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何枫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研究领域:公司金融、企业社会责任与绿色金融、金融风险管理
研究成果:在《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金融研究》《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Quantitative Finance、Energy Economics、Journal of Futures Markets等学术期刊发表40余篇论文,主持国家自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研究。
刘贯春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数字媒体信息传播与企业技术创新
研究背景
目前,中国经济已然步入由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新常态”阶段。在这一阶段,传统的要素驱动型增长模式难以满足经济发展要求,因而如何快速实现经济增长新旧动能转换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作为一国或地区经济持续增长的决定性因素之一,技术创新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因而政府给予了极大关注,并在顶层设计层面推出了一系列创新发展计划。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进一步明确,必须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如何有效激励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已成为政府部门现阶段的主要任务之一。
随着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的需要和创新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地位的不断提升,学术界对企业创新影响因素的讨论越来越多。其中,公众和媒体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愈发受到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信息无处不在、无所不及、无人不用,应加快推动媒体融合发展,使主流媒体具有强大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全面提高媒体的舆论引导能力。在媒体舆论的引领之下,“华为”、“中兴”等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企业不仅在产品市场上获得了消费者的认可,也在资本市场上受到了投资者的追捧。为了探寻互联网信息环境中的媒体舆论对上市公司治理的作用,本文试图考察数字媒体信息传播在企业研发创新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这不仅有助于厘清数字媒体信息传播影响企业创新决策的内在逻辑,还可以为后续创新政策制定和优化提供一定理论借鉴和实践参考。
在当前大数据新媒体环境下,媒体的数字化发展极大地提高了信息传播效率,同时也增加了有效信息的提取难度。首先,数字媒体使投资者获取信息更加便捷。相对于传统媒体,投资者能够以低成本进行便捷的信息搜索,从而获取网络中的海量信息。其次,除了证券交易门户网站、主流财经媒体等“正式媒体”外,互联网中还存在微博、股吧、公众号等大量的“非正式媒体”,数字化信息可以以声音、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播。最后,个体间的信息反馈交互影响增强。个体不仅仅是信息的接收者,其在网络中的留言、评论行为也使其成为了信息发布者。换言之,互联网中真相与谣言并存,真实有效信息被提取的难度增加。因此,在当前互联网复杂信息环境下,网络新闻报道这类数字媒体信息传播是否能够对企业起到监督、约束作用,进而保护投资者利益?
以往研究发现,媒体对公司治理的作用机制存在“监督”与“合谋”两种可能。一方面,媒体能够通过提高信息传递效率进而影响企业与投资者行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即“有效监督假说”。另一方面,管理层也会通过媒体进行公共关系管理,从而使得部分媒体因利益关系而蓄意迎合企业需求,掩饰管理层或大股东的利益侵占行为,即“合谋假说”。那么,在数字信息时代,媒体究竟是企业用来操控信息的工具,帮助管理层释放“烟雾弹”以谋求私利,进而成为阻碍创新的“同谋”;还是帮助投资者揭露企业真实情况,引导企业注重长期价值和良性发展,从而成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外部“监管者”?
为探讨上述问题,本文采用400多家重要媒体的网络新闻报道数据,并将其与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相结合,实证检验了数字媒体时代下的媒体信息传播效率对上市公司技术创新的影响及作用机制。本研究有助于更深刻、全面地理解互联网信息环境下网络媒体的数字化信息传播在资本市场中的作用,对国家优化企业创新环境以实现媒体有效监管有着重要启示意义。
主要发现
本文以2007至2020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专利申请数量作为企业创新的衡量指标,以CNRDS数据库中对应的上市公司网络财经新闻数量作为数字媒体信息传播覆盖面的代理变量,研究了数字媒体信息传播效率对企业创新的影响。
(1)基准回归模型结果显示,数字媒体信息传播显著促进了企业创新,而且在经过克服模型内生性、样本选择偏差和创新产出滞后性等一系列稳健性测试后,该结论依然成立。
(2)作用机制检验表明,数字媒体信息传播促进企业创新的核心机制在于监督治理效应,具体表现为数字媒体信息传播有助于完善公司治理并减少代理冲突,提升企业治理水平,从而促进创新。
(3)异质性分析显示,上述影响效应随着企业信息透明度和声誉激励效应而产生差异;对于信息透明度低和散户舆论压力低的企业,数字媒体信息传播的创新提升效应更为凸显。
以上研究结论表明,数字媒体信息传播可以显著促进企业创新,为互联网复杂信息环境下媒体的公司治理效应提供了新的经验证据。
政策启示
(1)以往研究认为中国的媒体生态环境以制造轰动性话题为主,喜欢报道宣传企业负面新闻并有偏放大,以博取投资者眼球。而在当前互联网信息环境下,有偏报道能够迅速被识别,对媒体产生负面影响,从而使得媒体能够更加自律、更加真实报道相关事件。近年来,媒体的社会责任感也逐渐提升,更加关注主旋律,通过舆论引导有效鼓励企业做出符合国家战略需求的选择。本文通过探讨数字媒体信息传播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研究互联网媒体在公司治理中起到的作用,从信息披露与传播角度,丰富了公司治理理论在大数据环境下的应用场景与经验证据。
(2)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市场信息传播媒介和法律外制度环境,媒体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已经被大量研究所证实。中国政府提出的“供给侧”改革中的核心内容便是如何推动中国经济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本文认为,在数字信息时代,应进一步发挥媒体对公司治理的外部监管功能,通过互联网媒体形成鼓励创新的舆论导向,对上市公司的创新给予鼓励和宣传。通过舆论的引导和监督,抑制上市公司的金融市场过度投资,促使其回归主营业务,通过创新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
(3)数字媒体信息传播有利于提升公司透明度,媒体通过对公司创新过程的披露报道,让投资者了解创新的过程,并帮助积极创新的公司建立声誉效应,从而削弱高管因潜在失败而规避创新并进行其他短期主义决策的动机。在当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环境中,主流媒体对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舆论引导效应,对增强中国企业创新意识、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十分关键。
数据公开
论文附件已在《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网站http://www.jqte.net/公开。如在科研工作中使用了作者提供的数据和程序等附件内容,请务必在研究成果上注明引文和下载附件出处。
原文刊发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22年第12期
转自:“香樟经济学术圈”微信公众号
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