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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再写《祁村十年》?——“村域”研究的方法与田野调查的规范

2022/6/20 10:08:29  阅读:289 发布者:


近几年,乡村题材的作品数量不少,但鲜见农业农村专业学者的身影。文的作者有过三年的基层经历,在身体力行感受黄土地上农民的苦乐时,将其凝练成了《祁村奋斗》,并对“村域”研究方法与田野调查规范作出了思考:


作者:赵安之

来源 赵安之灯公众号


最近,我受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三农”协会的邀请,与在校生分享田野调查经验。作为一名村支书出身的博士生,在青年精英圈子里谈基层经历,其实并不是很受欢迎。因被我视之为“常识”的往往被不少人视之为“奇谈”,这些分歧不断的促使我去反思,于是有了再写一本《祁村十年》的冲动。

从2012年,我到甘肃省的一个贫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第一书记、村合作社理事长,至今整整十年时间过去。2015年任期结束后,我出版了处女作《祁村奋斗》,又在兰州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深造,期间还在三家农业上市企业(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投融资)实习或任职。十年时间里,始终围绕农业、农村问题展开实践和研究,可以说是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的亲历者、观察者、记录者。

以十年青春为周期,来记录一个村支书和一个村庄的蜕变,并通过亲历现场和反复回访来写这本书,这其中的故事性其实已经足够,但我依然觉得理由不够充分。我想为《祁村十年》赋予更重要的意义,即在《祁村奋斗》的基础上,继续凝练“村域”研究的方法和田野调查的规范。借此机会与学弟学妹们“剧透式”分享。


探索“村域”研究的方法论

2012年我24岁,大学毕业两三年,在外打工无果,回到甘肃老家的基层政府工作,并当选为甘肃省第一批到村任职的“第一书记”,之后又出任祁村党支部书记,并创办全县第一个村级互助资金合作社,兼任第一任理事长。以我当时的年龄、知识和资历,要担任这些职务,确实要面临不少的挑战和质疑。

上任之前,我基本没有在书本上学到过“如何当好村支书”的职业知识。我们的大学教育中,也很少开设诸如“第一书记”、基层干部、村庄治理之类的专业。而西部贫穷地区的乡村公务人员,学历结构还是以中专生为主流(其中也不乏优秀人才),在我任职的祁村班子成员(不足20人)中,有一名小组长读过高中,两名小组长当过兵,算是团队中文化程度最高的三个人。就在这样的条件下,我作为全县最年轻的党组织书记,能不能当好一名村支书,成为我必须要用实际行动来向周遭回答的命题。

不管命运把我安排在什么样的角落里,我都要倾尽所能的发出光和热,扬起风帆、剪出蓝天。费孝通先生28岁时,在江苏省开玄弓村调研三个月,完成名著《江村经济》,竖起了那个时代社会调研的一座丰碑,读完此书的我踌躇满志,心中默默立下一面旗帜。三年时间里,我白天到村开展工作,晚上查阅文献资料,在辛劳工作之余,共写下日记50多万字,发表学术论文十多篇,涉及扶贫开发、农村金融、农业保险、基层债务、村民自治、乡村司法等多个专题。2015年卸任时整理完成《祁村奋斗——一个村支书的中国梦》,2016年出版时我正好28岁。在没有导师指导、没有项目资助、没有媒体关注的简陋条件下,一个人、一支笔,不忘初心、不负岁月,完成了自己预设的目标。该书的前言中曾写到:“如果说这是一场试验与奋斗,那么这本用激情和勇气写成的书,将是铁血与峥嵘的见证”。

《祁村奋斗》出版已经6年,回望这本不成熟的著作,无论从哪个角度讲,它必然都是不完美的。但若非要为它找寻一些意义,我认为最重要的便在于该书的方法论,即以行政干部与青年学者的双重身份,结合千面一线的基层工作任务,匹配以经济学、法学、人类学等多学科视角,在乡村振兴的重要窗口期,提出“村域”研究的方法,为当下众多到村任职的青年干部,提供了一个实践与研究应该“从何入手”的参考系。


“村域经济”(Village level economy)的概念最早由陆学艺提出,后来更多是作为区域经济学中县域、镇域概念的延伸而存在,研究对象以村内的生产要素、经营主体、经济类型等为主。但村域作为一个复杂的血缘、地缘、产权、行政边界,涵盖的问题之广泛,远超过经济学的范畴。而卜凯、杜赞奇、黄宗智、林耀华、杨懋春等老一辈学者,已经从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对乡村研究做了开拓性贡献。但是,以一个行政村为空间试验场的实践性研究,至今仍然极为鲜见,“村域”研究怎么能少得了基层干部的参与呢?


做学问不应该是一个“走马观花”的过程,如雇佣一些人成批量的投放调查问卷,让被调研者按标准化方式进行做答,避免更宽泛的沟通和互动。这样的做法,的确节约了研究者的经济与时间成本,容易在较短周期内发表更多学术成果。我不敢对上述主流研究方法抱有异议,但作为国家最末端的“行政官员”,努力借鉴经济学与人类学的学科之所长,开展了一场以三年为周期的“蹲点式”田野实践,并以十年为周期对其进行“反刍式”的追踪和思考,对其所获得的一些成果应该抱有信心。


后来北京某出版社找到我,想出版一部以“第一书记”为主题的系列学术作品,结果在数十万“第一书记”和到村任职的干部群体中,找寻了很久也没有凑够三本类似的作品,个中原因当然是复杂的,如乡村干部研究问题的能力略显不足,具备研究能力的知识精英大多不愿去做乡村干部等。这恐怕也是我作为第一批“第一书记”,“边干边学”,“自己研究自己”,在这个时代所具有的某种独特性吧。


田野调查的一些基本规律

田野调查肇始于人类学,是社会科学定性研究的基本方法之一,在社会学、政治学等领域应用较为广泛,但在经济学研究中则略显边缘。其实,田野调查方法至今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操作规范,且在不同学科之间也是莫衷一是。我着重结合自己的实践经历,从经济学回应现实社会的角度,分享一些观点。

经济学田野调查应自带实践视角

田野调查被视之为青年学生的“成人礼”,是因为年轻人获取知识的方式,大多局限于书本,而田野调查则是走出书斋,去读社会这本“无字大书”。人类学中的田野调查,强调客观中立的“参与观察”和“深度访谈”,有人将其概括为“三同”(同吃、同住、同生产),即在共同经历事情的潜移默化中获取真实的地方知识。这种观察更多的只是“旁观”,而非真的要去“参与”。


经济学不同于文化人类学的地方在于,前者以经邦济世为研究目的,且要努力去回应现实需要、世俗关切,如政策评估、制度改良、科学立法等。所以,我认为经济学的田野调查,不光是充当人类学中的观察者,还要多站在“如何做事情”的角度来开展,即假想研究者变身为行政干部,如何进行制度设计才能“举措必当,莫不如画”?


“学历”终究只是“经历”的一部分,但青年学生往往除了学历之外,并没有其他的社会经历,所以容易在田野调查中带有文化优越、学历自负,这都是对社会知之甚少而缺乏敬畏心的一种井底之见。我从行政岗位返回高校深造,努力淡化过去的亲身经历,以快速融入职业学者队伍,但我也时常提醒身边的调研者,“行胜于言”、“读书易而实践难”。毕竟,教育的目的是为社会培养多维度的有用之才,而不只是坐在办公室里写文章。


案例1:自建保障房的一个教训


这里讲一个我刚到村任职时发生的案例。我在入户调研时,发现山区的两户群众生活极度困难,居住条件极其恶劣,随时存在窑洞坍塌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风险,我多次倾听这两个农户的哭诉之后,果断得出前任村干部不作为的结论。现在想来真是年轻气盛涉世浅。


于是我上报民政部门,据理力争要为这两户困难群众重新划拨宅基地,并无偿拨款新修两间保障房。民政部门原则同意每户拨款4万元,建好确认之后再给付。因项目标的太小,没有建筑公司愿意承揽,也没法走招标程序。我只好寻找当地的包工头和泥瓦工,以先建设后付款的方式动工开建,并以党支部和村书记的信誉作为背书,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到这件小工程当中。


当我心急火燎的把房子盖好后,请两个困难户入住并签字确认,以尽快获得民政资金的兑付。然而,这两个农户却以房子太小、没有院墙等为由,拒绝签字和搬迁。随后又涉及其与村组干部长期积累的矛盾,还提出计划生育导致自己没有子嗣,妻子因生活困难患有严重精神病等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要求政府予以解决。


诸多复杂问题浮出水面之后,致使民政资金迟迟无法到位,而村里包工头赊欠的建材费、泥瓦工的辛苦务工费等,都无法及时得到支付。我多次游说两个困难户,让他们先住进新房,其他困难随后再逐一解决,但终究无果。


上任伊始,就在我的一腔热血之下,制造了一个令人头疼不已的 “三角债”,并拖延数年至我离任也没能化解。这也为我随后开展扶贫工作,必先全面掌握村情、户情,及时补上了一课。现实中人性的复杂,绝不是某些文学作品中善恶两边、黑白分明的幼稚模型。


入场之前不要抱有各种道德预判


在基层干部“污名化”的环境中,很多调研者在入场之前就带有很多偏见。经常会听到诸如“这个老人明明是全村最穷的人,村干部就是不给低保”之类的说辞,如果问题真的是这样的“显而易见”,刚一入场就能获得如此“重大发现”,那无非是想通过贬损他人,来使自己占据道德高地罢了(也的确存在某些村干部胡乱作为的可能性)。这说明许多调研者根本就没有沉下身去,对现实问题的错综复杂缺乏思想准备。


越是“显而易见”的结论,越是需要认真求证。很多朋友读到这里就要指责我“屁股决定脑袋”,要为基层干部“洗白”。这绝非我的目的,我只是希望调研者在入场之前,能清空自己的各种道德预判,什么样的偏见和滤镜都不要带,只带一颗纯粹的求真之心,通过扎实开展调研,发现多少证据,就得出多少结论,不要肆意扩大和推演。


案例2:一个“五保户”的示范效应


村里一个老头,只有一个女儿,招了个上门女婿,一家人都住在村里,婚后生了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过户在老头名下,为其延续香火。老头四处上访,以自己膝下无子,且女儿、女婿不尽赡养义务为由,要求将其纳入“五保户”范围。


要知道“五保户”的政策设计针对的是“无法定赡养或抚养义务人(或有但无民事能力)”的鳏寡孤独户,显然该老人不符合保障条件(老人在同村有法定赡养人,至于义务人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则应该通过相应手段予以解决)。但老人多次上访,村里还是充分考虑了他的实际困难,就破格为他申办了“五保”。


但问题并没有得到完全解决,老头还在继续上访,说自己名下的一个孙子无人抚养、没钱上学,要求政府再给一个“五保”指标。虽然该项诉求已与政策规定严重背离,但社会舆情严重干扰村两委的决策,最后不得不顶着违规的风险,再次将老人的孙子破格纳入“五保”。


上述案例的负面结果,或许并不在于额外增加了多少民政支出,而在于给其他群众以错误的示范效应,纷纷模仿这种廉价的“谈判技巧”。许多村民与父母分户,并把子女过户到爷爷奶奶名下,再由老人带着孙子要低保、要五保,将赡养老人和抚养子女的基本义务向政府转嫁。以较低边际成本获取较高收益,算是经济上的理性行为。


公共政策调研要有双方对比的规范程序


很多田野调查为了保护“现场”,力求村干部“不在场”,这种“出场程序”是否绝对正确呢?首先要区分的是,所访谈的内容如果只涉及私人领域,无关乎公共治理,那就不必非要找寻第三方进行求证。但如果涉及到公共政策问题,在对农户访谈结束后,就必须对乡村两级干部,以及其他利益无关的知情者进行补充访谈,多方对比之后再得结论,才能更加立体和全面的呈现问题。这就好比法官断案,必须有控辩双方的充分辩论,才能进行裁判一样。


但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很多调研者和写作者,明明在讨论公共话题,却只“偏听”一方,就上纲上线的带节奏,甚至都不查阅具体政策文件,就想当然的下结论,是不是存在程序上的不规范呢?而作为另一端的广大读者,是否能对这种情绪化的文本,具备甄别的能力,恐怕都是存疑的。所以,公共政策的田野调查,必须有一个基本的入场程序(谁先、谁后)、必备的访谈要素(谁在、谁不在)。这本来都是些基本常识,却长期被作者、读者所忽视。


案例3:农业保险中的多方博弈


我国农业保险政策施行已经超过十年时间,保险与再保险的规模也超过全球大多数国家,取得了不斐成就。但一些险种在最后一公里的落实情况及其取得的效果究竟如何呢?还需入村解剖麻雀,看政策抵达最后一公里时的多方博弈。


农业保险通过现代化金融手段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的政策初衷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于过度细碎化的小农经济对风险的迟钝。农民普遍兼业化使农业经营性收入在总收入中占比较小,加之在发生灾害之后,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复杂且标准偏低,诸多外生变量都对工作推进形成掣肘。这就是当年农业保险工作肇始时的宏观环境。


2012年,我在村子里搞农业保险的时候,农民的医疗与养老保险刚开启不过三五年光景,紧接着就要他们为猪、牛、羊买保险,农民很难立即转变思想,当时工作推进的难度可想而知。农业保险与养老和医疗保险的不同还在于,前者是由商业性保险公司代为经营的政策性保险,这使保费征收环节和灾后赔偿环节出现了执行主体的不一致。


农业保险的保费分别来自于财政补贴和农民自缴两个部分,只所以要求农民必须承担一定比例(如20%)的保费,原因出于保险学中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的考量。即便如此,农民依然不愿意自己缴费,导致财政配套的保险补贴资金无法落地,乡村干部为了应对行政压力,确保财政资金的顺利着陆,不得不拆东墙补西墙,挪用其他资金补上农民自缴部分的窟窿。


而在风险发生之后,商业保险公司又成为一个基层政府不可控的外生变量,履职普遍不够给力。其实,村干部在农村保险业务中的角色定位也很模糊,如基层保险公司为了拓展农村业务,无论是政策性保险还是其他商业性保险,都在使劲拉拢村干部,甚至不少村干部在保险公司还兼职村级业务员,致使在理赔过程中,村干部的行为出现异化,这都是不争的事实。


上述因素的合力,导致农业保险收缴和理赔均不顺畅。而受灾农户普遍认为国家补贴了很多保费,但农民没有得到实惠,都被基层干部截获了。如果调研者没有认真考察农户、村干部、保险公司三方,就无法弄清这个博弈模型中的利益较量,加之农户对上述各方的履职并不知情,单方面的信息反馈必然与事实不符,很难为调研者带来全面的启迪和帮助。


对基层探索的地方性知识要保持科学态度


科学精神不光体现在政策设计一端,还体现在政策执行末端的创造性落地。执行中的政策异化,不能都简单粗暴的归咎于“歪嘴和尚念错经”(除了确有不少基层干部操作不当之外)。顶层设计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穷尽在实践中遇到的所有细节,那就必然需要基层干部结合具体情况,运用地方性知识,进行创造性适用。在这个过程中,乡村干部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既要完成上级的考核指标,还要在村民中做到矛盾最小,至于政策效果如何,往往成为其次的考量。这就需要调研者排除情绪化臆猜,对基层实践保持科学务实的态度。


一方面,大多数基层干部缺乏讲好故事的能力,无法把实践中的具体现象提炼成普遍问题,导致陷于牢骚而使问题失焦。另一方面,许多媒体缺乏讲好故事的常识,总是在“领导很高明、执行很到位、群众很满意”的可笑逻辑之下愚弄大众的智商。那么,职业学者的责任就体现在,要到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工作实践的最前线,去获取第一手的真实资料,并扬弃上述两个方面的积弊,运营科学的研究方法进行理性呈现,搭建起基层实践与顶层设计的桥梁。


案例4:种粮补贴如何提高补贴精准性?


以实行多年的“粮食直补”政策为例,政策目的是为了鼓励小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多种经营主体积极种粮,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但政策进入县域之后,基层相关部门为了寻求执行成本最低的路径,却导致了与政策目标相去甚远的结局。


毫无疑问,种粮补贴的对象应该是实际种粮的农户,补贴的基数应该是农户种了多少粮。但农户每年种植的作物品种(不同季节的轮作、套作)和种植面积(包括流转面积、撂荒面积),都是一套变动极度频繁的动态数据,如果没有有效的技术手段进行精准田间管理,只通过乡村干部的观察来对农户进行监督,还要防止双方串通进行舞弊,其监管成本大到不可及。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基层财政部门以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局)的确权数据为依据,按照每个承包户拥有的承包地为补贴基数,实现了数据的静态化管理,压缩了乡村精英可能的俘获空间,并且做到了所有农户的人人有份和利益均沾,财政部门、乡村组织、农业经营主体等三方博弈的静态均衡得以实现。问题在于上述均衡达到了对实际种粮者的精准补贴吗?


显然没有。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户,一边拿着承包地上的国家补贴,一边流转或撂荒自有土地,还从流转后的土地经营者手中获取地租。国家要真正要保护和扶持的实际种粮者,不但没能拿到国家的种粮补贴,还要承担高昂的土地租金,其结局就是种粮补贴的政策目的基本落空。如何才能对土地流转的动态数据实现高效监管和精准补贴呢?


如果对此问题感兴趣的读者朋友,还可以再追溯一下“草原生态奖补”相关政策,在轮牧、休牧、禁牧的相关补贴中,如何能实现牧户的利益均沾,还不至于把草原圈成“菠萝”,这都需要基层干部脑洞大开的创造性发挥。


希望调研者们能沉下心、扎下根,真研究问题、研究真问题,而不是只将目光聚焦于政策目标和实施效果两端,完全不过问政策落地的艰难过程,而将效果不显著的原因,动辄归咎于基层干部水平太差,这显然不是科学务实的态度。


调查结论的呈现不是为了构筑学术壁垒


有很多调研者,只关心调查问卷的填写,问卷之外的问题则一概不问,还要求被调研者“废话少说”,调研者眼中的访谈对象只是一个“样本”,而不是一个鲜活的个体。这涉及到定性和定量两种研究方法的分歧,这里不便展开讨论。但要正确看待两种方法的长短,二者都遵循类似的推理逻辑,区别仅在于技术手段,彼此并不是相互对立,而是相互补充的。


经济学在大规模引入数学方法之后,便被视之为最具科学性的社会科学,还迎来了帝国时代的空前盛况,对这些所谓的学科自豪感,我总是不置可否。毋庸置疑的是,较大规模的样本统计,相比于过去的个案研究,前者的论据更充分,得出的结论更稳健。但计量本身不是目的,不能喧宾夺主,更不能将简单问题复杂化,高筑起学术壁垒,将其他研究者拒之千里。我接受过系统的经济学训练,也有较好的高等数学基础,但我依然读不懂很多经济学论文,这除了我自身的水平不合格之外,或许还有其他需要反思的问题。


经济学只是解释现实问题的诸多社会科学之一,并不比其他学科特殊或高明在哪里,现实中也基本不存在哪一个问题只是单纯的经济学问题,诸如“村域”研究如此细小的领域,都兼具了经济学、法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多元化属性。多学科视角回应我们所处时代的痛点,向来是社会科学学者必备的基本素质。从“农业经济学”到“农村发展系”,但愿不只是换了个“马甲”。


案例5∶村内"实有人口"知多少?


这个案例是城郊村公墓区建设的征地补偿问题,涉及基层政府、开发商、农户等多个利益相关方,也涉及了土地、资本、人口等复杂的乡村社会问题。这里只简要介绍一下村里的"实有人口"数据,这个貌似非常简单,但求证起来却极度困难的问题。


某开放商与当地政府建立合约 ,要在我所在的村庄修建具域公墓区 ,十地熟化之前的振迁与征地补偿工作 ,往往是我们村组干部的重头戏。第一轮补偿青苗和地面附属物,第二轮补偿集体十地二轮承包,剩余年限的最大产量 ,第三轮是全村村民都要参与的集体收益均分。前两轮补偿工作,关注的是土地的承包权与经营权 ,这里暂按下不论,本案例聚焦一下第三轮中村组"成员权"的确认,即谁是村里的村民?或者说村里实有人口数量是多少?


很多读者读到这里可能觉得莫名其妙,村里有多少只鸡、多少头牛、多少亩地的数据 ,村干部都要了如指掌 ,怎么还能对有多少口人的数据存在争议呢?其实不尽然,县人口(原计生局)部门、公安部门的两套数据,因核算标准不同而不完全一致,无法在实际工作中被采信。哪村里"实有人口"谁说了能算呢?


村干部可能会面临以下一些奇葩的难题∶一是村里出嫁的女儿可能没有及时转走户口,因为有些女性在外地的婚姻状况无法证实;二是村里嫁进来的媳妇和所生子女可能没有登记本村户口 ,因为结婚年龄不符合婚姻法规定而无法领证;三是外出上学、当兵及进城务工,因取得居住证而造成争议的人口;四是前几年为了躲避计划生育,而挂靠在姑、舅等亲戚名下的儿童空户;五是本村人在外村与他(她)人娣居,并育有非婚生子女,且落户在本村的情况。


大干世界,无奇不有。以上现象,若无涉实际利益,到也是风平浪静,如果要按人头发钱,矛盾就会被迅速激活。我和村组长,还被上述第五种情况中的妍居者告上法庭 ,牛出过许多闹剧。限干篇幅 ,上述案例的全貌不便完全呈现,其中涉及的人口、土地、拆迁、城镇化等复杂的社会问题,恐怕不是某一个学科、某一份问卷可以涵盖的。


当然,田野调查方法也是有缺点的,比如成本较高、周期较长,尤其是对于那些要急于获取学位的在校生来讲,其面临完成学业的时间约束,长周期的调研与回访,显然是不太现实的,这也是问卷与计量方法,在青年学者中较受欢迎的一个原因之一。但对于一个职业学者而言,田野调查可能是一生的事业,永远都在路上。



应该写一本怎样的乡村读物


最近些年,乡村题材的作品数量不少、热度不减,名声大噪者不绝于耳,但奇怪的是,其中鲜见农业农村专业学者的身影。更重要的是,许多拿奖拿到手软的所谓畅销书中,不乏对农业规律与农村政策的误读,甚至一些写作者完全是置身事外、俯瞰农村,走马观花的旅游和猎奇,不符合基本的调研程序、写作规范和科学精神,一定程度上对读者造成了误导,不得不说是一种缺憾。


批判别人总是很容易,拿得出手过硬的好作品才是真本领。为此,我应该写一本怎样的乡村读物呢?现有作品可粗略归为以下两大类:一是纯文学化写作,较注重个体性故事的刻画与挖掘,往往缺乏对普遍性问题的提炼和升华,甚至不乏有人为了迎合大众、争食流量而制造讹传。二是纯学术化写作,往往追求精致、雅驯的论证过程,难免造成晦涩、沉闷的阅读体验,使大众读者不愿看、看不懂,导致学术活动逐步疏离于公众视野,成为一小部分精英的自娱。


为此,作为一个职业学者出身的写手,我一直在探索介于上述两者之间的第三条道路,即努力在写作中兼顾感性与理性、可读性与深刻性、个体性与公共性之间的平衡,努力去“拆墙”而不是“筑墙”,寻求“学术与大众的深度沟通”。这不只是针对《祁村十年》,而是我的所有调研和写作,都在努力回归大众和常识。


关于这一部分,我应该少说多做,只请大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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