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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分享丨自媒体噪音信息披露是掩人耳目吗?

2022/5/24 9:58:05  阅读:342 发布者:

作者简介

黄宏斌: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为行为财务、中国资本市场财务与会计;

刘倩茹(通讯作者):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讲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为财务会计、信息披露、资本市场与股权激励;

李飞宇:英国伦敦大学学院全球繁荣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行为财务、中国资本市场财务与会计;

孙雅妮:天津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公司财务与资本市场。

研究缘起

以微博为代表的自媒体平台在中国迅速发展,成为了上市公司发布信息和投资者获取信息的重要媒介。根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微博入驻上市公司已突破1436家,发布各类信息达2423072条。自媒体不仅速度快、内容新、受众广,传染效应强,更有着与传统渠道截然不同的特点。传统的披露渠道往往以投资者为中心,强调为投资者提供更多增量的价值相关信息。而自媒体平台针对的人群不但限于投资者,还包括公司员工、广大消费者和其他受众,这使得自媒体平台不仅会披露公司和资本市场相关信息,还混杂着大量广告、科普、娱乐、鸡汤等噪音信息。据本文数据统计,微博自媒体噪音信息披露比例高达28.34%,而上市公司微信公众号的噪音信息披露比例为4.10%,因而自媒体渠道的信息披露确实具有鱼龙混杂的特性。那么,上市公司为何要在自媒体中披露如此多的无关信息?其背后的动机是什么?管理层通过噪音信息的披露又希望达到何种效果呢?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成为了我们研究的缘起。

理论渊源

投资者有限关注理论是行为金融学的重要理论之一,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根据有效市场理论,投资者会对与投资决策的相关信息作出充分的反应(Fama1970)。投资者有限关注理论则基于投资者有限理性的假设提出了不同的观点,认为投资者的注意力是有限的,无关信息的出现会形成噪音,降低或挤占投资者对有用信息的关注(Veldkamp2006Veldkamp and Wolfers2006),这会使得投资者可能无法对相关信息作出充分的反应。许多研究发现,这一投资者有限关注问题在以个人投资者为主的中国市场显得更为突出(于礼胜和王艳艳,2010)。自媒体信息平台一直以来都具有受众广、传播速度快的特点。虽然自媒体披露的噪音信息与资本市场和公司业绩并不相关,但自媒体平台的“推送”技术使得噪音信息能够如同发生裂变一样得到迅速传播,短时间内引发大量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关注,这会显著地降低投资者对有用信息的关注程度(徐巍和陈冬华,2016)。作为传统渠道披露的重要内容,盈余信息可以综合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是公司最为重要的相关信息之一(祝继高等,2014)。然而,投资者处理反映企业运营情况的盈余信息往往需要更多的财务知识和对企业自身和所在行业的理解,这使得投资者需要分配较多的注意力去获取和处理盈余信息(Peng and Xiong2006Wilson1975)。那么,在投资者注意力有限的情况下,自媒体噪音信息披露就会分散投资者的注意力,使投资者无法对公司的盈余信息产生足够的反应。

中国资本市场是转型经济中的新兴市场,上市公司面临的治理约束较弱,代理问题也较为严重,因而上市公司普遍存在信息操控的动机(曾庆生等,2018)。近些年来,随着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企业信息操控的难度也在不断升级,上市公司的信息操控形式更是在不断变化:从自愿性信息披露发展到强制性信息披露,从简单的披露利好利空到操控信息披露的内容、语调和文本复杂性。然而,现有研究对自媒体这一新兴渠道的信息披露操控却缺乏足够的关注。由于噪音信息会降低公司对盈余信息的反应,上市公司可以利用自媒体平台披露噪音信息来进行信息操控。这一信息操控方式不仅简单易行,并且违规成本较低。虽然证监会已数次发表声明将对机构和个人利用自媒体信息披露进行引导与规范,但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通过自媒体发布信息的行为进行规范。综上所述,上市公司有条件和动机利用自媒体平台的噪音信息披露来转移投资者注意力,这使得投资者减少对盈余信息的关注,从而显著地降低其对公司盈余信息的反应程度。

实践价值

本文为监管层加强对自媒体的监管及投资者甄别自媒体噪音信息披露的动机和效果提供参考与借鉴。首先,对于监管层而言,其应当加强对自媒体信息披露平台的管理,鼓励上市公司的官方自媒体平台更多地披露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信息,减少噪音信息的发布量,有效地监管上市公司利用噪音信息进行信息操控的行为;其次,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其应充分利用自媒体平台披露更多与自身价值相关的增量信息,借助该平台的独特优势传播更多的公司特质信息,而不应披露过多的噪音信息去掩人耳目,并分散投资者珍贵的注意力资源;最后,对于投资者而言,其在使用上市公司自媒体平台信息时,要更多地关注与资本市场和公司特质相关的信息,甄别信息的价值相关度,以避免受到噪音信息的影响和干扰。

原文引用

黄宏斌,刘倩茹,李飞宇,孙雅妮.自媒体噪音信息披露是掩人耳目吗?[J].南开管理评论,2021,24(6):174-186.

转自:南开管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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