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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态系统理论视域下青少年武术教育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研究

2022/10/26 17:57:22  阅读:380 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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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东,赵光圣.社会生态系统理论视域下青少年武术教育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研究[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22,5610:68-75.

社会生态系统理论视域下青少年武术教育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研究

(张建东)

作者

张建东1,2,赵光圣1

上海体育学院 武术学院,上海 200438

齐鲁师范学院 体育学院,山东济南 250200

武术作为优秀的传统体育与文化,是开展青少年素质教育,“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的当仁不让载体,应当主动承担起这一伟大的历史使命。然而,武术教育在青少年素质教育中的地位目前并不突显,相反却处在令人尴尬的境地[1],甚至有被域外体育运动项目替代的风险。例如,柳鸣毅等认为,各类培训机构开展韩国体育运动项目跆拳道取得了较好的普及和推广,而作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武术培训却没有受到家长青睐[2]。

国内武术培训在青少年中不受关注已是不争的事实。而当前武术教育备受冷落也由此可见一斑。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性问题,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绝非学校武术一家之责;仅凭学校有限的教育资源、授课时间等,很难落实作为学校体育子项目的武术教育工作,达到武术教育之目标。习近平总书记[3]强调,“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季浏[4]认为,新时代的我国学校体育教育,也应完成从传统的政府组织单一主体垂直化管理模式向政府组织、社会组织、市场组织多元主体网络化治理模式转变。对于植根于民间、社会武术资源丰富且不受学练场域限制的青少年武术教育来说,以国家政策倡导为契机,具备条件先行先试,构建多元主体相协同的武术教育模式,示范引领青少年体育教育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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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青少年武术教育的主体因素

社会生态系统理论是将系统论、生态学和社会学紧密结合起来,用以考察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交互关系的基础理论[5],正在被广泛应用到教育、体育领域的研究中。现代社会生态理论代表人物之一查尔斯·扎斯特罗,把个体行为的社会生态系统进一步划分为:微观、中观和宏观系统三种基本类型。微观系统指个人,是具有生物、心理和社会系统及其相互作用的系统类型,社会工作的微观取向注重个人需求、问题及优势,强调个人如何提出问题,形成解决办法,使最好、最有效的选择成为可能;中观系统指小规模的群体,包括职业群体、家庭或其他社会群体。宏观系统指比小规模群体大一些的系统,宏观取向关注社会、政治和经济状况和政策,这些因素总体上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资源获取以及生活质量等[6]。宏观、中观、微观系统总是处于相互作用和影响的情境中。

青少年武术教育生态系统是青少年与武术教育环境的有机结合,且具有一定的结构关系,宏观、中观、微观三个系统共同影响武术教育的发展。运用社会生态系统理论能够有效分析阻滞青少年武术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为此,本研究依据社会生态系统理论制定访谈提纲,在访谈开始前向接受访谈的对象介绍性说明社会生态理论的内涵,让受访者在该理论视域下对影响武术教育因素有初步思考及准备,从而确保访谈内容与研究的相关性。访谈对象主要包括体育、教育部门的行政人员、校长、专家、社会组织和企业法人等具有职业代表性人员,访谈内容主要集中在“您认为国家层面、社会层面、青少年的个人层面等哪几个方面影响武术教育的发展?”“您觉得该层面影响武术教育发展的原因是什么”并针对不同受访者的身份,在某一影响层面提出相关问题。记录访谈内容共计10万余字,并运用Nvivo12.0对原始访谈资料进行系统整理、编码分析[7]。

编码的过程中采用自上而下的形式。经过反复阅读、考量、调整,最终得到855个有效编码条目。宏观层面的一级节点是政府因素,二级节点包括武术教育相关政策、武术宣传、武术教育服务供给等;中观层面社会性因素的一级节点包括武术社会组织、武术市场机构、学校、家庭等;微观层面的一级节点是个体性因素,二级节点包括性别、武术价值认知、情感态度(需要、兴趣、动机等)。根据研究需要,梳理归纳出政府、社会组织、学校开展、市场培训、家庭(社区)环境、个体等6大项影响因素为一级节点编码,构建出完整的质性分析框架(表1),并基于Nvivo 12.0软件的探索功能,探索一级节点之间的关系。通过社会生态系统理论分析与质性研究相结合,客观准确地确立政府、社会、市场、学校、家庭为构成青少年武术教育社会生态环境的核心主体因素,其对提升青少年武术教育治理效能至关重要。

需要指出的是,本研究运用社会生态系统理论着重于系统分析复杂性社会问题,而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则是针对问题的有效解决方案,强调整体性、系统性效果。由此,提出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学校、家庭“五位一体”的青少年武术教育协同治理新方略,合力营造良好的青少年武术教育生态环境,促进校内外武术教育优势互为补充、同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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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社会、市场、学校、家庭在青少年武术教育协同治理中的作用机制

协同治理是一个动态过程,体现在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各参与者产生了有序行动,既发挥集体联合的力量,又显示各自的能力与专长。只有厘清政府、社会、市场、学校、家庭对青少年武术教育的治理机制,才能充分调动多元主体间的协同作用[8],为构建“五位一体”的协同治理方略夯实理论和实践基础。

2.1政府主导:保障青少年武术教育的元治理

元治理是在承认共治模式存在的情况下,强调政府在治理中的主导、协调、规约等重要作用。政府是青少年武术教育治理的主导者、组织者和重要主体,“其行政权力具有合法的强制性和独特的权威性”[9]。当前,社会组织、市场企业等社会性因素参与青少年武术教育的潜力巨大,政府应提升制度保障和服务职能,支持、引领青少年武术教育目标的实现。

2.1.1青少年武术教育制度保障

政府的优势在于规划与制度保障,通过参与、引导、监管、调节等来发挥主导作用。制度包括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等要素,这些要素为人们的社会生活提供各种资源,也为人们提供稳定性和意义,从而使人们得以展开各种活动[958-60。它不仅通过准则与规则发挥权力约束功能,还有一种生成作用,能引导行动者的组合与组合的方式,以及行动的机会[10]。从学校武术发展历程来看,政府一直是青少年武术教育发展的主导力量、顶层设计者和政策制度的制定者,能够为社会、市场、学校、家庭治理提供良好的治理环境和完备的制度保障,以及稳定的物质基础(补贴、税收减免等),调动其积极性,同时指导武术教育价值的实现。

2.1.2青少年武术教育服务供给

公共体育服务是发展青少年体育的基础保障,也是推进青少年武术教育的重要抓手。提供公共服务既是政府最基本的职能,又是政府的重要责任。武术是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配送的项目之一,政府根据国家的战略需要及个人的需求开展武术教育服务。一方面,加大政府对武术教育服务的配送力度,是保障武术教育的公益性,形成良好的武术教育协同治理环境的重要措施,如体育部门配送的青少年武术夏(冬)令营、周末营活动。另一方面,加大政府的建设力度、政策扶持及资金资助等,以此加强实体性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武术俱乐部等公益性场所建设,引导和促进更多的武术社会力量注册企业或组织,从而调动更多具备青少年武术教育资源的主体(如武术社团、俱乐部、教育机构、民间武术拳师等),为提供高质量的武术教育服务夯实基础。简言之,政府加大对青少年武术教育服务的供给不仅是发展青少年武术教育的机制创新,更是代表了对青少年武术教育的政策导向与扶持。

2.2社会组织主推:提升青少年武术教育协同治理效能

体育社会组织是体育事业多元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一元,具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组织性、志愿性、专业性、自发性等属性[11],理应为青少年体育治理贡献智慧和力量。

2.2.1武术单项组织促进青少年武术教育的治理能力建设

体育社会组织能够凭借组织优势,弥补政府和市场存在的不足,是除政府和市场之外重要的资源配置主体。在推进青少年体育的体育活动中,协会组织的作用越来越引起国家的重视。如《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指出,“支持各级各体育单项协会发挥专业优势,吸纳更多青少年会员,普及推广运动项目,传授运动技能,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武术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提出:“扶持社会组织,推进武术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发展,支持依法依规成立各类武术社会组织”。中国武术协会在推动武术进学校、武术运动等级标准、提供武术服务(冬、夏令营等)、推进武术段位制、编订青少年武术教学大纲和教材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一方面,要发挥各级武术协会自身的专业优势,引领拳种技术、功法、套路等的发展,积极参与武术教师培训、青少年武术培训;另一方面,要发挥中国武术协会的权威和协调优势,协同教育部门、体育部门开展青少年武术赛事活动,发挥赛事的引领作用,同时,通过比赛选拔武术后备人才。

2.2.2基层青少年武术组织落实青少年武术教育服务

基层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具有公益性、专业性、志愿性等特点,是执行和落实国家青少年体育政策的组织机构,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承接者。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的重要基层组织形式和载体。它通过政府倡导和体育彩票资助,依托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场馆、体校、社区和基层体育项目协会等单位,以培养青少年体育兴趣、爱好和终身体育锻炼习惯,传授体育运动技能,培养、发现体育人才,普遍增强青少年体质为主要目的,是体育类民办非企业的重要新生力量[12]。青少年武术俱乐部属于青少年俱乐部的一类,是非营利性体育组织,具有公益性特征[13],区别于市场上营利性的武术俱乐部,是培养武术后备人才,沟通学校、家庭、企业等多方主体交流与协作的重要平台,同时也是培养潜在青少年武术教育消费者的重要孵化器,对于促进青少年武术教育消费、带动武术培训市场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2.3市场主调:有效供给,满足需求

市场作为一种治理形式,是公私领域内多个行动者由市场驱动而自发地相互作用。利用市场机制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青少年武术培训,无论是公益性的武术服务还是营利性的武术培训,“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能够提高青少年武术教育与培训的质量,促进供需双方互利共赢。

青少年武术培训的市场主体有商业机构、公益组织、个人等,政府为其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引导市场预期,规范市场行为,能够激发市场主体增加供给特别是商业机构为了获得更多利润,更加注重丰富青少年武术教育产品的内容和质量,满足学生高中低档武术教育消费需求。尤其是“双减”政策的实施进一步促进了青少年素质教育的落实,校外体育培训机构也将迎来发展的“春天”。当政府提供的武术教育服务不能满足某一部分青少年的需要时,必然会进一步寻求市场上更高品质的青少年武术教育资源。

2.4学校主阵:引领青少年武术教育的发展

学校体育是面向全体学生进行的有计划、有组织的以增进学生身心健康为根本目的的教育活动。学校体育不仅是育体更是育人。作为青少年教育资源的最大提供者,学校可以为学生的发展提供师资、场地、时间等各种教育教学资源。范卉颖[14]研究认为,在学校、家庭、社区中,学校是影响青少年运动意愿的最大因素,是青少年运动意愿培养和体质健康促进的中坚力量,同时,它对学生的锻炼意识和行为的培养也起着关键的作用。社会生态系统理论认为,环境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对人的发展和学习起着重要的作用。武术教育的校园生态环境(校长重视程度、师资质量、场地设施、考试、赛事活动)等内促外驱因素影响着学生学习武术的心理倾向及锻炼习惯。实现青少年武术教育的目标,应充分利用学校优势,构建一个优良的武术教育生态环境,让学校武术的开展带动青少年武术教育全局。

2.5家庭主责:重视青少年武术教育的价值

  “天下之本在家”,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开展青少年武术教育,要提高家长对武术价值的认知,发挥好家庭的独特优势,给孩子讲好武术价值的“第一课”。

国外对家庭运动行为的调查显示,父母热爱、支持体育运动能够明显促进孩子的体育参与,且孩子喜欢的运动项目与家长的兴趣高度相关[15]。对于武术教育来说,中国人有“自幼习武”的传统理念,这个时期学习武术是促进儿童、青少年身体健康、人格健全的关键时期,其柔韧度、速度、灵敏度、协调性等身体条件又是学习武术的最佳时期。家长对武术教育的态度及对其投入的预期值是青少年参加校外武术教育与培训的重要原因。因此,家长对青少年的武术学练负有重要的价值导向责任,不仅直接影响着青少年对校外武术培训的参加程度和武术练习习惯的养成,还间接影响着对学校武术的支持程度和青少年武术教育的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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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武术教育协同治理的方略

协同治理强调依靠多元、相互作用、优化组合的各种治理主体,在互动发展中共同承担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实现青少年武术教育协同治理,需要政府、社会、市场、学校、家庭“五位一体”形成协同效应,打造良好的青少年武术教育生态环境,创新协同育人的武术课程体系(图1),最终实现治理目标聚合化、治理制度规范化、治理过程协同化、治理结构网络化、治理场域共生化、治理方式专业化的善治型青少年武术教育治理体系。

3.1宏观层面:完善青少年武术教育的顶层设计

3.1.1政策协同:建立健全青少年武术教育发展规划与保障的制度环境,凝聚治理目标

推进武术教育的开展,必须要强化“国家意识”[16]。有组织的集体行动始终是以权力关系为中心的协作,通过权力的中介力量,作用于各参与主体之间,使其产生服从性的有序行动。政府作为一个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的公共权力机构,应高度重视青少年武术教育,构建顶层设计,将其纳入各级部门工作和职责范畴,切实推进青少年武术教育的开展。近年来,国家连续出台了多个有关青少年体育促进的文件,如《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等,虽然这些文件中都有倡导加强武术教育的有关内容,但是关于发展青少年武术教育的具体文件却至今未见,既没有针对性的发展规划,也没有与之相匹配的制度保障。这是导致其在实际发展中被选择性开展,远不如日本空手道、柔道等在其本国青少年中繁荣开展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方面,政府部门应针对青少年武术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武术教育发展规划,引导多元主体形成共同的目标朝向;另一方面,要严格落实202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并对《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法规进行修订,建议将青少年武术教育写入《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保障青少年体育运动、武术教育的权利不容侵犯。通过规制性的制度要素构建法定化的权威工具,推动青少年武术教育从原有的政策指引、鼓励转向政策激励、制约,增强其发展动力。协同治理的制度性保障越强,治理的预期收益就越高,各参与方的协同意愿也就越强烈,更有利于达成协同治理的目标。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形成多方参与、多主体协作的新利益格局,建立体育、教育、文化、卫生等多个部门协同落实武术教育规划的保障体系。厘清各部门的权、职、责、利,使其在实际协同中的工作有章可循,既各负其责又相互协同。

3.1.2媒介协同:打造全媒体融合宣传的环境,增进青少年武术教育价值的社会认同

媒体是宣传武术,影响民众对武术的印象及武术价值的认知与认同,推广武术教育的直接因素。互联网催发了媒体领域的新革命,再造了人们获取信息的习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建设全媒体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紧迫课题”[17]。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弘扬武术的价值,体育、教育、文化、广电等部门应加强协同,融合传统媒体(电视、报纸等)和新兴媒体(短视频、微信、今日头条等),共同打造青少年武术教育的全媒体宣传格局。一方面,提高主流、官方媒体对武术宣传的权威性和导向性。通过“报、网、端、微、屏”多种途径,坚持“移动优先”策略,传播武术技能,宣传武术文化,树立科学的武术教育观、价值观,营造青少年武术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多元主体形成以武术教育发展为核心的共同体,进而直接抑或间接参与到青少年武术教育协同治理中来,同时,强化将武术教育的价值内涵注入到家庭中去,让青少年武术教育得到家庭的重视与支持,吸引更多的青少年主动参与武术的学练。另一方面,加强对新兴媒体,尤其是商业平台的监督与管理。建立以武术管理中心为核心的监管联动机制,净化网络环境,杜绝虚假、恶意炒作武术等现象。

3.2中观层面:青少年武术教育系统化有序推进

3.2.1组织协同:构筑多方协作的环境,凝聚合力

在青少年武术教育治理主体数量众多、小型分散、各具特色的情况下,组织化的程度越高,越能促进各方协作。为了更好地促进组织间的联合、管理与服务、业务交流等工作,需要提供一个枢纽型的组织平台,聚力共识,形成协同效应,实现共赢局面。当前的全国学校武术联盟对推动学校武术教育的整体发展已经初见成效。例如,全国武术联盟发起的教学研讨会、《中国武术教育倡议》等从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上来提高青少年武术教育的质量。温州市作为全国武术进校园的唯一试点城市,成立了全国学校武术联盟分联盟,暨“温州学校武术联合会”(法人协会),凝聚武术拳种协会、培训机构等武术教育社会力量,调动学校的积极性,有效地推动了地方青少年武术教育发展。另外,20214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经研究,决定成立教育部中国武术教育指导委员会。该指导委员会属于教育部领导的武术教育专家组织,进一步彰显了国家对武术教育的重视程度。同时,从侧面也说明当前的青少年武术教育缺乏权威机构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以期通过其来指导青少年武术教育价值的实现。

基于“联合会”“联盟”的枢纽性、中国武术协会的专业权威、中国武术教育委员会的专业职能等学理考量以及温州市的实践探索,建议成立“联盟+协会+教育委员会”的“大武术教育”枢纽组织。其具体操作思路可以为:中国武术教育委员会、学校武术联盟、中国武术协会融合筹建“青少年武术教育联合会”,其核心成员的遴选从“联盟”“协会”“武术教育委员会”中确定。这样可以避免“政出多门,多头指挥”,意见不一,促成系统性、协作式、互动式协同治理模式的形成。同时,建议各地教育或体育部门牵头积极成立“青少年武术教育联合会分会”,授权专注于青少年武术教育,同时做好组织内部责任分工与治理,防止其功能异化(如不当利益勾连),使其能够上下贯通,横向联动,成为联结地方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俱乐部)、市场、学校的纽带,在凝聚共识、共享信息、整合资源、供给服务、师资培训、赛事开展等具体工作中搭建起协作平台,着力解决制约青少年武术教育发展的桎梏,促进青少年学校内外武术教育的协同发展。

3.2.2场域协同:构建青少年武术教育联动的物理环境

形成青少年武术教育的场域协同共生,就是要充分利用好武术“植根性”的资源优势,“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突破学校武术的时空局限,打造校内校外青少年武术教育场域的互动互利,构建融合、便捷、适宜的武术学练环境来推动武术教育的可持续性发展。

第一,以社区公共体育服务建设为切入点,将武术服务有机融入其中。一是体育、教育部门协作,形成稳定供给的长效机制。通过社区体育组织将购买的公益性的公共体育服务——武术项目配送到社区,并加强与学校武术教学的联系。二是加强社区武术晨晚习练点建设。因地制宜地组织武术社会组织(俱乐部)、武术名家、企业等为学生提供公益性的武术服务,保障武术活动的便捷性,使学生能够“因时、因地、因需”地参加武术学习,同时做好服务的监督评价。可以借鉴上海市开展社区体育的模式,成立集健身指导、组织活动、服务管理于一体的社区体育协会,通过其与周边学校对接,开展“你点我送”的公共体育配送服务等,打造良好的社区武术文化氛围。

第二,发挥学校主阵地的作用。对于武术师资匮乏的学校,可以在教育部门的监管下采用购买服务的形式合理、合规利用校外武术资源,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同时,积极增量引进优秀的武术专业教师,保证本校武术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探索学校高水平武术教师参加公益性的社会化服务,发挥学校的引领辐射作用。《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提出,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等参与青少年体育志愿服务”;《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提出,“将体育教师课余指导学生勤练和常赛,承担学校安排的课后训练、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赛和走教任务计入工作量”。为扩大学校武术教育的辐射力,可以通过政府统筹的方式组织高水平武术教师利用周末闲暇时间到社区、俱乐部或使用学校的场地设施等参与青少年公共体育公益服务,并计入学校教学工作量,以此引导学生和家长密切关注、支持并参与学校武术的发展。

第三,加强青少年武术俱乐部建设、强化武术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体教融合的基点,是社区体育的主要组织形式,其公益属性以及与体育、教育部门的依赖关系,为学校体育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我国的青少年武术俱乐部数量少,且大多数的武术项目依附于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武术教育的社会资源丰富,加之对场地设施的要求不高,应宣传国家的扶持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武术社会力量(武术馆校),到民政部门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化武术俱乐部。同时,加大依托社区建立的综合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比例,以及加强其中的武术项目建设,使其成为政府委托、代理或购买青少年武术教育服务的承接主体,助力青少年武术教育发展。

概言之,共生的武术教育场域需要强化政府的行政作用,加强物理环境的建设,创新优质武术教育资源的调配,同时增强家长、校长对青少年武术教育的价值认同,以此促进学校与社会力量、家庭的联系与合作,形成以学校武术为主阵地、以家长重视为起点、以社区为切入点、以俱乐部为提升、以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建设为引线的联动网络。围绕青少年武术教育的目标,统筹校内校外的武术教育活动,做好“教、练、赛”工作,促进青少年武术教育的普及与精英培养,为青少年武术教育活动的开展提供时空便利与保障。

3.2.3市场协同:打造开放、有序、可持续发展的武术教育消费环境

青少年的武术教育协同治理应重视市场的作用。一方面,协同治理作为一种社会互动的过程,参与主体各有局限与优势(如资金、信息、技术、人才等资源可能掌握在不同主体手中),市场则具有资源和资源交换的优势,通过资源交换、交易获得报偿(利益、机会等),促进多元主体形成相互依存的联结关系。另一方面,武术教育与培训不仅是学校武术的补充,而且对武术教育整体的发展以及武术的传播与传承皆有巨大推动作用,同时还能够发展武术产业,带动武术教育从业者的经济收入。然而,从体育教育与培训暴发式增长,武术却不是广受欢迎的培训项目这一窘境可判[2],武术教育与培训的市场基本要素(商品、购买力、购买意愿)之间关系尚处于散乱状态,亟需打造良序互动的武术教育消费环境,促进青少年武术教育与培训市场要素的协同。

根据协同理论,市场这个开放性系统形成有序结构依赖其内部各要素或子系统的非线性相互作用,其形成的有序结构是以市场系统的序参量与外参量为驱动力。市场主体(企业、个人、社会组织)、消费者等要素为重要的序参量,而外参量则为市场的法规和政策等,是影响系统从无序到有序的关键外部因素。只有序参量和外参量相互协同才能促进各要素间的非线性关系形成开放、良序、市场机制充分发挥的市场环境。首先,重视武术教育消费的综合效应,增强武术教育消费自觉,培育武术教育消费主体。体育产业的核心是对消费者需求的开发和满足,在国家大力支持、倡导素质教育的背景下,各级政府部门应更加重视武术的教育价值,充分认识青少年武术教育与培训消费对武术教育以及对武术整体性发展的推动作用,形成正确的武术教育价值观及消费意愿,让更多的学生和家长在众多的体育培训项目中关注并青睐武术项目,让更多的青少年受益于武术教育。其次,优化武术教育消费激励政策,促进市场系统不断的从外界获取能量、物质和信息,维持系统可持续发展。对于当前的武术教育消费在政策上要有所倾斜(金融支持、利益保障、消费补助等),让武术教育投资者、企业经营者、受培训者享受到政策和发展红利,同时强化市场驱动机制,保障武术教育与培训发展的可持续性,增强其消费的韧性。最后,对于协同治理过程的动态性、非线性、自组织性等特点,做好连续性的监督与评价尤为重要。应健全完善市场机构的监管、激励、评价与服务体系,对其师资、课程、场地安全等进行严格把关,形成规范与标准,使其依法、依规开展青少年武术教育活动,真正发挥武术教育市场企业与社会组织的作用,与学校一道打造规范化、专业化、协作化的治理模式。

3.2.4赛考协同:贯通武术教育晋升通路,形成诱因激励的环境

通过体教融合建立“赛、考”的诱因激励机制,促进学校武术与校外武术培训的“学、练”,真正做到“教会、练熟、常赛”。第一,赛事互融。竞赛是推进体教融合的一个核心节点,同时也是打通学校内外武术教育壁垒的关键环节。体育、教育部门以及中国武术协会联合建立完善的武术赛事体系,共同组织、主办比赛,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导、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力量积极承办,完善“体育+教育+社会力量”的办赛模式与利益分配机制,实现经济与社会效益双赢,促进武术赛事的繁荣,并做好统一运动员的参赛注册资格,保障运动等级及比赛成绩的官方认证,以及探索段位制与武术运动员技术等级的接轨,激励学校及各类培训机构的学员积极参加比赛、晋级,提升其参与感和获得感,同时要做到与职业竞赛的有机结合,做好后备运动员的选拔工作[8]。第二,建立贯通“小学—中学—大学—职业武术”的人才晋升通路。众所周知,武术练习非一日之功,在温州调研中,很多校长和老师直言,小升初体育特长生(武术)招生政策的取消影响了部分学生的习武热情,原本在小学阶段练习武术培养的武术技能和身体素质等基础,在初中阶段出现了停滞、荒废;而到了高中阶段有升学需要的学生在选择武术项目时,往往因初中阶段缺乏系统训练,武术基本功、武术难度动作(组合)以及精气神等难以在短期内提高。

因此,当前亟需健全贯通武术教育发展通路,并对学生和家长做好宣传引导工作。①加快推进武术项目进中考的进程,同时做好小学阶段具有武术特长学生的衔接培养。2021年上海市已率先实施武术进中考,有7成考生选考,取得了良好的预期效果,促进了学校武术的发展。②增加单招、普通高考等武术专业的招生名额,做好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建设,同时,要增加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的各类通级赛。目前,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招每年仅招生2 000余人,因其通级赛有限,导致二级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获取难度大,生源匮乏,不利于促进青少年武术教育的发展。③深化体教融合的广度与深度,健全赛考相结合的制度设计。例如:上海市允许在市级及以上体育赛事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考生申请中考体育免考,按满分15分计算。概言之,以赛考促学练,以学练促晋升,把赛考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联动,形成目标激励机制,切实触动学生、家长利益,将会大大提升青少年武术学习的动力和刚需。

3.3微观层面:创新武术课程体系,打造良好的学练环境,实现青少年武术教育的价值

青少年武术教育协同治理的最终目标是多元主体将武术教育的价值、目标和教育理念瞄准立德树人的方向,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武术课程目标、内容、方法是武术课程系统中的“金三角”,近可决定武术的教学效果,直接影响学生学习武术的情感态度和行为,远则长期影响着武术教育的育人价值以及青少年武术教育的可持续性发展。面对学校武术开展的困境,杨建营[18]指出,受武术整体发展方向影响,武术专业技术课程改革始终没有迈开实质性步伐,致使其存在的问题日渐凸显。刘文武[19]认为,学校武术教育的主旨定位与武术教学实施中的内容载体明显错位,而教学内容与学生对武术的实际需求不相一致,正是造成“学生喜欢武术,但不喜欢上武术课”的学习态度的关键原因。从需要的角度来看,学校武术的有用性、教育价值没有形成与现实生活相联系的实践体验。而校外的武术教育与培训虽然形式多样,但存在育人目标不明确、训练方法缺乏科学性、快餐式教学等诸多问题,而且校外青少年武术教育到底应该教什么、怎么教、什么年龄段教等问题少有学者关注。此外,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的青少年武术教学中都存在教学内容重复、脱节、不连贯等问题,造成武术学习的碎片化,武术教育功能的弱化、异化,甚至严重影响了青少年武术教育开展的初心。基于此,推进青少年武术教育的协同治理,实现武术教育的价值应加强青少年武术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构建校内校外一体化的武术课程体系。

构建武术课程一体化对于青少年武术教育协同治理来讲意义深远,对于形成“大武术观”以及青少年武术教育的整体发展至关重要。武术课程一体化的构建不仅要解决不同学段的武术课程衔接问题,以及达成校内校外课程的横向一致,更重要的是解决阻滞青少年武术教育发展的结症(例如不同学段教什么、如何科学施教等),它关系到校内外青少年武术教育与培训能否达成共同的武术教育价值取向(内在统一),落实立德树人的教育要求,促进校内校外青少年武术教育的分工与协作。例如,小学阶段主要以培养学生的武术兴趣和基本功、基本动作为主,中学阶段以培养学生的专业武术技能、武术文化和健康心理为主,以及根据各学段身体的发育特征兼顾身体素质的提高;学校武术注重武术的普及,校外(俱乐部、企业、社区等)注重武术技术的提升等一系列问题。需要指出的是,校内校外武术课程一体化与武术拳种的多样化并不相冲突。一体化的课程体系是对于多元武术教育主体分工与协作的统筹规划,是对青少年普及武术教育筑基固本、培养兴趣、满足不同武术需要的武术教学体系化、科学化设计。校内校外武术课程一体化的实施应结合地域武术特色、地方学校的“一校一拳”特色,系统化地协同推进。因此,全社会的武术教育力量应同心同行、攻坚克难,共同创新青少年武术教育的一体化课程体系。

质言之,构建一体化的课程体系既有利于对青少年武术教育的宏观指导,又能契合“以学生为本”的身心发展,实现学生“练为用”与现实生活相关联的内在需要,是联结校内校外实现武术教育价值的载体,亦是多元武术教育主体形成协同治理目标以及分工与协作的重要抓手。它不仅能够促进青少年武术教与学的系统性、完整性、层次性与科学性,还能够形成校内校外协同一致的教育理念,直接影响着校内校外的青少年武术教育教学。

4

结语

协同治理是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互动协作的一种治理范式,为解决复杂性问题提供了新思路、新方略。对于存在诸多问题的青少年武术教育而言,我们应该拓宽“学校武术”的视野,充分发动、利用全社会的武术资源,理顺青少年武术教育多元主体间的关系,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学校、家庭”五位一体的治理体系,使其形成协同效应、优势互补。完美的青少年武术教育顶层设计与规划只是开始,是目标实现的初级阶段,政策、规划、制度的执行和课程的有效实施才是实现青少年武术教育发展目标的关键。在建设服务型社会,构建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指导下,以“体教融合”“双减”等系列政策为契机,武术教育多元主体协同发力,保障青少年武术教育有“聚合”的教育目标、“学习”的课程教材、“练熟”的场所、“教会”的师资、“常赛”的平台、“晋升”的发展通道,打造良好的武术教育生态环境,从而提升学生习武的自我效能,使作为中华优秀文化载体的武术,真正承担起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国家的强国战略实施而贡献力量的时代使命。

参考文献:略

基金信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4BTY071),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一般项目(2021BTY002)。

转自:武术与科研”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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