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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陕西省汉语国际教育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2022/6/27 11:32:19  阅读:185 发布者:

中文联盟与陕西省社科联合作首次设立“汉语国际教育专项课题研究项目”,面向陕西省各高校及职业学院正式发布,欢迎积极申报!


     

      为推动陕西省汉语国际教育学科建设与发展,进一步提升该学科教师的科研能力,促进汉语国际教育学科学术繁荣,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文联盟/五洲汉风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文联盟")与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合作设立2022年度陕西省汉语国际教育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1.国际中文教育市场化发展模式研究          
2.中文线上教学状况调查及优化对策研究       
3.中国文化国际传播路径研究                 
4.国际中文教育智慧教室教学模式研究         
5.国际中文在线教学理念和方法创新研究       
6.国际中文教育语言本体研究                
7.新文科背景下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发展研究     
8.汉语国际教育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研究       
9.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留学生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10.国际中文教育微课建设及课程输出研究      
11.国际中文教育中外合作发展建设研究        
12."中文+职业技能"教育国别区域研究       
13."中文+职业教育"发展现状与合作模式研究 
14."中文+职业技能"教育在线教学模式研究   
15."中文+职业教育"专业教师发展研究

项目申报人可在所列示的项目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也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项目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 2.项目依托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 3.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两份)、 《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省社科联科普部。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一并报送。

相关资料表格在"陕西省社科网”(http: //ww.sxsskw.org.cn/zlxz/ )下载。

三、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中文联盟、陕西省社科联、陕西省汉语国际教育研究会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拟立20项,每项资助0.6万-1.2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五、项目结项


    (一)本研究项目周期为: 立项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3 年7月1日。项目结项需书面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项目研究报告及3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中文联盟、陕西省社科联、陕西省汉语国际教育研究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六、成果使用

中文联盟对成果拥有所有权,陕西省社科联及中文联盟对成果拥有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中文联盟根据需要参与课题过程管理,协调指导课题组开展相关工作。陕西省社科联、中文联盟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字样,未经陕西省社科联、中文联盟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项目,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项目申报时间为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  sxsklkpb@163.com。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 周晓霞   张蓬勃
联系电话: (029)85392336、85422126
通讯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3号省社科联科普部
邮    编: 71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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