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的一件事
湖北宜昌市夷陵区实验小学一一班张姝妤
二月二十七日晚上,我做完作业后,打开电视机,正好是新闻联播,全国人大通过立法作出决定:九月三日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十二月十三日为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日.我听后,令人难忘,深深感到我们的胜利来之不易,深深地怀念为国献身的英烈们。
每当我闭上眼睛,一幕幕抗战史,仿佛沉现在我眼前,怎能忘: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三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实施了长达四十天的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三十多万同胞惨遭杀戮,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怎能忘:中国人民长达八年的抗战,三千多万同胞浴血奋战,牺牲在战场上,才赢得了抗日战争的胜利。
我们要牢记历史,不忘历史,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学真知,为强国梦而努力。
(指导老师:张昌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