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闲门向山路,深柳读书堂”,语出(唐)刘昚虚《阙题》。深柳掩映下的清净书堂,最是读书人向往的治学之所。由是,我们用“深柳堂”来命名《新闻与传播研究》论文推介栏目,以期让同好慢慢品读,细细体味。
本栏目期待能够成为学者们田野归来坐而论道的一方宝地,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切之,磋之;也欢迎各位读者向作者提出问题,琢之,磨之;我们会精选问题予以回应,奖之,励之。
史学传统与19世纪新式报刊的本土认知
作者 | 操瑞青
内容提要
19世纪六七十年代,国内中下层文人较多参与外商报刊,他们以“稗官野史”审视报章记事,转化了西方理念,史学“直笔”传统构成新闻记事的制度性准则,长期延续。1880年前后,传教士报刊吸纳外商报刊的“直笔”记事,但抛弃了“野史”定位,认为办报当学“良史”,将史学“褒贬”传统引入报章言论。戊戌时期,国人自办报刊对上述理念均有继承,且在维新士人办报中有所变动,主张新报即“民史”、“史官”等,将报刊嵌入晚清政治框架。史学传统是19世纪理解新式报刊的一种文化体系,二者并无本质关联。该文化既不作为整体的“意义之网”发挥作用,也不是零碎的解释工具。它借助概念符号的内在维系,依托媒介使用的社群区分,在行动中差异化展演自身并构成行动的意义参照,形塑了时人对报刊的本土认知。此结论为审视文化对媒介的具体影响提供了路径。
关键词
史学传统 19世纪 新式报刊 本土化
正文
一、引言
今人常言:“今天的新闻,是明天的历史。”在中国,新闻活动与历史书写之间似乎有着某种始终难分难舍的纠缠。亦因如此,辨析报刊与历史的关系、解读中国史学对新闻活动的影响,是不少学者时常回溯的经典难题。从1948年胡道静的论文《情报·新闻·历史》出现算起,相关探讨已延续70多年,然未有定论。未有定论的原因,至少有两点。第一,研究者未能就报刊和历史的关系展开前提性反思,更有学者主张它们“本质相同”。人们往往首先默认二者存在联系,然后将重心转到解析这种联系的具体表现上。一些理论研究者从新闻学与历史学、新闻报道与史家记事的比较视野出发,围绕时间性、真实性等层面的异同对二者进行了多维区分,却很少去讨论为何要做这样的区分。譬如说,为什么不是去讨论新闻与散文的关系,而是要解读新闻与历史的关系?第二,未找到合适的分析路径把两者产生联系的“过程”揭示出来。不少研究者将史学传统与新闻活动分别加以内涵上的解剖,指出两者具有某些内在同构性。但“同构”并不等于“影响”,两件不同的事物具有某些相同特征,并不能说明一个影响了另一个,除非可以揭示其中的作用过程。
本文试图回到19世纪,期望在二者的互动过程中理清它们的关系。我们考察的是:为什么国人总认为传媒行业与史学书写之间存在天然关系?中国社会的媒体实践自始至终就与史学传统紧密联系在一起吗?如果不是,它们如何走到了一起?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类型,中国史学传统究竟如何影响了源自西方的新式报刊?一言以蔽之,以报刊播活动为代表的中国新闻业为什么会被认为与中国史学之间具有“可比性”,这种参照关系究竟如何确立又带来何种影响?
更关键的是,人们观察史学传统与新式报刊的互动,通常试图强调中国报刊活动的本土特色,学界对近代“史家办报”的广泛关注便说明了这一点。因此,上述经验问题其实牵涉到一项具有普遍性意义的理论命题:当一个社会引入新传播媒介(如报刊)时,既有文化如何影响到该媒介的本土接受?尤其是,一种特定文化(如史学传统)将如何发挥作用?有两项文化理论能够为本研究提供分析视野,但均不足以直接解答其问题。一是格尔茨(Clifford Geertz)的“意义之网”说,二是斯威德勒(Ann Swidler)的“工具箱”说。前者将文化视为由符号编织的意义系统,启发我们从关键概念符号的角度去解构作为一种文化类型的史学传统;后者则提醒我们关注具体社会实践中行动主体对文化的策略性运用。本文综合借鉴他们的视角,先展开经验性叙述,最后就上述历史的、理论的问题进行整体回应。
二、“稗官野史之流亚”
源自西方的新式报刊有两大核心实践,一是言论,二是记事。学界长期论辩的报刊与史学之关系,在实践维度上即发生在这两个层面。1860年代以前,西方传教士与商人分别创办一批中文报刊,两大实践均已出现,但它们与中国史学并无明显关联。此情形之转变,要到19世纪六七十年代国人较多参与报刊实践之后。1872年创办于上海的《申报》,表现最典型。
《申报》之开创性有两点:一,虽由外国人出资,其实践主体(主笔、访员、投稿人、卖报人、读者)主要是国人;二,作为商业报刊,它扭转了此前商人办报模式,以新闻记事为报纸内容的绝对核心。这带来两个突破性转变:与西方人主导的报刊不同,它将报业活动逐步“本土化”了;与此前记事不同,它将新闻本身彻底“商业化”了。商业运作要求《申报》对报刊记事加以多重阐释,赋予其文化意义。办报初期,《申报》一方面通过招募访员、卖报人等商业化手段扩大销售,另一方面则大量刊载文章对“报刊新闻”这种19世纪中国的新商品进行文化定位,向读者解释它是什么。这些解释要想被读者理解并接受,离不开中国文人的帮助,以文人本土视角转译西方新闻理念。其结果之一,就是运用传统的“稗官野史”概念来审视报刊的“新闻记事”。早期《申报》具备的转折性意义,在于它借助“野史”概念,较早建立起报刊与史学之间具有可比性的参照关系。
创刊之初,报馆倡导的记事内容就是“一切可惊可愕可喜之事”,据它后来解释,这就是指“稗官野史”。它表示,报纸记事能让“南北不至有风尚之殊,山泽不至有情事之隔,将来汇而存之,可以作野史,可以备輶轩”,期望报章“可构野史之亭”。这一基于中国视角的文化审视在《申报》上绵延长久,它在1892年依然强调,新闻记事就是将“可惊可喜、见见闻闻、月异而岁不同者,按日分载尺幅之中,积而藏之,汇而编之,亦稗官野史之流亚也”。《申报》20世纪初提及自身历史时,也明言办报早期即“摹倣稗官野史,嬉笑怒骂皆成文章”。办报者以“野史”定位“新闻”,读报者亦有同样观感。读者认为《申报》记事明显“汨没于稗官野史之谈,浸滛于志怪搜奇之论”,“其名为报,其实则如野史。日出一篇,积日成月、积月成年,足以备史裁、资考订”。
“稗官野史”是包罗诸般差异化书写体裁的含混表达。沈敬学等19世纪文人指出其包括四种类型,“一为说部,二为演义,三为曲本,四为弹词”。对报刊记事影响最大的前两类,当代常被置于“小说”(文学研究)和“野史”(史学研究)两种不同脉络中考察。以19世纪知识分类秩序看,“稗官野史”主要属于文学范畴,更接近于古代小说而非正统史学。两者的关联是,“野史”在概念上即构成历史的一部分,且吸纳了正统史学的“直笔”、“实录”等理念(尽管有很大变形),因此它们得以阐释自我的符号资源具有一定的同构性。笔者将“稗官野史”视为近代报刊与中国史学发生关系的起点,考量亦在此处。《阅微草堂笔记》与《聊斋志异》热度不减的19世纪,“稗官野史”是《申报》周围文人熟稔的书写方式。例如王韬,其《遁窟谰言》是“《聊斋》式的文言小说集”,自称“一卷残书,汇荒言于狐史”,“窃效干宝之搜神,戏学髯苏之说鬼”。王韬的一项创作重心即是“稗官野史”。
将报刊新闻与稗官野史联系到一起,除了与中下层文人的书写习惯有关,也与古代中国的“新闻”概念有关。经考证,“新”、“闻”二字在唐代以后即形成固定搭配,“新闻”一语是古代中国的常用表达。从书写文类上看,古代中国的“新闻”概念,对应的便是“野史演义或传奇、志怪类文学作品中的一种”。传统文人的书目分类中,以“新闻”为名的书籍(《客座新闻》、《南楚新闻》等)常被划归为“小说”或“野史”,亦即稗官野史之流。作于1861年的《红楼梦影》一书之序言即表示:“大凡稗官野史,所记新闻而作,是以先取新奇可喜之事,立为主脑。”依然认为“新闻”概念在文体类型上与“稗官野史”勾连在一起。
立足西方的、现代的观点,报刊记事当以真实为准则,稗官野史明显弱化了该主张,初创《申报》亦时常出现对真实问题的辩解。它表示:“中西新报之所列,均不过传述人言,并不足为记注信史也。”明确区分了“信史”与“野史”,长期将自身定位为后者。此立场符合其商业化与本土化追求,蕴含开拓性。
就本土化而言,它让读者对报章记事有了直观理解,明确了其知识定位与社会功能。一旦对接了稗官野史,关于古典小说、历代野史的本土认识,便直接转移到了报刊身上。清代言及“稗官”之源,必提《汉书·艺文志》。它认为“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并论及孔子称稗官“虽小道,必有可观者”。乾隆年间,纪昀编纂影响甚大的《四库全书》时亦指出,小说有“寓劝戒,广见闻,资考证”之价值,明言:“王者欲知闾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然则博采旁搜,是亦古制。”反观早期《申报》,会发现它几乎原封不动地腾挪了这套话语表达。它坦陈报章非文人正统,但在文化制度上却于古有征。它强调:“古者命太史陈诗以观民风,下及刍荛之言、舆人之诵亦皆采取。本馆之新报,虽非嘉谟谠论可以采行,较之刍荛舆人之语亦尚无愧。”因此报章记事就是“揆诸古者采风问俗之典”,“一切可惊可愕可喜之事,足以新人听闻者,靡不毕载。”比较之下容易发现,经由中国社会“稗官野史”的文化接引,报章文人清醒认识到,新式报刊之言即是刍荛狂夫之议,属非正统的小道。但小道亦有可观之处,《申报》同样从正面将报刊视作太史采风、舆人之诵等古代制度的延续,指明其内容将广泛刊登闾巷琐闻,其功能在于观风俗、广见闻、备采择等。
就商业化而言,上述立场,不仅让《申报》获得了连绵不绝的稿件来源,更让它快速抢占了读者市场。日报逐日发刊,在采访制度尚未成熟的年代,稿源问题颇为棘手。“稗官野史”契合彼时中下层文人的阅读与写作习惯,有效化解了该难题,各类来稿与日俱增。申报馆《瀛寰琐纪》等文学期刊的创办,便与大量“稗官野史”类稿件有关。《申报》自称“奈日力之有限,致篇幅之无多”,因此另办一刊专门登载,其选材“琐闻兼述,用附搜神志怪之余;碎事同登,不薄巷议街谈之末”。更重要的是,它让报馆在极短的时间内便吸聚了一批读者,冲击了独霸沪上商业报刊市场达10年之久的《上海新报》的生存空间。《申报》创刊几个月后,《上海新报》专门登载了一篇论说,矛头直指前者。它愤慨地指出,“裨官野史,逞胸臆以肆讥弹,小说歌谣,讦阴私而行毁谤”,这类淫词艳曲、鬼神之谈的写作方式,都是“语之恶行于撰述歌咏者也”。然而商业报刊视读者群及发行量为根基,《上海新报》丧失了定义报刊新闻的话语权。其后十年,沪上新闻纸以《申报》一家独大,它倡导的“野史”定位得到了多数中国文人的呼应。
西来新报与史学传统首次形成持久的文化互动,是在“野史”这一概念符号中展开的,报刊记事是其行动的接榫点,中下层文人则是其主要接引者。尽管“稗官野史”包含的诸般体裁更接近传统文学之脉络,但它与史学书写关联密切,率先将“史料”、“信史”、“史裁”等中国史学传统的概念资源引入报章话语,并在其后的“直笔”理念中得以制度性存留。
三、“据事直书以符新闻体例”
走笔至此,依然不能解释两个问题:一,新式报刊的新闻记事活动与“稗官野史”之书写不乏差异,《申报》的美查等人对此了然于胸,他们如何调节其中矛盾,特别是西方的真实性问题?二,若后来报刊转换立场,并不扎根于“稗官野史”的文化语境(如甲午之后的士人办报),报刊与史学的关系又何以延续?立足前文论证,我们不得不追问,“稗官野史”的文化视角到底带来了什么样的实践后果。
先看第一个问题。《申报》创刊即宣告宗旨,指出新闻记事“务求其真实无妄……不为浮夸之辞,不述荒唐之语”,可见“真实”并没有被忽视。但以今人眼光看,《申报》反复登载小说或“类小说”作品,荒唐之语触目皆是,这难道不是自相矛盾吗?其实不然。因为,我们必须站在19世纪中国文人的“稗官野史”立场上去思考,在他们看来,到底什么是“真实”,什么又是“荒唐”。一旦转换视角,就会发现《申报》的做法有着极为深厚的本土文化基础,颇能为中下层文人接受。
就“稗官野史”与正统史学的关系看,古代普遍强调其史料价值、史书体例以及史学才能等。野史谈不上“荒唐”,只有可信不可信之说。更何况,可信与否并非书写者之职责,而是他人的评判。书写者只要奉行“实录”,不虚构、不妄造,“疑传疑,信传信,为史者网罗散失”便达到书写目的。而古代文学中对接“稗官野史”的小说,则比较复杂,它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接近传统史学,践行“稗官为史之支流,善读稗官者,可进于史”理念,信奉“实录”准则,干宝《搜神记》、六朝志怪即是典型;另一种含有大量虚构编造成分,以唐传奇为代表。两种类型在清代均颇为盛行。但是,前者自唐以降便进入古典目录学视野,具有知识正统意味,后者长期被排斥在目录学之外。清官修目录《四库全书总目》将前者归到史部,后者大量革除,可见官方视野中小说仍以史学为根。基于“稗官野史”立场,所谓“真实无妄”就是做到随闻随录,“疑传疑,信传信”,以“实录”作为书写准则;而“荒唐”则特指虚构和编造,它通常只在第二类小说中才出现。
1874年,《循环日报》曾表示,该报记事“有关中外者必求实录,不敢以杜撰相承”。它说的“实录”是对真实的理解,而这种真实的反面,恰恰是“杜撰”。该报还以问答的方式,进一步说明了该问题。提问内容是:“夫名之曰日报,则所言者必确且详。乃先生所叙,则或出于风闻而未得其真,或得其大概而未详其备……得毋有乖直笔之义乎?”该报的回答是:“出于风闻而得其大概者,不过借彼事端发挥胸臆……虽有闻见所及亦第援古证今。”一问一答陈述了中西方对“真实”的不同理解。西方报业要求“必确且详”,中国文人则认为可以“出于风闻而得其大概”。可见,基于“稗官野史”立场的报刊记事并非抛弃西方真实理念,但转化了它,认为新闻只要能做到不虚构,便已达到要求。王韬是1870年代对西方新闻理念最熟悉的中国文人之一,但他依然根植于中国而非西方视角看待真实问题。《循环日报》登载各类谈狐说鬼的新闻时往往指明相关报道有其源头,与“说部”记载类似,但并非报馆“杜撰”。在名为《兄弟情深》的新闻中,《循环日报》表示香港外文报纸时常指责中文报刊记载鬼神之事“虚缈无凭”,而当一个西方牧师声称亲眼见到鬼神迹象,外文报纸却也登载了此类事件。该报借此指出:“明有礼乐即幽有鬼神,理固不爽,事非尽无也。”亦可见其与西方理念的差异。
此种文化思维,在同时期的《申报》上展现得更为透彻。该报显然不排斥小说,认为“稗官小说……均可流观”,但明确将虚构编造成分去除了,“维其事或荒诞无稽,其文皆典赡有则,是仅能助儒者之清淡,未必为雅俗所共赏。”该报多次论及这一点,主张报刊“惟陈言之务去,欲新事之多列,不至蹈《龙图公案》、《今古奇观》诸小说之窠臼,已能为尽其职矣”。它以稗官野史参照自我,又不得不关注真实,因而认为将小说中的虚构成分抛弃即是做到了“真实无妄”,“不述荒唐之语”。而去除了虚构成分的“稗官野史”,在书写理念上已经与传统史学共享了同一批概念符号资源,例如“直笔”、“实录”等,这也是本文将其作为讨论起点的缘由。今天的新闻记事必须与“事实本身”相符,这是典型的西方新闻理念。而在西方理念并未广泛进入中国的19世纪,报章文人们认为新闻记事只要做到不虚构即已达到要求,与“事实本身”无直接关系。
基于此,第二个问题也有了思考方向。本文发现,上述文化理念最终形塑了报刊记事规则,即“据事直书,有闻必录”,这为19世纪中国报业搭建了一项行业“制度”。该制度确立过程贯穿1870-1880年代,主要由《申报》实现。一旦从抽象文化思维转变为日常行动规则,近代报刊与史学话语的关系具备了稳定性。1884年,《申报》在《立言有体说》中将“据事直书,有闻必录”作为新闻体例加以倡导。借由“体例”二字,可知此制度基本形成。此体例有时亦简称为“有闻必录”或“据事直书”,二者相辅相成,《申报》上常互为替代。19世纪后30年,“有闻必录”或“据事直书”在不同场合被《申报》视为新闻“体例”,反复对外言说。
《申报》倡导的“体例”,主要围绕新闻记事的选材与书写两方面展开。其合法性源头,皆取资于“稗官野史”文化语境下的记事要求:一方面,新闻选材上“有闻必录”,但凡事件并非虚构,即便传闻异辞,亦可登于报章。“有闻必录”在新式报刊出现前并不常用,纪昀曾将其与“稗官野史”联系到一起,自称:“只作鬼界之董狐,有闻必录。”《申报》文人持野史立场,认为只要所登新闻有所凭借,并非虚构,即不属“荒唐”。它反复声明,“有闻必录”的消息并非“信史”,与事实本身是否符合并不明晰,它所做的只是如野史一般,“信以传信,疑以传疑”;另一方面,新闻书写上“据事直书”,尊重所得信息之内容。野史笔记仍以“实录”为标杆,推崇“据事直书”。例如,明代胡文壁在刊印《齐东野语》时,即曾主张“据事直书,善恶自见”;而明末清初李逊之所著的《三朝野纪》,也以“据事直书”作为一项书写要求。《申报》对此颇为推崇,创刊不到一个月,它就提及“据事直书”说法,将其视为新闻写作的原则。至1878年,它已明确宣称:“本馆胪列新闻登之日报,不过据事直书,未敢饰无为有,亦不敢颠倒是非。”
另当指明,将“据事直书,有闻必录”视为新闻记事规则,并非从“稗官野史”立场上直接抽象而来,它是《申报》在10年左右的办报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促使此规则形成的动因,是报馆与其他社会主体在频繁互动中出现的冲突。《申报》记事开创了一种传统中国并不存在的信息传递方式。这种方式在彼时尚难以被人接受,因此报馆必须“小心谨慎”,不敢过多“触犯忌讳”。面对来自四面八方的日常实践压力,具有文化正当性的记事理念必须被反复提出以应对冲突。而文化正当性的寻求,正取资于中下层文人熟悉的“稗官野史”。换言之,“稗官野史”并不直接带来报刊规则,但它提供了这些规则得以被提出和阐释的符号资源。其发挥影响的作用方式,就在于它对“记事”活动的丰富诠释,是《申报》得以化解日常权力冲突、展开意义协商,并在不同主体间达成共识的文化手段。
源于“稗官野史”书写中的“据事直书”理念,将报刊书写问题从古代文学脉络引向了传统史学脉络。作为19世纪中期一项制度化的报刊文本书写规则,“据事直书”跳出了野史范畴,与整个中国史学关系更加紧密。诸如“信以传信,疑以传疑”等理念是传统史学长期存在的核心话语,当《申报》提出“据事直书以符新闻体例”时,它事实上已经用一种实践制度的方式将报刊引向了史学。
四、“具良史之才”
自此之后中文商业报纸大多继承《申报》“据事直书,有闻必录”的报刊记事规则。典型者,莫过于《字林沪报》和《新闻报》,前者主张:“有闻则录,不讳直言,苟为有据可凭,则不妨直书其事。”后者也认可“直书无隐”、“有闻必录”为“报馆中之常例”。商业史研究表明,在一个特定行业,某企业(如申报馆)以某种独特的经营理念(如“野史”模式)取得成功时,该理念可能会成为定义整个行业的标准。
因办报目的、诉求等不同,办报方式也有差异。维新士人尚未介入办报活动前,与商业报刊实践理念差异最大的是传教士中文报刊。1880年前后,传教士报刊也有了较大变化,不再以外国人为全部重心,华人渐渐扮演关键角色。传教士报刊亦受《申报》影响,推崇史学“据事直书”理念,但抛弃了其“野史”立场,推崇“良史”概念,在“野史-良史”的对立中,全然转向了史学的话语框架。1879年正式创办的《益闻录》具有标志性意义,其主笔为华人天主教徒李杕。
创刊第1号,《益闻录》郑重宣告了“良史”追求,措辞掷地有声:
董狐称古之良史,以其能事无顾忌、端笔直书者也。……近世创立闻报者,殆皆追慕古风,殷然有望治之心,不徒资谈笑、志怪异而已也。考汉司马迁作史记……以褒贬覈断、劝奖箴诫为法,详前人所未详,明后人所欲明。读是书者,益于性命、益于邦家,推之万事万理,无不于此大有赖焉。故是录之名以“益闻”者,亦愿参司马公之意义,而效太史氏之阐发也。……至鲛市蜃楼事嫌芜杂,莺歌燕曲语涉轻挑,概不登诸梨枣。
把这段话放到1879年的报界,会发现信息量巨大。第一,该报发刊即以董狐起笔,言明“良史”追求,表明“愿参司马公之意义,而效太史氏之阐发”的办报立场。两相之下,《益闻录》自勉“私淑董狐”,而办于七年前的《申报》频繁提及的都是“干宝搜神、齐谐志怪”以及《聊斋志异》等,明言这些“都非正史”,属“历代稗乘”;第二,这段话中提及的“资谈笑、志怪异”明显是指同在沪上的《申报》,《益闻录》对其“野史”模式颇为熟悉,但不完全认同;第三,在新闻记事选材上,不再“有闻必录”,而是更加强调伦理性要求,“鲛市蜃楼事嫌芜杂,莺歌燕曲语涉轻挑”一概不登;第四,在新闻书写方式上,依然延续史学“直笔”取向,“事无顾忌、端笔直书”;第五,将早期《申报》并不倡导的史学“褒贬”传统纳入报刊实践,“以褒贬覈断、劝奖箴诫为法,详前人所未详,明后人所欲明”。
就报业活动与史学文化的关联来说,《益闻录》开创了另一个传统。“良史”概念较为复杂,当代多有论辩。他们均强调该概念主张史家具有“才学识”三长,诉诸“公心”、“史德”等精神品格。但笔者认为这并非此处关键,我们理应思考,传教士报人引入此项符号资源时,到底想凸显什么?
以“良史”为标杆,传教士报人首先调整了“稗官野史”立场下“据事直书,有闻必录”的记事准则。一方面,《益闻录》等报对“有闻必录”态度较为暧昧。仅在1883年,它既表示“新闻体例”就是“有闻必录”;又宣称“不问世事之真赝,有闻必录”属“日报之弊,殊可痛也”,可见早期《申报》形塑的制度影响之大。该报到1890年也没有完全否定“有闻必录”,但明确传达了与《申报》不同的立场,要求“遇事不容妄报,无事不容虚报”,重新强调了西方视角下的新闻真实要求,反对《申报》“或抄袭稗官,或铺张途说”的野史作风。另一方面,传教士报刊毫无保留地继承了“据事直书”的理念,认定新闻纸“有事必书,无辞不达,足为世人之口碑”,堪比“史书之直笔”。
不过,从《申报》的“野史”到传教士报刊的“良史”,关键转变在于报馆“态度”问题,亦即主观的价值判断问题。《益闻录》表达了对“良史”的理解,在它看来,班固和司马迁之所以能被称为“良史”,是因为他们“才博学,善叙事。……故虽以事辞胜,而意中自寓褒贬,时得《春秋》遗意焉”。由此可知《益闻录》追求的不只是新闻记事需访实直书,更期望在书写中彰显报馆态度。一旦提出并认可中国史学的“褒贬”传统,它便很快跳出了报刊记事的范畴。因为涉及褒贬态度的主观价值问题,并非只有依靠新闻记事才能实现。这一文化资源随即构成传教士对整个报业活动各类实践的基本阐发,尤其是延伸到媒体言论上。
花之安在《自西徂东》中专设《新闻纸论》,将“褒贬”与“良史”画上等号。他指出:“夫新闻纸之设,其意何自昉哉?盖有褒贬之笔寓于其间焉。非具良史之才,不能膺作新闻纸之任也。”他将“左史记言,右史记事”的史学传统引入,提升了报刊的社会作用。花之安认为此作用的发挥,依托于“其立论则甚公,其议事则甚当”的立言议事功能。实现这一点,报人应当始终在报章文字中加入“规谏”意涵,表明报馆的价值取向,故非“良史”无法做到。花之安接着说:
天下利弊,民间隐情,发挥议论,事实切实,虽朝廷之尊,官宦之贵,亦得评论褒贬,遇事直书,无有隐匿。由是观之,则新闻纸所载,上下阅览,莫不视之为春秋笔而常存敬畏之心……上而国政,下而民事,无日不言,或分言各等学问,以至于小说趣谈,无不笔之于书,以寓劝诫。
这段言辞将“直笔”与“褒贬”均纳入报刊话语,记事活动强调直笔,报刊言论注重褒贬,既要事实确切,又要发挥议论,如此方堪称《春秋》之笔。他进一步认为,不仅新闻、言论如此,“各等学问”、“小说趣谈”也不能抛弃价值追求,将“良史”话语中的“褒贬”价值立场推向了整个报刊实践,与《益闻录》所述的“殷然有望治之心,不徒资谈笑、志怪异”遥相呼应。颇堪玩味的是,该文1883年初次发表时,言及报刊典型仅罗列《万国公报》、《小孩月报》,1884年经《循环日报》文人润色出版时,则加入《循环日报》与《中西闻见录》,两次均以传教士报刊为主要代表,且无不避开《申报》,可见后者不能被视为“良史”典范。在1883年版本中,花之安还指出彼时的“新闻纸”概念,“其实言新报则较妥”(1884年版本删去此语),只言片语间可见他不认为报刊的核心实践在于《申报》所说的“新闻”,而在于其醉心的“立论”与“议事”,即传达价值立场的报刊言论。
1870-1880年代的《申报》亦有言论,但《申报》发为议论的方式,对接的是彼时文人熟悉的“经世文”,而非史学褒贬传统。《益闻录》的“良史”主张不是承接《申报》,但也不是横空出世。它与教会报刊注重媒体言论,强调阐述道理、劝诫世道的宗旨一脉相承。在《益闻录》正式援引“良史”概念前,“春秋褒贬”之说已较多进入教会报刊视野。教会报纸以传播教义为目的,发挥议论、传递价值是主要诉求。但长期以来,《春秋》多半未能被传教士置于“史学”范畴中看待,而是被视为更宽泛的中国“儒教”文化一部分,即“诗书易礼,圣人教世之书也;春秋,圣人经世之书也”,其对立面是传教士寻求扩散的西方“圣教”。明确将《春秋》置于“史学”脉络大加阐发的新式报刊,可能仍是《益闻录》。
“良史”立场并未局限于传教士报刊内部,它同样被后期《申报》等商业报刊承接。19世纪末,报章文人对西方理念有了更清晰的认识,《申报》自身亦逐步和“野史”立场分离。此外,19世纪中文报刊数量相对有限,它们彼此多有关注,报人网络亦纵横交错。这类因素,构成“良史”之说扩散的基础。仍以《申报》为例。虽早在1882年即有读者赋诗夸赞申报馆“不讳尊贤粉饰无……史笔千秋重董狐”,但它始终未以“董狐”自我标榜。直到1885年,《申报》才主动发声,认为:“日报之例,必以公平正直为要……此乃不愧乎董狐之笔”。1895年1月23日,《申报》发表辞年献词,声言报馆“敢学董狐良史”。
把“良史”引入近代报刊,确立了报刊与史学具有可比性关系的新参照点,并在新闻记事及言论实践中明确了该主张的合理性。这并不意味着此后中国对“良史”的所有论述与《益闻录》等早期论述完全相同,也不意味报刊与“良史”本就存在某些共同点,它只意味着在报刊与史学的文化交互中,人们发现了新的参照关系,并依据这种参照关系对报刊活动提出了新的理念。而这种新的参照关系之所以出现,离不开与“野史”的差异化比较,也离不开具体办报活动的现实诉求。
五、“史官之支与余裔”
1880年代中后期开始,《申报》的“野史”立场已遭受越来越多的质疑与反思。不过经野史而来的“据事直书,有闻必录”准则,因以制度化形式固定下来,一直延续到“五四”前后西方新闻知识广泛进入之际。甲午前后的思想家论及报刊时,已基本持“良史”立场。何启、胡礼垣主张报刊记事要做到“据事直书者,必无齐东野人之语;实事求是者,岂有子虚乌有之谈”;其言论则做到“有放言之权,得直书己见”,师法“《春秋》之笔褒贬从心,南董之风斧钺不惧”的史家褒贬姿态。
但戊戌前后,即19世纪最后几年,确实出现了报刊与史学关系的新论述。它以章太炎、唐才常、谭嗣同等人为代表,既不主张“野史”,也不明言“良史”,认为报纸即“史官”、“民史”,报馆即“史馆”等。几种说法取向有别,但都是为了将源自西方的新式报刊纳入整个政治体系中加以阐释。它不涉及报刊的操作方法,重点关注报刊的社会地位问题。特别是章太炎提出的“史官”之说,影响很大。
章太炎在《实学报叙》中引入“史官”这一新的概念符号:
夫报章者,诚史官之支与余裔。故人之职,击铎哗釦,风听胪言,以陈之王史氏,其歌谣为国风,其成事为百二十国之宝书,此行之自上者也。遭世混浊,淄缟罔辨,金匮石室之气浊,而山林之气清。于此有人焉,则上为素保氏,下为素撢人象胥,取六艺之学、中外之闻,辨程其长短,为一书,或旬而纪,或月而纪,此行之自下者也。
章太炎所说的“史官”特指春秋时期以前的史官制度,即“礼崩乐坏”之前,以西周为典型的史官文化,是儒家“六经”尚未诞生时的官制。此时的史官执掌政典教化之功能,社会地位极高。章太炎表示,新式报刊与西周史官制度尚未瓦解之前,自上而下行使教化功能的史官发挥着类似的作用,即传播知识,陶铸国风。此官制瓦解后,“遭世混浊,淄缟罔辨,金匮石室之气浊”,史官教化功能已不在官方,而是转向了民间,“山林之气清”。报刊亦与西周制度瓦解之后,散失民间的史官们“行之自下”的教化方式类似,“取六艺之学、中外之闻”,重塑风气。一上一下的两种路径,均关乎政教国风。章太炎认为报纸媒体与两种路径相比,发挥了类似的作用,因而堪称“史官之支与余裔”。他在同篇文章中指出,“史官既绝,天府既息,讲学于宦奥,户外莫应”,报刊却能快速广泛传播,“今欲一言而播赤县,是惟报章”。由此亦可看出,他所说的已经灭绝的“史官”,实为特指。其意图所在,是强调报刊的政治功效,突出它的政典教化功能,在整个政治体系中为报刊媒体寻找到合适的制度安排。章的观点到1912年仍无大的改变。他在《新纪元报发刊词》中指出,日报“远乃与史官编年系日者等”,而“史之权下移于民”,“史官既废”之后,其功能便由报刊承担,“代以日报”。因此,报刊要格外注重社会教化,巩固国本,“复有与秽史同迹者,则贻害于国家滋大”。
同一时期,唐才常与谭嗣同等人从较为不同的视角,表达了颇为一致的诉求。唐才常指出:“泰西不立史馆,盖报馆即其史馆也”。他将西方报刊与中国“史馆”对接,认为两者有相似的地方,均是上情下达,记录君国大事的重要方式,“与中史各表志例同”。将报刊视为“史馆”,无疑在制度层面凸显了前者在中国政治设计中的定位。谭嗣同给出了类似说法,他直言:“二十四家之撰述,宁不烂焉,极其旨归,要不过一姓之谱牒焉耳。”认为所谓“二十四史”不过是二十四个姓氏的家谱,对民间农商生业等毫无记载。因而,他主张“报纸即民史”,“不有报纸以彰民史,其将长此汶汶闇闇以穷天,而终古为喑哑之民乎”。“民史”之说,将报刊视为“君史”的对立面,同样把问题置于晚清政治框架中加以考虑。
维新士人将新式报刊引入政治场域,媒体运作与政治规划联系到一起,此后再也没有分开。无论是“史官”、“史馆”还是“民史”,叙述视角不乏差异,内在旨趣颇为一致。与《申报》文人或教会文人不同,维新士人介入报刊,主要是将它们视为政治运作的一部分。这类表述的核心诉求正是鼓吹变法的《汉报》所宣扬的,“报馆有裨于政治。”维新士人关于报纸社会地位问题有多种描述,除“史官”外,还有“报馆者,民权之一种”等。这些论断,意图所归皆在政治。
“史官”等概念符号的出现,反映出两个转变:其一,新式报刊从早期中下层文人或教会文人手中走出,广泛进入士大夫阶层的视野,由不入流的“稗官野史”变为“史官”、“史馆”,从晚清社会的边缘走向了中心地带。而围绕《强学报》、《时务报》等维新士人报刊所发生的权力纠葛,更说明报刊在地方官员、封疆大吏乃至皇权中心都已被广泛关注。其二,“史官”等说法在此过程中有力提升了报刊媒体的社会认可度与接受度,后者不再只是来自西方世界的文化商品,而是与中国本土的政治体制捆绑到一起,在士大夫阶层中将报刊媒介转化为上古三代的制度延续。这类表述,在戊戌前后不乏呼应。杨1898年撰文指出:“泰西教也政也学也,罔不有报,和也战也约章也,罔不有报,今日报之,明日史之。”认为报章较之“皇史”、“国史”更能辨明得失,与唐、谭观点较为一致。而稍晚创办《政艺通报》的邓实则直接采纳章太炎的说法,认为:“报章者,所以宣上德达下情,固史氏之支与余裔也。”他说的“史氏”依然指西周及以前的史官,并将章太炎所说的“行之自上者”类比为西方的官方报纸,“行之自下者”则类比为西方的民间报纸。
维新士人将报刊媒介集中引向政坛的做法,留下了深远影响。清末最后10年,以官方为主体,接连创办了不低于106份新式官报,彼时“22行省除新疆外都办有官报”,各级清廷官员转而成为实际的办报者。从民间中下层文人办报到维新士人群体办报,再到朝廷官员办报,意味着由传教士引入的西方大众媒介已经深度嵌入晚清中国社会,在政治体制格局中占据了一席之地。官员办报实践中,对报刊媒介社会地位的界定,延续了章太炎等人的理解。他们将报刊视为上古礼制的延续,宣扬其“宣上德通下情”的政典教化功能。《湖北官报》将报刊源头追溯到周代史官,认为欧洲诸国正是受到“内史掌读四方之事书,外吏掌四方之志义,一系其志于史官”等周代官制启发,才创办了西方报刊。《并州官报》同样将报刊视为周代史官制度的再现,表明“今之报犹古之史也”。官报对“史官”等文化定位的承接,说明报刊与史学的参照关系在晚清政治架构中被广泛采纳。
正是借由“史官”等概念嵌入晚清政治体系后(尽管围绕“史官”之说在该时期及以后会存在其他具体的差异化主张),特别是官方新式刊物的大力主张,报刊与史学的参照关系才被自上而下地制度化确立。自此直至今天,“报刊与史学具有可比性”这样的思维模式被国人广泛继承,并在不同的现实情境下给出多元化的阐释方式。
六、结论
基于格尔茨的文化理论,本文没有将史学传统看成不可分割的观念整体,而是将其视为由“野史”、“良史”、“史官”、“实录”、“董狐”、“直笔”等一批概念符号构筑的意义系统。借鉴斯威德勒的文化“工具箱”视角,在历时性讨论中,我们关注的是不同象征符号被不同行动主体逐步引入报刊实践的具体过程,分析了他们各自的主体行动策略与符号运用方式。总结前文叙述,可得到如下经验性结论:
(1)新闻与历史之间、新式报刊与史学传统之间,不存在天然的、本质的关系。19世纪,二者之结合是各类实践者为西来新报在彼时社会找到的文化位置。它从新闻记事的“野史”定位起步,进而走向媒体实践的“良史”取向,并最终将新式报刊视为“史官”的分支,呈现出史学传统中的符号资源不断向新式报刊渗透的过程。其中的每一步,都让报刊媒介与古老中国有了更紧密的关系。
(2)对新式报刊的本土转变而言,史学没有在整体上作为“意义之网”发挥其作用,前者没有(也不可能)将后者的各项观念内涵直接照搬过来。恰恰相反,史学传统在报刊实践中的现身,既是过程性的,也是选择性的。从“野史”到“良史”再到“史官”,报刊实践中的史学传统总是被部分地而非全盘地陈述。
(3)决定史学传统以何种方式对新式报刊产生具体影响的,是使用该媒介的特定社群。史学传统总是在不同群体的行动中被层次化地展演出来,为新式报刊的各类实践赋予特定的意义参照。“稗官野史”让源自西方的传播媒介成为中下层文人熟悉的文化产品;“良史”之说则让传教士群体更加自觉地运用史学传统改造报刊书写方式;“史官”等概念更表明士人群体试图为报刊在晚清政治体系中安排合适的制度位置。不同社群裹挟着各自的利益诉求,以不同方式在同一文化体系中攫取符号资源,形成了差异化理解。斯威德勒将文化视为“工具箱”的说法,在此依然成立。
(4)然而,不同使用群体对新式报刊差异化的本土理解脱胎于同一个文化体系,彼此仍(不得不)相互关联。媒介使用主体可以能动发挥“工具”策略,但仍要面对“史学传统”本身在符号层面形成结构性存在的事实。也就是说,“野史”、“良史”、“史官”等虽被使用者区别运用,但几个概念在意义网络中的位置关系于新式报刊引入前就已经被先在决定了。这意味着使用者只能在给定的意义网络中寻求阐释策略,也意味着彼此能相互理解。从“野史”走向“良史”的转变说明了这一点,正因教会文人与《申报》文人共享同一意义系统,他们才能进行区分运作。
(5)一种文化对媒介的结构性影响之出现,有赖于这种文化在现实行动中构成新的媒介规范。新式报刊的本土化进程中,“据事直书”构成一项制度性准则,具有转折意义,它成为史学与报刊能够长期互动的基础。在英美新闻学大规模进入中国之前,“据事直书”确实是中国报刊的记事准则。“野史”与“良史”同样如此,它们成为19世纪截然不同于西方的两种书写风格或办报模式。这些概念资源均脱胎于史学话语,却包含了匹配并指引中国报刊实践的全新内涵。
据此,可尝试回答更一般的理论问题,即文化如何影响媒介?本文可给出的一项答案是:文化对媒介的影响不会自然发生,更非不证自明。媒介不仅是物质性存在,也是符号性存在,它只要被使用就必须被赋予意义,被符号化表达。一种文化可被视为由一套概念符号构筑的意义体系,其对媒介的影响在且只在使用中被关联。媒介被引入新社会环境时,文化贡献了可被不同行动者差异化利用的符号资源并构筑特定的行动观念。当这种资源调用转变成媒介本身新的实践规范时,文化的影响便在不同层次上被制度化了。此外,文化也限制了符号资源的利用边界。使用者的符号行动只能在与他人的区分性运作中展开,区分标准则源于文化本身结构性的意义系统。不同社群的媒介使用从不同角度出发,反复将媒介纳入到同一意义系统中进行阐释,凸显了文化对媒介在行动中的多维转变。文化正是以这样的方式推动着媒介的本土化。这不仅有助于继续思考报刊与史学在此后的关系,也为探讨文化与媒介的复杂互动提供了一种理论化路径。
载《新闻与传播研究》2022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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