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
我生活的小县城的人们最近被触动了神经,尤其是林业系统的工作人员被深深地震憾了——接连几天,先是某林技员被检察院带走,然后刑拘,接着林业站长被带走,之后,林业办证窗口的工作人员被带走……检察院动作频频起因只是一起看似很“正常”的工作失误——某林技员在做一块公益林间伐作业设计时,把法定的15%采伐强度误算成了21%;林业站长疏忽大意未发现其中的“瑕疵”,同意呈报;林业窗口的工作人员忙中出错,导致9立方米林木蓄积被错误发放,一个个小疏忽铸成一个错误的事实,检察机关以“涉嫌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将一干三人起诉到法院追究刑事责任。人们在震惊之后议论纷纷:检察院这么搞,以后谁吃得消当林管员,照他们的搞法全县90%的林管员都可能坐牢,会不会是谁得罪了检察院的人,他们挟私报复?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1997年颁布的《刑法》407条就明确规定“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011年修改后的〈刑法〉对“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作了同样的规定。其中,司法解释规定:违法发放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蓄积达到5立方米就构成犯罪。其实,法律之剑从来就悬挂在的头顶,只是人们自身缺乏危机意识罢了。
古人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让我想起了《鹿和狼的故事》,说的是一个岛屿上生活着一群鹿和一群狼,鹿以岛为伴,狼以鹿为生。为了生存,鹿随时竖着耳朵保持高度警惕;狼时时窥视,一有机会痛下杀手。数百年来,鹿在高度的危机中非但没有灭种,反而更加健壮、机警,狼群也没见着无限膨胀,鹿和狼始终保持着平衡状态。时间到了19世纪的某一天,探险爱好者登上了岛屿,他们同情鹿的无助,痛恨狼的凶残,决定帮帮鹿。他们动用了现代人的猎杀工具,把岛上的狼杀得片甲不留。探险爱好者乐了,为自己的“义举”而庆幸。几年后,他们再次登岛,眼前的景象让他们震惊,失去天敌的鹿群非但没有壮大,反而走上了衰微的边缘。专家告诉他们:其实他们是做了一件蠢事,违背了自然规律,失去天敌的鹿群,没有了危机感,种群质量逐渐退化,以致走上了衰微的边缘。
《鹿和狼的故事》给了我们一个启示,长久生活在安逸的环境中,最终会被安逸所吞噬。政府部门某些掌握公权的人,往往陶醉于自身优越的地位,似乎眼前的“福气”是命中注定,无人能憾;他们饱食终日不思进取,往往连基本的业务也是一知半解,他们不知道这项工作的法定底线在什么地方,甚至触碰法律的“高压线”而浑然不知,凭感觉、想当然地去办事,去工作,导致人生旅途形成诸多“盲点”或“盲区”,最终造成了无法弥补后果,损已又害人。
客观地说人的一生会有许许多多的“盲区”,因为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不可能在每个领域都是行家里手,这不可能也没必要;有些“盲区”最多让人一笑,成为茶余饭后的谈资,无伤大雅;只是有的岗位、有的职业是不允许出现“盲区”的,比如医生,比如法官,比如桥梁设计师……一有“盲区”后果不堪设想。
其实,人生的“盲区”并不是无法逾越的,只要我们潜下心来奈得住寂寞,多点学习,多流点汗水,多花点心思,到时就可不流泪,不悔恨,甚至不进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