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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法学院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安排

2023/1/6 9:47:42  阅读:138 发布者:

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及《中山大学法学院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我院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将通过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综合考核名单

详见附件1

二、考核安排

1.考核时间

2.考核方式:网络远程面试

3.考核内容:

1)外语,主要考核申请人外语运用能力,满分100分。

2)业务课,主要考察专业基础,满分200分。

3)综合能力面试,主要是对申请人的综合业务能力进行全面考核,满分300分。考生须准备20分钟左右的PPT,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重点陈述研究计划并答辩。

4.面试以研究方向为基础分组进行,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的申请人逐个进行面试,考核采取即问即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面试考核小组成员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5.考核评分:面试结束后,面试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申请人评分。评分前可召开面试考核小组会议,研究对申请人的考核评价意见。面试考核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申请人的最终考核分数。

三、考前准备工作【提醒:不参加备考会议将视为放弃综合考核】

考生需按照《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线上考核指南(考生版)》(附件2)的说明提前准备好设备、网络及相关软件。

202215日(周四)中午前,我院工作人员将通过企业微信或微信逐一添加考生微信,请在微信“设置”的“账号与安全”中确认已绑定报考时登记的手机号码,及时在个人微信“服务通知”中接受好友邀请。

15日下午,我院工作人员将通过“腾讯会议”组织考生参加备考会议,内容包括:考前培训、考核流程、规则、纪律、资格审查、确定考核顺序等。具体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请下载并提前打印好《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

四、考核流程

1.考生在候考室调整好设备,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完成身份验证及考核环境检查,宣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正式考核会议室,考核小组宣布考核开始。

3.考核小组依次对考生进行外语、业务课和综合能力考核,每位考生的考核总时长不少于60分钟。

五、录取

1.考核总成绩为外语、业务课和综合能力的总和,满分600分。

2.我院分导师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3.通过综合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报考学科方向录取者,如我院其它相近学科方向有计划未使用,可在其他相近学科方向申请录取。

4.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申请人再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综合考核。

5.不接受破格录取申请。

6.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综合考核面试者;

2)总成绩低于360分,或外国语成绩低于60分,或业务课成绩低于120分,或综合能力成绩低于180分者;

3)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体检不合格者;

6)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六、综合考核结果公示

综合考核结果将在我院网站(http://law.sysu.edu.cn/)公示,公示时间另行通知,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中山大学法学院

20211228

转自:“学术之路”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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