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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知识产权评论》征稿启事 (官网信息)

2021/6/22 8:45:04 来源:官网信息 阅读:445 发布者:
编者按:以下信息,由万维书刊网根据官网信息整理发布!以供作者投稿参考!

《西南知识产权评论》(半年刊,校定D2类)创刊于2010年9月,由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重庆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创新中心主办。本刊“不唯职称、不唯学历、不唯身份,只唯质量”,拟构建一个全新的观点交流平台,以此容纳来自不同领域对知识产权问题的真知灼见。

《西南知识产权评论》设五个栏目:

(一)主题研讨,围绕每期主题进行研究与评论。

(二)实务探讨,围绕知识产权立法、司法、执法领域的热点进行研究与评论。

(三)观点争鸣,围绕知识产权问题的各种观点,注重理性交锋与冷静争论。

(四)环球评论,围绕知识产权国际问题进行研究与评论,欢迎高质量译文。

(五)青年论坛,本栏目旨在推介知识产权青年学者的最新成果。

本刊对所有来稿实行匿名评审制度,来稿无论录用与否,一个月内必有回复。翻译稿件请自行处理版权事宜。本刊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给付稿酬。竭诚欢迎国内外学者踊跃投稿。来稿请提供word电子文本,篇幅以一万字以上为宜,发送至邮箱xinanip@163.com.

投稿要求:

(一)论文要求主题明确,逻辑严密,数据可靠。文稿内容要齐全、完整,文章的撰写项目及其顺序为:题目(一般在20字以内),作者姓名、单位、邮编,中、英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3~5个),正文,参考文献,第一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等)。论文的内容如果属于各类基金资助项目,在首页底脚处注明基金项目名称、批准文号。

(二)注释体例参考《法学研究》杂志,引注一律采用顺码脚注形式,编号用阿拉伯数字(不加括号)。引注以必要为原则。对观点、事件、数据等资料的引用,需要有权威来源;限制对非学术期刊、报纸、网站资料的引用。引用专著、论文的,需要注明页码;引用报纸的,需要注明版面编号;引用网络资料的,需要注明最新访问日期。

示例:

1.著作类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

〔2〕周鲠生:《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56页。

2.论文类

〔3〕王家福、刘海年、李步云:《论法制改革》,《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

3.文集、教材类

〔4〕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第1册,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5〕佟柔主编:《民法》,法律出版社1980年版,第123页。

4.译作类

〔6〕[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

5.报纸类

〔7〕王启东:《法制与法治》,《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

6.古籍类

〔8〕《宋会要辑稿·食贷》卷三。

〔9〕[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7.辞书类

〔10〕《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页。

8.港台著作

〔11〕戴炎辉:《中国法制史》,台湾三民书局1966年版,第45页。

〔12〕史尚宽:《民法总论》,台湾1988年版,第230页。

9.外文类

从该文种注释习惯。著作或者文章名使用斜体。尽可能避免中外文混

(三)同意编辑部在不改变稿件基本观点和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在刊发前对稿件进行加工修改。

(四)作者应保证对其作品具有著作权并不侵犯其他个人或组织的著作权,译者应保证该译本未侵犯原作者或出版者任何可能的权利,并在可能的损害产生时自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编辑部或其任何成员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五)为扩大本刊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除非作者在来稿时声明保留,否则视为同意《西南知识产权评论》拥有以非专有方式向第三人授予已刊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和数字化汇编、复制权。

(六)《西南知识产权评论》欢迎对所刊文章的转载、摘登和翻译,但应尊重原作者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权利,并在实施转载时注明出处。

(七)请作者在投稿时注明详细联系方式,来稿一经刊登,赠送样刊2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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