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发挥导师招生自主权,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选拔具有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优秀学生,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规定,以及西大研【2019】40号《西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原则
1、新闻传播学院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的选拔方式。“申请-考核”制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经考生个人申请、培养单位考核、学校审定后被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2、“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查、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招生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对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查。
3、“申请-考核”制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或出现学术不端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已录取但未入学者,予以取消入学资格处理;已录取且已注册学籍者,予以注销学籍处理。
二、组织机构
学院组成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考核小组,负责“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的领导和组织工作。
三、申请条件
1、符合当年《西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申请人需获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国(境)外硕士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3、外语要求:
(1)报考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英语水平原则上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CET-6 成绩≥425 分或IELTS成绩≥5.5分或TOEFL成绩≥75 分或GRE成绩≥300分或TEM-8≥60分,或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有6个月以上的海外学习研修经历。
(2)报考语种为日语的考生,近五年通过大学日语六级或日语专四或JLPT达到N1级别。
(3)报考语种为俄语的考生,近五年通过大学俄语六级或俄语专四或俄语二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4、科研要求:
(1)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或学术集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或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以导师为第一作者、考生为第二作者在本学科有重要影响的专业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相关成果鉴定,由学院考核小组认定。
(2)在职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有重要影响的专业刊物上发表高水平专业学术论文1篇,相关成果鉴定,由学院考核小组认定;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字数在10万以上的学术专著1部,是否为“学术专著”,由学院考核小组认定;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国家级重大项目(子项目参与者中个人排名第一),或参与过国家重点项目(在参与者中个人排名前二),或参与过国家级项目(在参与者中个人排名第一)。
四、选拔流程
1、个人申请
申请人需提交当年《西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所列材料,并按所列顺序装订成一册,原件备查。还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
2、资格审核
研究生院及我院专业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资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进入综合考核流程。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专业知识考核,满分200分,第二部分为面试考核,满分200分。综合考核成绩总满分为400分。
(1)专业知识考核
专业知识考核为笔试(闭卷),由“传播学史论”与“文化社会学”两个科目组成,每个科目100分,满分200 分。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面试考核
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专业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为教授或具备博导资格),考核小组从思想品德、英语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等内容对申请人进行专业面试考核。专业面试考核成绩由英语(日语或俄语)和专业综合组成,其中英语(日语或俄语)50 分,专业综合150 分,满分200 分。
4、公示与录取
专业知识考核与面试考核构成综合考核总成绩,考核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根据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将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且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完备,向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本办法由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负责解释。
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来源:西北大学
转自:“心传考博与学术”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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