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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名单

2023/1/6 9:48:26  阅读:486 发布者:

为了确保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长:胡铭  张永华

副组长:霍海红  

 员:赵骏  郑磊  陆青  王凌皥  章剑生   陈信勇

        叶良芳  钱弘道  葛洪义 熊明辉 周淳

申诉联系人:王书剑,电话:0571-86592771,邮箱:wangshujian@zju.edu.cn

各学科成立博士生招生委员会,具体负责各学科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复试形式和要求

为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聚集,复试的组织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以“钉钉(DingTalk)”作为面试平台。复试名单见附件1。具体面试流程和要求及考生需做好的准备工作见附件2。请考生于202312日前在手机、电脑上安装好钉钉并通过实名认证。为了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请考生提供个人简历信息表见附件3,于12日前通过钉钉上传。

因疫情原因,本次复试取消原定的专业基础课笔试;所有通过初审的考生及经过二级学科招生委员会审核的硕博连读考生,均直接参加面试。根据学院复试录取方案,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面试内容:申请者进行报告(PPT自愿准备,每人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内容包含个人简介(英语介绍),攻博研究计划、学习与学术研究经历、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学术论文代表作等(中文介绍),老师提问。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三、录取办法

1.我院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复试录取工作,确定拟录取名单。未参加复试考核的不予录取;面试不及格的不予录取。考生的报考材料不退回且不转寄其他招生单位。

2.经考生和拟接收二级学科博士招生委员会双方同意,复试考生可调剂至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者相同专业及相近专业的其他研究方向。

3.学院不保留考生入学资格,所有考生的考核成绩仅对当次招考有效。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高校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文件相关要求和招生指标综合测评,择优录取。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查及个人情况陈述

   考生本人递交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每份文件的扫描件或者照片版均需以“姓名+文件名称”命名,形成一个压缩包,于12日前上传至钉钉工作任务中:

1.个人简历信息表

 2.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学历或学位的网上查询结果(如没有查询结果需要递交学位认证报告);

   (学历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办理,学位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办理)

 4.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上获得的学籍查询结果以及保证书(见附件4);

 5.获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6.对现役军人除审查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审查所在军队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7.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报考时递交的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

资格审查及个人陈述时间:202312日上午0900陆续开始,请关注复试钉钉群中的资格审查安排表,并提前在线等待。

(二)面试时间安排(待更新,暂定202315-8日)

另:会组建钉钉群,12日将面试汇报PPT通过钉钉私信发秘书老师备用,面试时PPT的翻页由本人进行屏幕共享进行翻页。

(三)硕博连读考生网报

请硕博连读考生关注网报通知:浙江大学2023年秋季硕博连读博士生网上报名通知。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221226

转自:“学术之路”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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