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文化诠释学作为一种关涉理解的普遍性的理论丛系,为应对多元文化下的人类沟通困境提供了一种价值观与方法论。在全球化与逆全球化共存、多元文化与世界主义并行的当下,如何将这一哲学理论应用于跨文化传播中来,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陈薇教授《“对话的对话”与再思理解的可能性:跨文化传播的诠释之维》一文,从诠释学的经典思想出发,挖掘其中基于对话哲学的理论脉络,尝试为“理解何以可能”打开历史之镜,为多元文化下“对话何以展开”寻求一种灵动而开放的对话观与方法论。在此基础上将全球语境下的“多级对话”应用于跨文化传播实践中来,尝试为不同文化与文明下的理解、对话与共处提供思路与方案。该文体现了作者开阔的思路和独特的视角,为从哲学角度推进跨文化传播研究提供了一个重要参照,也为在中国与世界互嵌的语境下如何更好地“诠释中国”提供了一个颇具启发性的思考方向。
——程曼丽(北京大学国家战略传播
研究院教授、博导)
“对话的对话”与再思理解的可能性:
跨文化传播的诠释之维
作者 | 陈 薇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教授、博导,大数据与国家传播战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研究员
本文系节选,原文刊载于《南京社会科学》2022年第8期
摘要
跨文化诠释学作为一种关涉理解的普遍性的理论丛系,为应对多元文化下人类的现实困境提供了一种价值观与方法论。跨文化语境下的“理解何以可能”与“对话何以展开”是开启本研究的问题意识,也是贯穿研究的核心概念。研究发现,跨文化诠释学倡导的“对话的对话”是一种灵动的、属人的、具间性思维的对话哲学,这一架构赋予了跨文化传播中理解他者和发现自我的能力,也延展了对话的范畴基准与意义空间。在此基础上将全球语境下的“多级对话”应用于跨文化传播实践中来,尝试为不同文化与文明共处提供思路与方案。
文化作为一个不断变化的意义网络,在特定的社会活动中体现、嵌入和实现。在全球化与逆全球化共存、多元文化与世界主义并行的当下,基于强化差异与对抗的多文明政治与国家间交往,一定程度上会导致沟通的困境与无奈,乃至成为不同文明与文化间的冲突之源。
本研究引入诠释学这一思想资源,尝试为不同文化下的“理解”与“对话”寻求哲学上方法论的支撑。诠释学(Hermeneutics)作为一种关涉理解和解释的普遍性理论丛系,探讨在体验真理的过程中意义的生成、传递与赋予。在此基础上发展的跨文化诠释学及其倡导的“对话的对话”,不仅不阈于从过去走向当下或从当下迈入历史,也不谋求认识的统一性与理解的绝对性,而意在沉潜、浮跃于不同的文化和传统,承认诸种终极体系之间的不可通约性进而实现广泛意义上的“视域融合”。
一
理解何以可能:
哲学诠释学的历史性与对话观
诠释学(Hermeneutics)作为一种哲学的方法论或技术性规则,探讨有关意义、理解和解释的哲学理论。施莱尔马赫作为近代诠释学的创始人,将诠释学从技术指导手册转变为一门系统科学,后经狄尔泰扩展为历史学的人文科学(精神科学)的方法论。自海德格尔将诠释学提升为一种实存论意义上的“哲学”之后,围绕这门欧洲学问的争辩就成为20世纪哲学人文科学的一大热点。
(一)哲学诠释学的理论溯源
诠释学的词根是Hermes,原意为古希腊神话中诸神的信使。他们既通晓神的语言,也熟知人类的语言,具有中间人或协商者的功能。彼时,古典诠释学更多聚焦于对文本的“寓意解释”,尝试从整体或原则上将自然现象还原为某个普遍规律的特例,以回归那些被隐蔽、歪曲或误用的现存传统以本真并重拾权威。受到这种认识论的影响,早期的诠释学家将对文本的理解与对理解的“阐明”进行连用,诠释学也被称为“观察的聚集”。
在经历了中世纪和宗教改革时期哲学家的重新释义,19世纪德国哲学家施莱尔马赫从客观主义出发,将诠释学定义为一项“避免误读的技艺”以替代“观察的聚集”,由此发展为有关理解和解释(interpretation)的普遍性理论。狄尔泰在此基础上效仿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以科学的精神思考处于具体历史情境的诠释学对社会文化现象的理解。诠释学也由此成为“各门精神科学的通用方法”。
进入20世纪,海德格尔作为现代诠释学的创始人,将诠释学的研究进路从人文科学的方法论转化为哲学诠释学,从存在论的视角将“理解”与“诠释”这一组概念统一起来并提出了“诠释学循环”(hermeneutic circle),哲学诠释学也成为探究人类一切理解活动得以可能的基本条件。与古典时期的普遍诠释学最大的区别在于,哲学诠释学强调理解过程中的主观创造性,将其置于诠释者对诠释对象的“认知预期”中予以考量,由此引发对于理解的“历史性”的思考。
“历史性”是理解诠释学循环的重要概念。哲学诠释学将理解视作植根于预先存在的前有、前见与前结构之中,其任务便是从事情本身出发,来厘清这些“先行具有、先行看见和先行把握”。由此,海德格尔将哲学诠释学称为“此在的现象学”,理解即发轫于此在的“前结构”向未来进行筹划的存在方式。在此基础上,伽达默尔运用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来探寻对真理的经验,提出影响理解的“效果历史”(effective history)。在他看来,历史通过制约我们对历史的理解力而产生效果。“前理解”或“前见”(pre-judgment)作为历史赋予理解的生产性因素,影响着意义的生产与传递,理解的过程便成为对话的过程。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
(二)指向实践理性的对话伦理学
对话性是哲学诠释学的核心观点,而对于对话“主体”的认知也是划分古典与现代诠释学的重要维度。早期的施莱尔马赫认为文本的阐释具有对话性,由此扩展了诠释学的基础科学体系。但无论是施莱尔马赫还是狄尔泰,所称说的对话都局限于理解对象的整体与部分循环中,并未关注理解者与对象之间的意义涌动。直至海德格尔在阐发赫拉克利特的文本时,将诠释作为“思想的对话”来将残篇的未尽之意“代入言说”,既从时间维度揭示了影响理解的情境作用,也为理解打开了“重新认识和重新构造意义”的对话空间。由此,理解成为“前结构”与理解对象之间的对话。
需要指出的是,影响理解的先有、先见和先构概念并非意味着对于主观成见的纯然肯定,其积极意义在于承认“诠释学循环”在本体意义上的积极作用,即承认理解始于先入之见,从而为理解提供了特殊的“视域”(horizon)。“视域”一词原义为地平线,被伽达默尔喻作领会或理解的构架或视野。视域赋予了对话的语境,“视域融合”所指向的意义的“团结”(solidarity)既是对话的基础,也和对话互为条件,最终指向伦理意义上的社会理性和社会正义,也即伽达默尔融合古希腊传统和黑格尔的辩证法发展而来的实践哲学——对话伦理学。
对话伦理学的基础在于实践理性,强调通过对话建立一个团结、一致、博爱的人类共同体,由此达致人类社会共同的善。“善”(good)是整个西方伦理思想史中最基本的概念之一。其经典假设在于,美德是一项卓越的品质,是善的存在方式,同时也是善的实践智慧。亚里士多德从实践哲学的角度,提出善的实践性体现在“善”与“善事物”的不可分离。而人作为“天生的政治动物”,于城邦共同体中追求正义和美德,通过公共参与实现人类社会“公共善”(public good)。伽达默尔批判地继承了亚里士多德关于善的实践哲学,尝试在伦理学中融入对话精神以发展人类的交往理性。他将对话视为达成人类社会理解与善的途径,大大扩展了对话哲学的伦理空间,其卓越的世界主义意识也为诠释学迈向多元文化研究打开了全新的视野。
由此,将诠释学的哲学观点用于跨文化语境中可以发现,跨文化传播中意义的生产、理解与诠释来自视域融合,这种视域受到由历史、传统、文化和语言所构成的文化先见的影响,彼此相互作用进而生成新的视域。基于人类遭遇的现实困境,哲学家、思想家、跨文化研究的倡导者和“宗教对话之父”雷蒙·潘尼发展的跨文化诠释学尝试探索解决多元冲突的对话方式,旨在阐明不同文明与文化传统在交往互鉴中的共同进化与“重叠共识”,进而实现更广泛意义上的视域融合。
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
二
对话何以展开:
跨文化诠释学的时空对话与意义调适
潘尼卡认为,跨文化传播的途径表现为同质原则和对话原则。前者强调语境(context)的影响,后者则聚焦文本和语境背后的结构(texture)。这两种原则都存在局限,将其协调阐明则为跨文化理解提供了“既有效又有批判性”的途径。在此基础上,潘尼卡提出了“对话的对话”(dialogical dialogue),由此开启了跨文化交流和沟通的可能。
(一)逻各斯的穿透与多元论下的历地解释学
首先,对话的对话适用于多元论的语境和原则,是一种跨越时空又缝合时空的对话。潘尼卡在梳理诠释学的发展进路时,将自海德格尔以降的诠释学循环总结为三个阶段。前两个阶段被称为形态解释学和历时解释学,前者从过去指向当下,以揭示文本隐藏的意义;后者则是从当下迈入历史,跨越时间的鸿沟以回到文本生产的语境中去,与历史对话。潘尼卡认为,除此之外还应存在第三种形态,即历地解释学(diatopical hermeneutics):
“这种解释学涉及对不同文化的内容的理解,这些内容彼此没有文化上的和历史上的直接联系。他们属于不同的方所、拓扑,所以首先我们必须在相遇本身之中锻造理解的工具,因为我们不可能——不应——先验地采取一种共同的语言。”
在这里,“对话的”作为修饰的前缀,表达了“穿透、穿越并超越”之意,它既是“关于对象的对话”,又是“主体之间的、旨在成为关于主体的对话的”一种对话,由此体现了诠释学在多元论与跨文化传播中的广泛应用。这种对话也被潘尼卡称为是“穿透逻各斯”的具体方法,超越文本和语境的解释直抵背后的结构,以揭示对话各方的神话。
由此,潘尼卡将“神话”引入理解的范畴。在他看来,神话给予我们的观点、信念和行为以“可理解性的视域”,神话便是不同文化的相遇。每一种文化对于身处其间的人而言“犹如透明的光,为他们照见一切,却不显现自身”,然而对于身处另一文化理解域的群体而言却并非如此,对话的过程便是将对话各方认为是“不言而喻的”和被认为“理所当然的”一些潜在的“前设”揭示出来,跨文化的理解也经由共享文化的涌现而成为可能。
另一方面,对话的对话延续了哲学诠释学的前理解、前结构与效果历史的时间观,故而,基于视域的开放与流动性,“合理的偏见”构成了理解的基础和前提。事实上,自施莱尔马赫始,即认为理解始终伴随着不理解或误解的可能性。施莱尔马赫将诠释学分为“宽驰的诠释学实践”和“严格的诠释学实践”,前者认为理解是自然的,后者则认为“凡是自发出现的东西都是误解”。而“时间距离”这一概念的提出,也进一步解释了为何误解轻易产生。在伽达默尔看来,偏见(prejudice)并非启蒙时代由理性所限定的负面意义,而是基于人性的、历史的自然产物。效果历史作为一种认知偏见,建构着诠释者和对象之间的视域,时间在其中既非铭刻过去,也非割裂现在,而是“现在植根于其中的事件的根本基础”。由此,理解便成为一个“被误认为是独自存在的视域的融合过程”。
(二)间性与他/我的辩证统一
既然对话的对话通过跨越时间和空间的鸿沟实现视域融合,那么,它也是一种间性的对话,通过互为主体以达成意义的调适。潘尼卡倡导一种“中间道路”,它并非于异文化中彰显差异,也非强求认同,而是一种文化间性思维,“其目的不在于建造一座新的巴别塔,但也不放弃属人的沟通”,而是寻求对话的生命张力与融合力。
换句话说,这种文化间性表现为一种浓厚的“他者意识”。对话伙伴相对于对话者而言,不是一个可客观化的对象或者完全的“他者”,而是“另一个自我”,是拥有作为“你”的“固有的和不可剥夺的存在律”的理解和自我理解的源泉,通过与对话者的互动来分享理解。由此,对话的钥匙在于通过协商性交往而达成的相互建构、求同存异,从而指向更为开放的交往方式。
基于这种“我”与“他”的辩证统一,王志强归纳出跨文化互动认知三角模型。在这个模型中,本我、他我和文化异同组成了跨文化认知的三大范畴,其中,“本我”是跨文化认知的出发点,“他我”是独立于“本我”而存在的“物自体”。“本我”经由跨文化互动的过程形成新的本我,“他我”也在互动中形成新的“物他体”,经由这种交流、阐释并重建的本我与他者的互动关系称为“文化异同性”。
这一模型生动地诠释了跨文化传播的间性原则。也即,我文化在审视或感知他文化时,并非仅仅将自己的先入之见植入对象中,而是基于对文化差异性的评估、测量与调整,形成对他文化的态度、情感与行为倾向,并在对文化异同认识的过程中达到“自我启蒙”和“自我间距”以实现双向的“意义嵌入”。在积极的文化认同中,群体内成员基于选择性心理强调内群体的比较优势,从而获得优越感或自我实现的效能感。因此,这种“意义嵌入”也体现了跨文化传播中本我文化对他我文化的理解所产生的“调适”功能。
如是来看,跨文化传播不在建立个人的文化主体性,而是形成从他者出发的相互理解的文化主体间性。跨文化传播的过程是一个不同文化彼此依存、相互打开、互为注释也互为建构的过程。跨文化诠释学寻求的便是不同文化的内在关联点和相遇点,而在理解各方意义不断探查、嵌入与调适的过程中,对话在文化异同维度中的反复沉潜,也即无限接近真理的过程。
(三)“作为确信的理解”与寻求形式相似等价物
如果说“神话论”意在祛除多元文化的认知魔障,间性原则强调对理解过程的观察与注释,那么,对话的“属人观”则挑明了跨文化诠释学的价值导向。在潘尼卡看来,对话的对话是一种整全的、属人的对话。对话的“他者”不只是观念的产物或亲缘关系的载体,也非纯粹的主体或纯粹的客体,而是整全的人格。它不同于“辩证的对话”,前者假定人是理性的存在物,推崇权力意志,而对话的对话则强调人的智性,是灵动的、变动不居、不可概念化和对象化,因其纯粹、谦逊、玲珑剔透又直指人心,是真正自由穿梭于个体、家庭、团体、社会、国家和文化之间的、寻求真理的跨文化交往。
为了达成这种“内在于任何真正的和深层的对话”,潘尼卡提出“形式相似的等价物”(homeomorphic equivalent)作为跨文化理解的中介与具体方法。这一方法的要义在于寻找不同概念之间的“中间物”作为理解的基础,他们发挥的等价作用被称为“相应”,即不同体系观点之间的相互关联与对应。潘尼卡以《奥义书》的梵与《圣经》中的耶和华,印度传统中的“达摩”与西方文化的“人权”概念作为形式相似等价物类比,说明其内在功能的一致性。思竹将寻找相似等价物的过程归纳为探寻、重现、相遇三个步骤,这一过程也是向深处不断挖掘的过程,最终寻求不同文化传统之间的深层的一致性的理解。
三
视域何以融合:
全球化语境下“多级对话”的想象
面对现代社会的生存危机、技术垄断、价值离散,跨文化诠释学作为一种关涉理解的普遍性理论丛系,为应对多元文化下“文明之火山”与人类遭遇的现实困境提供了一种价值观与方法论,尤为可贵的是提供了一种属人的、纯粹的、不排他的对话哲学以取代比较哲学。古典诠释学所称说的“对话”局限于理解对象的整体与部分循环中,现代诠释学则将视野扩展至理解者与对象之间的意义赋予、孽生、争夺与变异的动态演变中来,为理解何以可能打开了历史之镜。由此,诸如前理解、前结构、效果历史等一系列时间赋予的生产性因素,成为关涉“理解”的核心概念,影响着意义的生产与传递。
跨文化诠释学的对话观建立在多元论的基础之上。不同于“辩证的对话”专注于理性、“爱欲的对话”纠缠于情感,基于多元论的“对话的对话”强调整全的、属人的沟通。这一架构既赋予了理解的能力和判断的标准,也延展了对话的基准与范畴。在这样兴味无穷的对话中,跨文化理解与对话关乎的是过程,是前人与他者、历史与此在、文化本我与他我的辩证统一,伴随着理解的修正不断展露新意,流动的意义空间生成其中。
在此基础上,维也纳哲学家维默提出了“多级对话”(polylogue)构想,尝试将形而上的哲学观念应用于具体的跨文化实践中来,为不同文化与文明共处提供方案。维默认为,任何基于东方和西方、亚洲和欧洲、我者和他者的二元对话框架都是不充分的,倡导“多级对话”的跨文化哲学(文化间哲学)是一种高于具体文化的哲学实践形式,通过克服不同文化的自限性以通达混杂的思想和完整的生活视域。
具体来看,“多级对话”模式指向四重推论。其一,全球化语境推动了哲学的自我批判与非中心主义的哲学理论;其二,多级对话倡导的是多种传统和观点立场的相互交流,在全球范围内思考践行实践哲学的规范概念以重建传统;其三,为了获得新的哲学史观,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单一连续统(continuum)的西方图像之矛盾与采纳非欧洲传统的概念范畴,对于认知对象进行分期、分类和解释;其四,尽量摒弃不同文化结构的影响,在系统的哲学问题中实现语言和文化混杂的多级对话。
“借邻壁之光,照自家园地。”本研究撷取的理论资源主要来自西方哲学诠释学派大师与跨文化研究学者,如何更好地发展基于本土的跨文化诠释学本研究尚未涉及,而这也是当下重建“中国学派”所关注的方向。对此不少学者已经开疆扩土,尝试构建中国阐释学的思想体系,实现从“阐释中国”到“中国阐释”的转变。而在跨文化诠释学领域,最具影响力之一的当属华裔学者张隆溪教授。张隆溪师承朱光潜、杨周翰与钱钟书等大师,融汇本土经验与国际视野于跨文化研究中,形成了独具一格的跨文化诠释学思想。这一思想强调文化的普适性、弱化差异性,主张“打破国家、民族、历史的分野,探索中西文明中所存在的共性,进而寻求人类文明的‘和、同’之道”,也为中国学术融入世界语境提供了重要的方向。
张隆溪:《阐释学与跨文化研究》
我们也不禁思考,如何将这一思想应用于当下实践中来,如何在中国与世界互嵌的语境下提出“诠释中国”的基本思想与实践体系。本研究下一阶段将重点关注“全球性议题”这一研究对象,尝试从其学理概念的历时性演变、跨文化适应与议题设置等层面进行思考。
“全球性议题”是一种全球化空间与社会化议题的交叠,涉及环境、生态、人口、能源、发展等方方面面。而中国全球性议题设置追求的是在不同文化空间中实现理解的同构和濡化,聚焦不同场景的灵活性、创造性与开放的对话空间。换而言之,在“今日之中国、亚洲之中国、世界之中国”的论述中,中国将以何种立场、以何地位、何种姿态与世界交往。这一过程具有连接中西的诠释效应,前文所提到的对话观贯穿于议题设置的过程之中,通过有效调动跨文化适应系统,在协商性交往中实现不同文化间的重叠共识。就此而言,如何将更为精细的本土性理论框架纳入研究中来,或者说如何从跨文化传播的学理层面增强中国与世界沟通的信度与效能,也是下一阶段尚待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和方向。
转自:“再建巴别塔”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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