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个傻子横空出世,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上,他觉得自己无所不能,看吧,他可以把尿射到很
高的墙上,跟高射炮一样,所以他从小树立起拯救世界的宏伟目标。他的爸妈也觉得自己的孩子与众不
同,哪里不同呢,他手上有颗痣,写字一定好看,他喉咙上有块斑,唱歌一定好听。
他来到小森林,森林里有很多动物,有小狗,有小猫,他很想和大家一起玩,但是不知为什么,大家
都说他是个傻子。可不是吗?谁叫你手上长颗痣?大家都没长,你长了就说明你是怪物;谁喉咙上有块
斑?大家都没有,你有就说明你是奇葩。他悲伤的走出了小森林,在他即将离开的时候,大家把烂苹果、
烂葡萄砸到他的身上,嘲笑着说,傻子再见。傻子低着头,默默走出了小森林,用长着痣的手擦去脸上的
脏物。
他渐渐的长大了,他想自己应该换一个地方,以全新的面貌去生活。他买了副手套,遮住那只长了痣
的手;又买了条围巾,盖住脖子上的斑。他来到大森林,这里的动物更多,不光有小猫小狗,还有大象长
颈鹿。由于他再也没有让别人发现手上的痣和脖子上的斑,很快便和大家打成一片——其实他人还是不错
的,很快地,他还和一只美丽的长颈鹿步入爱河。风雨飘摇,落在地上被风吹走的雨伞,拥抱在一起激吻
的傻子和长颈鹿,这是一幅二逼却唯美的画面。即便连那草丛中的青蛙都羞愧了,探头探脑的偷瞄了几
眼,然后哇哇哇的叫着跳开了——太刺激了!
有一天,大森林突发大火,傻子死里逃生。在生死交汇的那一刹那,他想起了父母。是的,是父母那
充满期待的目光,那时他还是婴儿,他睡在摇篮里,爸爸望着他对妈妈说,我们的孩子一定和别人不一
样,你看他手上有颗痣,肯定能写一手好字,妈妈接过腔,是啊,脖子上还有块斑,肯定有一副好嗓子。
他醒了过来,想了一会,脱去了手套和围巾,他想做回自己,不再去在乎别人的眼光。
很快,大家发现了他的痣和斑,并开始嘲笑他,辱骂他,用烂苹果和烂葡萄砸他,连女朋友长颈鹿都
和他提出分手,他毫不犹豫的答应了,然后仍我行我素,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唱着乌鸦般的歌,写着蚯蚓
般的字,他孤芳自赏,高手求败,他感到是那么快乐,是的,他觉得自己是浪漫的唯心主义者,一个高雅
的人,一个不喜铜臭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这个傻子最终没有拯救世界,却改变了自己,变成了一个傻逼。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一直没有练头
脑,所谓傻逼,就是这么炼成的。
朱一帆,有感于都市人情
2013年8月23日·夜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