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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启动

2022/9/28 17:12:04  阅读:121 发布者:

各设区市委、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韩城市委组织部,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科协,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单位科协,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协十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激发全省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引导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直面问题、迎难而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规定,省科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决定开展第十四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男性198111日以后出生,女性197611日以后出生。

(四)未曾获得本奖。

二、推荐单位

(一)各市(区)推荐本地区的候选人。

(二)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本系统的候选人。

(三)省科协所属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

(四)企事业单位科协推荐本单位候选人。

(五)其它有关单位由单位研究确定上报。

三、推荐名额和奖项名额

每个推荐单位最多可推荐8名候选人。

本届获奖总人数不超过100名,并从其中推荐15名“陕西青年科技标兵”。

四、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严格评审程序,保证评选质量。被推荐人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推荐的人选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一线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要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工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各市(区)拟推荐的候选人,由各市(区)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审定后上报;未设立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的由科协会同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团委共同上报。

(四)各推荐单位要对拟推荐候选人的相关推荐材料进行审核,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推荐单位根据分配的“推荐单位账号、密码”登录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平台(http://sxskxxdb.snast.org.cn/new/Login),根据要求组织候选人注册并登陆后填报电子材料。其中包括《第十四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2)和有关附件材料。推荐单位账号、密码另行发送。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1.各推荐单位提交推荐报告和被推荐人科研诚信证明各1份。推荐报告内容包括推荐人选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公示情况,以及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确定推荐的人选名单(无排序要求),并附推荐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科研诚信证明由推荐单位和工作单位共同开具,对被推荐人的科研诚信情况进行说明。

推荐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被推荐人科研诚信证明须加盖推荐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章。

2.《第十四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1份(复印件和其他材料装订成册)。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简要、明确评价。

被推荐人科技成果涉密的,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脱密处理,并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3.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第十四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复印件)1份;

2)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等。非学术型报刊不作为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其他材料。

请推荐单位于20221115日前完成候选人电子材料审核提交和书面材料报送。书面材料可由推荐单位现场报送,也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除上述两种方式外,其他方式报送的材料不予接收。因推荐单位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责任由推荐单位承担。

六、注意事项

(一)获奖人员及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陕西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有关媒体上对获奖人员宣传报道。

(二)获奖人员应积极参加省科协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所报书面材料一般不退回,请自行备份。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晓超    

 话:(02987345429   63917187

 址:西安市莲湖区药王洞155号陕西科技报社

 编:710003

附件:1.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

2.第十四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附件1: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docx

 附件2:第十四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docx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共青团陕西省委

2022921

本文来源:陕西科协

转自:“解说科研项目”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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