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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2/4/24 10:22:24  阅读:284 发布者:chichi77

关于开展2022年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价考核范围

单台套原值50万元及以上、用于教学科研且20211231日前在库的仪器设备为必填对象,需填写仪器设备在202111日至20211231日的使用机时及管理情况。

二、评价考核内容

1.仪器设备运行使用情况:设备运行状态、年运行机时、年对外服务机时等。

2.共享服务成效:围绕重大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需求,对校外单位提供共享服务情况,服务支撑校外单位科技创新及产生的重要成果等。

三、时间安排与流程

1. 58日前,各单位根据评价考核要求在线填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型科研仪器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型科研仪器对外服务收入汇总表》(见附件2),系统将在59日零时自动关闭。各单位须提供大型科研仪器照片,并将照片压缩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ngchen@buaa.edu.cn(照片命名规则“单位名称-使用人姓名-资产设备编号”,jpg格式,1M以内)。

2. 59日—513日,实设处对填报数据进行审核评议。

3. 516日—527日,根据各单位数据填报情况,实设处组织现场核实工作。

4. 530日—63日,根据核实完善后的数据,实设处正式向科技部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报送评价考核情况。

四、有关要求

1. 北航校级仪器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共享服务平台”)(https://ilab.buaa.edu.cn/)已正式面向全校师生开放使用,请各单位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用户使用手册-院级管理员》说明登录共享服务平台,核对现有设备,更新相关内容(如:管理员、联系电话、设备地点、照片等),确保本单位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均在共享服务平台登记开放服务。

2.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动员,务必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真实反映我校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情况。对于利用率较低的大型仪器设备(两个考核周期或以上),实设处将会商相关部门将该大型仪器设备调拨到考核成绩较好的校内二级单位或校级公共平台。

3. 为确保此项工作按结点顺利完成,建议各单位安排设备联络人对接本次工作中学院的数据填表工作,设备联络人通讯录见附件3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10-82317856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415

(来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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