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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与科研项目执行期不一致,项目到期后如何进行处理?

2022/12/16 9:41:28  阅读:163 发布者:

问:某科学事业单位承担一项科研项目,因研究需要购置一台仪器设备,该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十年,但该项目执行期为三年,项目到期后该仪器设备的折旧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财会〔201612号)及《<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财会〔20174号)规定,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并按月计提折旧,折旧应当根据用途计入当期费用或者相关资产成本。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项目执行期无直接关系,无需保持一致。如果该单位按项目进行核算,在该科研项目执行期间,该仪器设备的折旧费用应当计入该项目的业务活动费用。项目结束后,该仪器设备应当继续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计入当期费用或者相关资产成本。

来源:财政部

转自:“科研经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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