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维提示:
1、投稿方式:在线投稿。
2、刊内网址:
https://ddfx.cbpt.cnki.net/(202404期)
3、刊内电话:0431-85168760
4、出刊日期:双月刊,逢单月10日出版。
5、刊内信息:不以任何形式收取审稿费、版面费、编辑费等任何费用。
2024年8月6日星期二
《当代法学》杂志网上投稿及审稿系统变更通知
【2024年04期信息】
为了更好地服务作者和读者,提高投稿和审稿效率,提高办刊质量,《当代法学》杂志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原网站的投稿和审稿系统,并正式开始使用中国知网的“腾云”期刊协同采编系统的投稿、审稿新系统。
现就使用上述投稿及审稿的新系统事宜做出如下说明:
1.《当代法学》杂志的投稿及审稿新系统的官方网站为:https://ddfx.cbpt.cnki.net;
2.该新系统的投稿方式:登录《当代法学》杂志的投稿及审稿新系统的官方网站,点击左侧“作者投稿系统”,在该系统注册并登录后,按照该系统导航流程完成投稿程序;
3.自2022年1月1日起,《当代法学》杂志在开始使用上述投稿和审稿的新系统后,原网站的投稿及审稿系统不再接受新的投稿,此前在原网站系统已经完成投稿程序的稿件将继续在原系统完成审稿流程,无须重新向新系统投稿。
4.本刊只接收通过官方网站上述系统进行投稿,不接收其他方式的投稿。作者投稿、咨询、提交修改稿等,均请直接在投稿系统中操作。《当代法学》杂志不以任何形式收取审稿费、版面费、编辑费等任何费用,也从未与任何中介机构有合作关系。
感谢各位专家学者对《当代法学》杂志一直以来的高度信任和大力支持,衷心期盼各位专家学者继续惠赐稿件!
《当代法学》杂志编辑部
2021年8月28日
《当代法学》注释体例
【2024年04期信息】
一、通则
〔1〕文中注释采用脚注, 全文连续注码, 注码放标点之后, 注码号为〔〕。
〔2〕非引用原文者, 注释前加“ 参见”。
〔3〕引用资料非来自原始出处者,注明“ 转引自”。
〔4〕数个注释引自同一资料者,注释例:同前注〔1〕,[德]魏德士书, 第56页。
〔5〕前后紧邻的两个引注,文献完全相同,而且没有其他文献干扰的, 可以写“同上注”或者“Ibid”。
〔6〕所引文献是外文的,从该语种注释习惯。
〔7〕未尽事宜, 以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学引注手册》为准。
二、注释例
(一) 著作类
〔1〕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第1页。
〔2〕姚建宗编著:《法理学:一般法律科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第20-21页。
(二) 论文类
〔1〕李建华:《回归民法体系的民事客体层级理论》,载《法律科学》2019年第4期, 第101页。
(三) 译作类
〔1〕[ 德] 魏德士:《法理学》,丁晓春、吴越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第88页。
(四) 报纸类
〔1〕郑成良:《美国的法治经验及其启示》,载《人民法院报》2001年9 月9日,第4版。
(五) 古籍类
〔1〕《论语·述而篇》。
〔2〕《太平御览》卷六九〇,中华书局1985年影印本,第3册,第3080页下栏。
(六) 辞书类
〔1〕《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版,第58页。
(七) 学位论文类
〔1〕何志鹏:《人权国际化基本理论研究》,吉林大学2004年博士学位论文, 第5页。
(八) 电子文献类
〔1〕汪波:《哈尔滨市政法机关正对“宝马案”认真调查复查》, 载人民网2004年1月10日,http://www.people.com.cn/GB/shehui/1062/22897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