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务院港澳办批准,2023年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以下简称“城大法学院”)继续合作举办“中国高级法官法学博士”项目。招生人数10名,学制三年,最长不超过六年。
一、培养目标
进一步提高法官队伍的学历层次,培养一批精通审判业务、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具有全球化视野的高素质法官和卓越法律人才。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申请人必须已经获得为城大法学院所认可的大学的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或相关学历。
2.申请人须达到一定的英文熟练水平,并经城大法学院面试认可。
3.申请人是具有相当学术潜力和良好培养前途的优秀高级法官。
国家法官学院将通盘考虑申请人的工作业绩、学术成就、法学修养、与法律相关的学术或实践经验等因素,向城大法学院推荐录取候选人,录取名单由城大法学院通过面试最后确定。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将单位人事部门和高院政治部盖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要求的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后与研究计划书的word文档一起,于2023年3月1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报名邮箱(njccityu@163.com),邮件命名为“2023年博士项目+省份+姓名”,同时请将报名情况通报给本省招生负责人。《报名资格审查表》由国家法官学院统一制定,考生可于国家法官学院网站下载。报考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填写推荐意见的同时,须在照片上加盖公章。面试将在2023年4月末进行,请携带《报名资格审查表》、“申请人提交材料清单”中2、3、4项原件来院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学习课程安排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员应当修满46个学分,其中8门面授课程共计24个学分,博士学位论文共计22个学分。
博士学习共三年,第一年为面授课程,由城大法学院授课,学员须在港上课三个月,在国家法官学院上课一个月。第二、三年为论文撰写时间,每年须有三个月时间在城大法学院从事论文研究,出席研究活动及研讨会等。
博士课程的教学语言以中文(普通话)为主,英文为辅。学员的学业成绩证明、学位证书及本课程的宣传材料將会注明教学语言。
五、论文要求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港澳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达成法官合作培训项目关于培养精通涉外涉港澳法律规则、精于处理区际法律事务的高层次审判人才,推进内地与港澳司法交流与协作的目标和要求,现要求所有博士学员在论文选题及撰写中,须论及港澳法律制度及司法实践,港澳基本法适用及案例分析、域外法或比较法的相关内容,不可只论及内地法律。所有学员在选题确定后,须将题目发送给国家法官学院项目负责人统一审核。
六、学位授予
所有学习、论文撰写及答辩必须自学员注册之日起于六年内完成,如果不能按期完成则视为肄业。在六年内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香港城市大学法学博士(JSD)学位。
七、学习费用
学习费用按照城大法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部分学费由城大法学院通过奖学金赞助解决。
八、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注意,报名时须充分考虑若获得录取,能否按照规定前三年每年来港修读三个月的时间,以符合教育部学历认证的要求且不影响学习进度。如学员因故中途终止修读科目,休学或退学,已缴付的学费将不会退回。
九、招生咨询
国家法官学院
联系人:李文捷010-67559625 13683203945
杨林润010-67559624 15810138789
E-mail: njccityu@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1号
邮 编:100070
国家法官学院网址:http://njc.chinacourt.org
转自:“学术之路”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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