这一部分进一步提出关于时空规制条件下进行案例选择和研究设计的具体操作流程与方法。有学者将案例研究设计归纳为如下几个环节:确定研究问题(因变量);确定自变量与研究策略;案例选择;描述变量的变化;思考普遍性问题(George & Bennett,2004)。借用这个分析框架,我们将从这五个环节入手讨论如何用时空规制案例选择。
1.基于因变量的案例选择
因变量所指向的是研究问题本身,而案例所代表的“样本”并非是定量研究中一串冰冷的数字,而是特定时空范围内一系列事件的总和及其具体的动态过程。因变量在空间上截断的意义在于保持概念背景的同质性(Falleti & Lynch,2009;Møller,2015),往往以特定的地理或环境相似性作为划分边界的规则,从而确保其跨案例变化的等价性(equivalent),例如宗教、绝对主义、封建主义等概念在东欧和西欧之间已经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在比较分析中建议只选择一个地区而非跨越地区进行案例比较。因变量在空间上截断的意义在于根据关键节点选择事件,精确展示具体因果机制变化的过程。如果选择过长的时间段,就会面临无限回溯的困境;如果过短,对于孤立事件历史过程的观察无助于对事件的理解,因为它只有被视为更大过程的一部分才有意义(Büthe,2002)。历史叙事的关键在于时空,即一个历史事件发生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和什么场合,以及以什么方式在时空中发展,只有把这些确定了我们才能开始真正理解甚至解释历史动态中一些有意义的规律(赵鼎新,2006)。因此研究者需要选择关键节点来确定研究的轮廓,明晰如何在限定的时空范围内相对“平行”地展示因变量的变化,尤其是选择事件变化或者没有变化(但在相似案例中发生变化)的关键节点。这个关键节点通常是选择同期的重大事件作为标志,例如法国大革命可以作为旧制度崩溃的重大标志,但作为“对照组”的西班牙仍然可以用1789年作为对过程追踪的截断点来解释为何没有发生革命(叶成城、唐世平,2016)。
2.基于自变量的案例选择
基于自变量的案例选择相比起基于因变量的案例选择更为重要。如表3所示,自变量对于案例选取的规制在于两个层面:前期条件和相似背景。首先,基于时间层面对前期条件的控制,因为事件的重大变化是相对容易观察的,相比之下过程追踪的起点更难以寻找。时间上的控制乃是案例叙述或过程追踪的起点,斯雷特认为需要遵循“关键前期条件→关键节点→结果差异”三个步骤,即在关键节点之前进行适当的“回溯”(Slater,2010)。关键前期条件指的是先于关键节点的因素或条件,它们在关键节点对自变量和因果机制产生影响,从而促进长期结果的差异。例如在发生体制转型之前,通常先有制度变迁或者民主化观点的出现,它先于民主化的准备阶段或者制度变迁中的动员阶段而存在,在案例中,这部分时间是不能够被忽略的(Rustow,1970;Tang,2011)。其次,基于空间层面对相似背景的控制,它作为一种控制变量确保了案例研究中的“最大相似性”。这种相似背景的控制除了对包括类似环境、文化、气候、地理的基本控制之外,还涉及地区内部各个案例对于核心变量的反应。因为地区是一个动态的系统,体系内部的各个行为体都同样会对其他行为体产生影响,即涉及个案扩散的问题(Ross & Homer,1976)。个案扩散的问题同样会导致因果推断失真,而在解决这一问题的绝大多数方法中,最为简单直接的方法就是将研究假设的空间范围限制在特定的子地区(Klingman,1980)。这种空间规制相当于控制了特定的扩散效应,例如思想启蒙、技术变革和经济危机等等,研究者通常只能在个案扩散的范围内选择案例(Pepinsky,2009;叶成城、唐世平,2016)。
3.在时空范围条件下选择案例
需要看到的是,基于机制的案例选择方法和基于变量变化的方法是不同的。因果机制型的解释要避免错误的跨案例推断,往往既要做到在较小和较为集中的样本中进行案例分析,同时通过在多个案例中对机制的追踪来确保发现的机制在各个案例中都存在(Beach & Pedersen,2016)。凯泽认为时空的条件范围选取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历史学的条件范围,它限定了特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例如17世纪的法国研究;另一种则是相对模糊的条件范围,例如欧洲的世袭君主国研究(Kiser,1996)。本文认为案例选择方法介于两者之间,即在限定具体的时空条件范围内进行“案例内研究”,例如时空可以限定在15世纪的意大利(Putnam et al. ,1994)或者18世纪的西欧(叶成城、唐世平,2016),但是并不意味着这是关于意大利或整体欧洲的研究,研究者仍然可以通过对意大利南部和北部的比较,或者西欧内部的比较获得案例间的有效性。此外,在控制了时空范围之后,需要谨慎采用“可能性原则”来剔除那些被认为不可能发生的负面案例(Mahoney & Goertz,2004),因为界定某结果出现的几率极低与不可能之间存在较强主观性。如表4中的案例A4,尽管由于几乎不可能导致结果出现,但它对于展示因果机制的P1阶段仍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因为它作为负面案例与A1、A2和A3(正面案例)在P1阶段进行比较,检验了该阶段机制存在的真实性。
4.在动态比较中描述案例变化
时空规制本身要求对案例有深刻理解,因为时间上的截断意味着需要对案例发展过程(内部有效性)具有基本的理解,而空间上的截断则意味着对案例之间的类型和概念(外部有效性)进行了区分(Gerring,2007)。要在过程追踪中同时保持这两种有效性,我们建议采用条目化的比较,即继续将事件变化的过程细分为特定的数个阶段。例如罗斯托将民主化分为了背景条件、准备、决定和习惯阶段(Rustow,1970);唐世平将制度变迁的过程分为五个阶段:观念→政治动员→权力斗争→制定规则→合法化、稳定化以及复制(Tang,2011)。在对制度变迁进行讨论时,首先需要选定结果诸如案例A1这样的正面案例(因变量Y=1)作为参照,通过正面案例与负面案例的比较分析抽象出因果机制,从而参照机制的不同阶段进行动态比较,既考察每一个案例在时间维度的变化,也考察案例在各个阶段的变化。例如对比案例A1和A2在P2和P3阶段的差异,就可以发现可能特定因素的存在/不存在阻止/造成了案例在不同阶段的差异,两者作为正反案例共同增加了机制P1→P2→P3→Y 存在的可信度;同理,案例A1和A2在P2阶段的相似之处,则通过求同法增加理论的可信度。每一个阶段的成功(Pn=1)都是结果出现的必要条件,只要有一个阶段失败,结果就无法出现(即Y=0)。当然,由于社会科学的复杂性,Y=0的结果仍然是存在差异的,假如机制“中止”在P2阶段和P3阶段,可能会造成不同结果,这种差异恰恰加强了因果机制的解释力。
5.理论的普遍性:基于时空规制的机制推广
当考察理论在时空规制下的推广性时,如果是定量研究,研究者会面临采用固定效应还是随机效应模型的选择;如果是定性研究,研究者需要思考这部分时空规制下的理论仅仅适用于这个时空,还是可以拥有更强的普遍性。一方面,研究者通过增强案例的可比性、代表性仍然可以在小样本比较中产生具有一定普遍性的结论,例如采用比较过程追踪的方法在因果机制的每一个阶段强化其解释力(Ruzzene,2011)。在前文所述的动态比较中,我们可以通过对机制的普遍性分析来推广理论,即可以将这些过程的因果机制抽象为一个代表更广泛样本的、更为概念化的因果机制。我们察看如下两种机制。机制1:基因变异→具有保护色的飞蛾更不易被天敌捕杀→大多数飞蛾颜色同背景一致。机制2:变异→选择→遗传。机制1是具体的观察结果,如果将其抽象为机制2,其推广性就大幅增长甚至几乎不受条件约束。另一方面,研究者需要在更多的时空去考察其核心机制的有效性,通过比较不同时空中的因果机制的异同,就可以发现并区分哪些理论是依赖于具体情境而存在的,而哪些理论则可以独立于特殊情境约束而普遍存在的。通常对于一个“因素+机制”的理论而言,具体因素的情境意义更为明确,而抽象机制的普遍性更强。由于研究中同时对过多时空进行过程追踪是不现实的,故而可以参照比宾斯基的做法,在精确比较的基础上,通过相对“较低成本”的因果推断来拓展理论的普遍性,因为机制的可靠性已经通过此前的案例比较确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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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在社会科学中,基于时空的案例选择时常被实证研究或者方法论研究的学者所忽略,尽管许多优秀的实证学者在不自觉地使用这一方法。基于时空的案例选择有助于保证研究概念与背景条件的一致性,避免由于时空情境所导致的概念同质性问题以及纷繁复杂的时空差异而导致的遗漏变量问题,从而保证了案例比较研究分析符合最基本的“最大相似性”原则。这种变量选择方法的优势在于减少了在过大的样本中选取案例的困扰,通过动态比较增强理论的内部和外部有效性,同时也通过对理论适用范围更为精确的分析进一步增加了机制的推广性。事实上,基于时空角度的条件范围来规制案例选择也是最为直观、简便和有效的。在空间上,需要以传统的地理边界来控制案例的背景条件和历史情境;在时间上,需要通过对从自变量到因变量的整个因果机制进行动态比较,从而兼顾案例研究内和跨案例间的变化。借助这种方法,研究者将可以避免对理论普遍性的过度追求,也只有通过更多精确的带有具体情境色彩的理论分析,我们才有可能追求更具普遍性的理论。
转自:“量化研究方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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