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任思梅(Johanna S. Ransmeier)
芝加哥大学历史学院助理教授、东亚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是现代中国的家庭生活和法律
现代奴隶制(modernslavery)在一些国家由来已久。如今,这一表述在国际上已经成了最新的总括术语,用以涵盖买卖人口以及对被贩卖者人权的持续侵犯。通过与过去的鲜明对比,“现代奴隶制”的概念与20世纪早期曾引发恐慌的“白人奴隶制”(whiteslavery)一样充满争议。这两个词都带有悲痛的内涵,曾被指摘过于耸人听闻,没能领会过去暴行的价值,还会掩盖所谓受害者的自主性。尽管最近几十年,国内外都重新开始关注人口交易,但可悲的是,买卖人口的行为及其模式却长期存在。同样由来已久的,还有这个概念导致的问题——这个概念将许多不同的状态合并在一个不合适的标题之下,这使得国家难以区分剥削的不同层次,也无法分辨令人贩子得逞的多种机制。
联合国对人口买卖的定义是,以剥削为目的,通过武力威胁、强制、略诱、欺骗或操控弱势地位者,来招募、运输、窝藏或获取人口,这个定义来自2000年《人口贩运议定书》(2000TraffickingProtocol)。接连不断的协议曾改进并扩充这个定义,包括1904年和1910年由倡导保护女性的国际志愿组织起草的协议,国际联盟1921年、1933年和1937年拟定的文件,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联合国随即提出的协议。跟此前的文件一样,发起2000年议定书之时,人们正更加关注跨国交往、贩运、走私和非法移民,以及关于性剥削日益增强的焦虑和越来越多的报道。
《清末民国人口贩卖与家庭生活》
[美] 任思梅 著
施美均 译
世纪文景 出品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22年9月
早在国际社会勉力拟定相关禁令和控诉框架之前,买卖人口就已经在当时的中国深深地扎下了根。与近来这个定义所容纳的内容相比,19世纪末20世纪初,对被卖者的“剥削”(exploitation)有更细微的差别,和更多向度。要理解买卖人口在中国的长期存在,需要向国内看,不仅要考察乡村的情况,而且要深入探究家庭领域。本书讨论的人贩子利用了邻居、情人、朋友以及家庭的不幸,为了促成交易、保证收益,他们还突破自己的交际网,拓展了更多人脉。他们的成功不仅依靠武力威胁和欺诈手段,也有赖于这样一个被广泛接受的观念:政府已经判定买卖人口有罪,但卖掉一个人从社会层面来看依然是合情合理的举动。
大多数西方国家只宣布过一次要废除奴隶制。从另一方面来看,禁止买卖人口往往都需要定期的立法维护。中国历史上与奴隶制的斗争,遵循现代奴隶制和人口买卖的模式,需要反复做出废奴努力。统治者消灭奴隶制的举措,更接近于大赦,而非永久性的社会变革。人口买卖、交易型家庭与家庭中多种多样身份地位之间关系紧密,这导致清除人口交易对清代法学家来说,成了一个不断复现的两难困境。
从表面上看,1910年禁令似乎很果决。一次彻底的改革倡议,伴随着接踵而至的革命,这意味着民国政府不会再出于对前任统治者的忠诚而保留这些法条。一套全新的法典取代了自相矛盾的附例,而附例曾令晚清法学家薛允升及弟子沈家本大为头疼。不过,跟禁令一起颁布的法规存在漏洞,同意交易型的中国家庭能够继续运作。
这种持续的放任与戏剧性的结构变化同时发生,导致了中国社会买卖人口的扩大。对晚清华北的许多家庭来说,自然灾害、叛乱以及性别比例失衡已经给家庭生活带来了压力。民国初期,家庭又面临城市化、商业机会多元化、交通基础设施的发展、社会流动以及战乱频仍的局面。跟民国政府一起到来的还有公民意识、平等与独立的理念。一些家庭面对这些压力依然奋力维系儒家家庭,但也有其他一些家庭——带着不同程度的勉强或热情——摒弃了传统道德的伪装。中国的交易型家庭长期存在,从前,一些危害深植于这种家庭模式的内部,而家长制所要求的职责以及来自紧密联系的社群的监督都限制了这些危害。民国时期的剧变撕掉了这些保护层,这种社会的不稳定性为野心勃勃的掮客们在现有交易行为的基础上,创造了一个完美的环境。
在现代化的社会变革当中,中国家庭持续地需要生殖劳动、性劳动与家政劳动,而相互竞争的介绍人则设法通过卖人来满足这些需求。在清代曾求助于当地担保人的家庭,现在依靠的则是更掠夺成性的中介。民国时期,卖人的潜在目的地数量激增,女性落实就业的形式多种多样、蓬勃发展,这也制造了从前难以得逞的欺骗手段。现代性的破坏力令买卖人口活动激增。适度的介绍费变得不合法,良善的中间人不再有动力偶尔给人做介绍,谋取钱财的介绍人便抬高了费用和可以获取的利润。“做媒为生”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在中国历史上,人口交易帮助组建了一个个家庭,但到了民国时期,人口交易转变成了人口买卖。从前可以容忍的行为现在变成了犯罪,这重新定义了罪犯的类别,同时也创造出一个充满活力的新非法市场。
在形成基本的家庭关系(比如婚姻和收养),以及建立家庭和生殖奴役的纽带的过程中,金钱交易起到了重要作用,禁令颁布之后,贩卖人口的正当性来源于此。反过来,现金交易也被传统的社会等级制所强化,这使得买卖人口造成的结果在家庭乃至妓院中看起来似乎变得“有道理”,因为孝顺自我牺牲的良性循环能够让一个女儿被卖淫牢牢地束缚住,就像束缚在债务上一样。尽管人口交易不合法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富裕家庭中购买婢女或小妾并不会令人感到惊讶。后来的几十年间,报纸、杂志和法院的布告一直告诫这样的家庭“还婢女自由”。司法档案显示,买家最不可能因涉足人口市场而遭到谴责,他们对人力的需求令交易正常进行。
中国家庭中有各种各样的人,其中当然包括那些一出生就自然而然加入这个家庭的人,那些通过婚姻迈进家门的人,以及那些通过收养成为家庭一分子的人。但家庭(household)要比家(family)更大,家庭人口也由买来的、订立契约的、换来的或雇来的家庭成员组成。华北交易型家庭的成员还包括:侍奉女主人的婢女,她们经常充当坏脾气和家庭纠纷的牺牲品;辛苦工作的童养媳,她们怀抱着有一天或许可以成亲的期盼或恐惧;做好了可能会被卖掉的准备,或者梦想可以取代大房的小妾;甚至还有跟乞讨的戏团一起在街头表演的小孩子。抛开禁令,民国时人们为了钱在家庭之间流动的行为,是为社会所接受的,根据情况不同,也会被视作必要的罪恶或合情合理地解决家庭需求的方式。对许多人来说,人口交易在家庭中建立起了等级制,还确保了家庭香火的传承,这对维系儒家规范来说很必要。中国儒家家庭看起来相当正统,依靠的却是交易型家庭的隐秘机制。这一时期的大多数华北家庭都曾涉足人口交易,不管是以直接还是间接的方式。尽管清末的司法体系彻底禁止了人口交易,在每一个街巷还是可以找到忙碌着的掮客——有时他们甚至会抢同一个家庭的生意。
本书探究了从事人口交易的男女使用的技巧以及为自己所做的辩护,也揭示了京城警察和司法官吏彼此冲突的视角,他们被迫在当地家庭的需求与国家不断变化的任务之间斡旋。起诉“买卖人口”和其他与买卖人口相关的新罪,要求警察干预从前为一家之主保留好的领域。警方极其细致地记录下来的内容,呈现了一些短暂的瞬间,让我们洞察那些被卖的人的生活。我们会发现,在北京家庭之间介绍人口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这样一个革命性的时刻,当时有识之士已经开始思考个体的权利与平等,许多被卖的人却要用自由换取同样不可抗拒的必需品:食物、住处和社会保护。在匮乏年代,个人自主的意义还不如拥有一个容身之所。而且,被带到新的家庭后,被卖的人也并非彻底孤立无援。买家对自己购买的人提出要求,但新主人往往会发现,交易也会要求他们对自己买下的人或者根据契约为他们提供服务的人负有某些责任。
并非只有反过来跟主人作对的奶妈才会挑战自己的命运。尽管偷懒、盗窃和逃跑是最常见的抵抗方式,但奴隶和仆人也想出了破坏性更强的方式来削弱主人的权威。他们将正在进行的人口买卖泄露给当地警官,或者一起逃跑,或者教唆其他仆人逃跑。在一些家庭里,脸皮特别厚的仆人自己就是中间人,他们背着主人,把更容易上当的仆人介绍给人贩子,或者劝说他们同意一桩亲事。有时这些屋檐下的掮客能赚到钱,将通常付给职业介绍人的酬金收入囊中。
……
在晚清及民国时期的中国,人口交易占据了中国家庭生活的核心位置。人是明码标价的,这样的观念本身并不会令人感到不安,在艰难时日里还可以缓解家庭的窘迫。各届政府相继苦心立法,以期在不搅动必要的社会福利及家庭组建机制的同时,消除剥削性质的买卖。随着城市化进程、现代交通网络发展、丰富的商业机遇以及军事冲突的蔓延,政府所面临的挑战也变得更严峻。面对这些张力,中国家庭开始依靠流动的中间人,他们能接触超出本地社群的人脉网络。20世纪初,职业人贩子愈发活跃,为了谋取利益,男人和女人对中国家庭的交易需求加以利用。
儒家思想曾经创造了传统的等级制度,使得为了其他人而卖掉某些家庭成员的行为变得合理。它也制造了对子嗣的需求,为建立大家族、贵族纳妾提供了背后的父权制逻辑。无疑,是交易型家庭机制使得传统儒家家庭得以实现。20世纪初当儒家社会结构僵化衰微时,交易机制却依然运行如故。掮客们继续在文化默许的氛围中从事交易。人贩子迅速适应变化,辨认出了新的人口市场及资源。
如今,他们表现出同样的机智。必须消灭剥削性质的人口交易,这是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关押那些使交易延续的人,并不能根除允许交易发生的机制。如果奴役和买卖人口伴随着组建家庭的过程而生,而且利用了这些过程,那么在不引起强烈的文化反对的情况下,就很难加以干预。
—End—
本文编选自《清末民国人口贩卖与家庭生活》,注释从略;转自:勿食我黍。
转自:“书斋里外”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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