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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2023/1/6 9:19:14  阅读:109 发布者:

为进一步实施国家2011计划”,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不拘一格选拔拔尖创新型人才,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2023年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向包括司法哲学、司法文明理论、司法文明史、证据法哲学、中国司法制度、比较司法学等。

“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是按照学校及招生单位规定的申请条件,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证明材料,经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一、选拔原则

坚持“专家考核,集体决策;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程序规范,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以考生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和创新精神、科研能力、专业潜质、综合素质等为选拔依据,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申请考核制”的工作原则和实施办法,监督选拔过程,审核录取结果,解决考生在报名、考核、录取各环节中的申诉。

(二)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中心 “申请考核制”的实施细则和招生办法,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组织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录取等相关工作。

三、导师范围及招生人数

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2023年的导师范围:张文显教授、黄文艺教授、杜宴林教授、何志鹏教授和闵春雷教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为5人。

六、录取

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考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吉林大学并脱产全日制学习。

七、其他

1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考生的综合考核(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收邮件,并随时关注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和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的网站通知。

2、被录取考生适用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生培养计划和《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学生优秀成果奖励办法》,享受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法学院、学校和国家的相关政策性待遇。

3、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31-85166371

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20221226

1、司法中心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doc

2、司法中心2023年博士报名信息一览表.xls

3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x

4、研修计划书.doc

转自:“学术之路”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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