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不但与自由相容,而且
是珍惜自由者都会予以珍惜的一种价值
自十八世纪末的革命恐怖以来,自由与平等的关系便困扰着政治学者,面对如何在高度分化的大众社会实践民主的难题,托克维尔、以赛亚·柏林和罗尔斯等学者均给出了自己的回答,而当代学者罗纳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n)同样以思考该问题为己任。德沃金时当代美国最知名的政治哲学家、法学家和公共知识分子之一,其主要作品包括《认真对待权利》(1977)、《法律帝国》(1986)、《自由的法》(1996)和《至上的美德》(2000)等,涵盖政治哲学、法律哲学、宪法法律和民主理论等领域。
德沃金最著名的贡献之一是对权利理论的发展。他认为,权利并非一种社会契约或社会共识,而是一种真实存在的价值。他进一步为权利有两种类型:资源权利和平等权利。资源权利是指个人享有一定的财产、财富和其他资源。平等权利是指所有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去追求他们的目标,无论他们来自哪个社会阶层或有没有特定的资源。
《至上的美德:平等的理论和实践》(Sovereign Virtue)一书首次出版于2000年,讨论了现代社会中的政治和自由主义概念。面对老一代平等主义方案的破产和强调私域自由,弱化大众政治参与和财富分配的“新”自由主义政治理论的崛起,德沃金要求我们重新思考自由与平等、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的关系,从而开辟出“第三条道路”。本期推送的正是德沃金《至上的美德》的前言部分,在前言中,德沃金提道,「平等不但与自由相容,而且是珍惜自由者都会予以珍惜的一种价值。此外,我们应当期盼包含所有这些价值的理论,证明它们反映着更为基本的信念,即对人生价值、对每个人在各自生活中实现这种价值的个人责任的信念。」
书名: 至上的美德——平等的理论与实践
作者: [美]罗纳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
ISBN:978-7-300-31261-3
定价:118.00
出版日期: 2023-01-12
成品尺寸:148*210
装帧:精装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至上的平等》前言/
文|罗纳德·德沃金
#一#
平等是政治理想中一个面临困境的理念。就在几十年前,凡是自称自由主义者甚至中间派的政治家都会同意,真正平等的社会至少是一个理想,即便它带有乌托邦色彩。可是现在,甚至自称中间偏左的政治家也在拒绝平等的理念。他们说自己代表着一种“新”自由主义或政治上的“第三条道路”,并且,尽管他们断然拒绝“老右派”冷冰冰的信条——把人的命运完全交给一个常常是残忍的市场去裁决,但他们也拒绝他们所谓的“老左派”的顽固假想,即公民应当平等地分享他们的国家财富。
我们能够对平等不闻不问吗?宣称对全体公民拥有统治权并要求他们忠诚的政府,如果它对于他们的命运没有表现出平等的关切,它就不可能是个合法的政府。平等的关切是政治社会至上的美德——没有这种美德的政府,只能是专制的政府;所以,当一国的财富分配如同甚至非常繁荣的国家目前的财富状况那样极为不平等时,它平等的关切就是值得怀疑的。因为财富的分配是法律制度的产物:公民的财富大大取决于其社会颁行的法律——不仅包括管理产权、盗窃、契约及民事侵权行为的法律,还有它的福利法、税法、劳动法、民事权利法和环境管理法,和有关任何事情的其他法律。当政府执行或维护这样一套法律而不是那样一套法律时,我们不仅可以预见到一些公民的生活将因它的选择而恶化,而且可以在相当程度上预见到哪些公民将会受到影响。在繁荣的民主国家可以预见,当政府削减福利计划或放慢其扩大的速度时,它的决策将使穷人的生活前景暗淡。对于那些因此而遭受不幸的人,我们一定得准备做出解释:即便如此,他们为什么依然受到了平等的关切——这是他们的权利。我们也许能够做出解释——这取决于真正的平等关切所要求的是什么,此乃本书的主题。但是,假如我们做不出解释,我们就必须行动起来拯救我们的政治美德,我们能够做些什么,然后必须做些什么,同样也是本书的主题。
“新”左派不拒绝平等的关切:当他们拒绝作为一个理想的平等时,他们所要拒绝的仅仅是一种有关平等的关切要求什么的特殊观点。他们强词夺理地说,“老”左派的观念是不管每个人是否选择去工作,或选择了什么工作,他们从襁褓到坟墓始终拥有同等的财富,如此公民之间才存在真正的平等。所以,政府必须不断从勤快人那里索取东西送给懒汉。但是我想,没有谁会当真把这作为一个政治理想提出:绝对而无差别的平等,不但是一个软弱无力的或容易被其他价值压倒的政治价值,而且根本就没有价值:用勤快人的成果去奖励那些能够工作却选择了游手好闲的人,这样的世界根本不值一提。
如果平等的关切不是指政府必须保证每个人拥有无论什么样的同等财富,那么它是指什么呢?这个问题不存在一目了然、没有异议的答案。平等是个有争议的概念:赞扬或贬低它的人,对于他们赞扬或贬低的究竟是什么,意见并不一致。准确地表述平等本身就是一个哲学难题:哲学家们为种种答案做过辩护,其中许多答案本书也做了讨论。那么,基于这个原因,为何不明智地追随新的时尚,彻底放弃这个理想?比如,对于真正的平等是指机会平等还是收入平等,或是指全然不同的其他什么东西的平等,如果我们无法达成一致,我们何必继续为平等是什么的问题所困扰?为何不直接问一句:公平的社会应当致力的目标,是让公民拥有同等的财富,还是拥有同样的机会,或是让每个人只拥有满足其最低需要的财富?为何不忘掉抽象的平等,专注于这些显然更为准确的问题?
但是,假如平等的关切是政治正当性的一个前提——多数人有权实施法律而不顾那些认为这些法律不明智甚至不公正的人的前提,那么对于平等的关切要求什么这个问题,我们就不能置若罔闻。对于一个社会来说,保证人人有起码的营养、住房和医疗保健,然后对一些公民是否拥有与另一些公民差别很大的巨额财富不再深究,3这就足够了吗?我们必须问一句:有的人对于他们的一些同胞视为理所当然的生活连做梦都不敢想,那种政策能够满足给予这些人平等关切的要求吗?
这看上去也许是个不得要领,至少是个不成熟的问题。繁荣的民主国家甚至还远远没有做到为人人提供体面的最低生活水平——虽然有些国家较之另一些国家更接近这个目标。于是,我们也许会乖巧地认为,不如倾全力推进那些要求较低的平等,至少在可预见的将来不去理会那种要求更高的完全平等。然而,人们一旦同意,社会中生活舒适的成员所亏欠于不舒适的同胞的,并不是平等,而是稍微体面一些的最低生活标准,这就是让太多的事情取决于低到什么程度的标准还算体面这个本质上主观的问题,而当代史表明,生活舒适的人是不愿为这个问题提供一个慷慨的回答的。所以,即使在目前令人痛惜的状态下,放弃对这个问题的追问,即有正当性的社会是否必须把平等而不仅是稍许缓解不平等作为目标,是不明智的。
本书认为,平等的关切要求政府致力于某种形式的物质平等,我把它称为资源平等(equality of resources),虽然其他称谓可能同样合适。论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大体上是从理论问题开始,主要以标准的哲学方式运用一些事例——它们就像是为阐明和检验理论假设而发明的人为事例。相反,第二部分的起点是当代热烈的政治论战,包括保健措施、福利计划、选举改革、种族教育中的优待措施、基因实验、安乐死、同性恋等全民性讨论的话题。这一部分由外及里,从这些尖锐的政治问题到似乎适合于表述它们并有助于对其做出判断的理论结构,都做了深入的讨论。其中一部分讨论,譬如第十一章的内容,论证得相当细致,力图不但提供一个应付特殊问题的架构,而且提供一些在应用这个架构时所需要的事实。另一部分讨论的目的只是展示这一架构,也就是说,展示我们需要什么事实。
这两部分的不同之处在于陈述的方式,而不在于所达到的抽象性或复杂性的整体水平。具体地说,第二部分的内容,不仅仅是对第一部分详尽阐述的理论的应用:“由里及外”的几章,对先前“由外及里”的几章做了重要的理论拓展。比如,讨论竞选资金改革的第十章,就使隐含在前几章中关于民主的论述更加充实,涉及医疗保健和福利改革的第八章与第九章,4虽然只是第二章所描述的虚拟保险方案的扩展事例,但它们也进一步深化了对这一方案的理论阐述。
我强调政治理论与实践论争的相互依存关系,因为我相信政治哲学的根本意义在于反映政治。我不认为政治哲学家应当避免理论的复杂性,我也没有宣称本书在这样做。我们应当毫不迟疑地沿着以现实政治为起点的论证,进入政治哲学的任何一块抽象园地,在涉及其中更为抽象的内容时甚至进入哲学,在我们找到令自己满意的合理答案或至少我们觉得能够得出的令人满意的答案之前,我们必须探索这些园地。但是,以一般性的哲学作为结束的论证,应当始于我们的生活和经验,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有正确的姿态,它最终不仅对我们有所帮助,而且能让我们放心。把我们引入一团迷雾的问题,即使从认知的角度看,也是真实的而非虚幻的。
#二#
我强调本书由里及外的特点,还有一个原因:我要引入一个更为哲学化的论证层面。在本书中,这一层面总体上说尚不突出,但我打算在下一部著作中给予详细的阐述,它的部分内容是基于1998年秋我在哥伦比亚大学以“刺猬的公正”(Justice for Hedgehogs)为题举办的杜威讲座。我在那些讲座中认为,一种政治道德理论,例如我在本书中提出的理论,应该建立在对人类的伦理和道德价值、价值的地位和统一性、客观真理的性质和可能性的较为全面的解释上。我们应当期盼一个包括所有核心政治价值——不仅是平等的价值,还有民主、自由、公民社会的价值——的言之成理的理论,它表明每一种这样的价值都是从所有其他价值中成长起来并反映在它们身上,即这样一种说明:平等不但与自由相容,而且是珍惜自由者都会予以珍惜的一种价值。此外,我们应当期盼包含所有这些价值的理论,证明它们反映着更为基本的信念,即对人生价值、对每个人在各自生活中实现这种价值的个人责任的信念。
这些目标与当代自由主义理论最强大的两股势力——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的政治自由主义和伊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的价值多元论——在精神实质上正好相反,这种相反的精神实质的结果也呈现在本书之中。伯林坚持认为,重要的政治价值之间存在着剧烈冲突——他尤其强调自由与平等的冲突。但本书的第三章和第五章力求化解这些冲突,把那些价值整合在一起。罗尔斯的社会契约方法,旨在使政治道德脱离有关良善生活之性质的伦理预设和纷争。而本书的论证则没有利用任何社会契约论:它希望发现,这种理论的政治主张所要求的无论什么根据,都不是存在于任何——甚至假设的——全体一致的协议或赞同之中,而是存在于它所诉求的更一般的伦理价值之中——比如第六章所描述的良善生活的架构,和第七、八、九章描述的个人责任原则。第九章对两种福利方案的区分为这种对比提供了具体事例,即罗尔斯的差别原则和虚拟的保险方式,前者拒绝考虑任何个人责任,后者则力求尽可能依靠这种责任。
在我看来,伦理学个人主义的两个原则对于这种完备的自由主义理论至关重要,它们共同影响和支撑着本书所捍卫的关于平等的论述。首先是重要性平等的原则:从客观的角度讲,人生取得成功而不被虚度是重要的;而且从主观的角度讲,这对每个人的人生同等重要。其次是具体责任原则:虽然我们都必须承认,人生的成功有着客观上平等的重要性,但个人对这种成功负有具体的和最终的责任——是他这个人在过这种生活。
重要性平等的原则不主张人在所有事情上相同或平等:不要求他们同等地理性和善良,或他们所创造的人生有相同的价值。这里所探讨的平等不涉及人们的任何特性,而是与他们的人生要有一定的意义而不被虚度这一点的重要性有关。这种重要性对任何人的行为之正确或错误的影响则属于另一个问题。许多哲学家接受经常被称为博爱原则(principle of beneficence)的东西:对于世上每个人的命运,个人总是有义务表现出跟他们对自己或家人和朋友的命运同样多的关切。接受这一原则的一些哲学家断定,人们必须总是最大限度地平均帮助世上所有的人;另一些哲学家则断定,人们必须最大限度地帮助世上生活最差的人。但是,重要性平等的原则虽然与任何这类博爱原则没有矛盾,从前者却得不出这样的原则。事实上,就算我接受重要性平等的原则,我也不能说,我自己的孩子的成功从客观上说比你的孩子的成功更重要,因此我可以更关注自己的孩子而不是你的孩子。但我可以有其他一些理由为我对自己女儿的特殊关爱做出辩护:比如说,她是我的女儿。然而,重要性平等的原则确实要求人们以平等的关切对待处在某种境况下的一些群体。一个统治着其公民并要求他们忠诚和守法的政治社会,必须对其全体公民一视同仁,每个公民都必须投票,它的官员也必须在制定法律、确定施政方针时牢记那项责任。正如我曾经谈到的,平等的关切是施政者特殊的、必不可少的美德。
伦理学个人主义的第二项原则,即具体责任原则,既不是一条形而上学原则,也不是一条社会学原则。它不否认心理学和生物学可以提供令人信服的因果解释,说明不同的人为何会像他们所选择的那样去选择人生,或这些选择受着文化、教育或物质条件的影响。倒不如说,它是一条关联原则(relational principle):它坚持认为,就一个人选择过什么样的生活而言,在资源和文化所允许的无论什么样的选择范围内,他本人要对做出那样的选择负起责任。该原则不对任何伦理价值的选择表示认可。它不谴责传统而平淡的生活,也不否定新奇而怪异的生活,只要这种生活不是因为别人断定这是某人自己要过的正确生活而强加于他的。
本书的论证——对平等的关切这一挑战做出的回应——受着这两个相互配合的原则的支配。第一项原则要求政府采用这样的法律或政策,它们保证在政府所能做到的范围内,公民的命运不受他们的其他条件——他们的经济背景、性别、种族、特殊技能或不利条件——的影响。第二项原则要求政府在它能做到的范围内,还得努力使其公民的命运同他们自己做出的选择密切相关。本书所赞同的核心理论和方法——选择非人格资源和人格资源作为平等的尺度;把他人付出的机会成本作为衡量任何人占有非人格资源的尺度;以一个虚拟的保险市场作为再分配税收的模式——可以被看作是由这两个要求所形成的。我没有假设人们可以广泛地选择自己的信念、偏好或个性,这比他们选择自己的种族、体格与智力的范围大不了多少。但是我确实假设有一种伦理观,它认为——就像几乎我们每个人在自己生活中所假定的一样——我们对自己出于那些信念、偏好和个性而做出的选择之后果负有责任。
前面我曾谈到,许多政治家如今热衷于赞成一种他们所谓的“新”自由主义,或一种介于过去左派和右派的两种僵化态度之间的“第三条”道路。时常有人批评说,这些新的称谓只是一些缺乏实质内容的口号。这种批评大致上是正确的,然而这些口号的号召力仍然给我们一些重要启示。老一代平等主义者坚持认为,一个政治共同体负有向全体公民表示平等关切的集体责任,但他们解释平等关切的方式却忽略了公民的个人责任。新老保守主义者都坚信这种个人责任,但他们对个人责任的解释却使集体责任受到了漠视。从这两种错误中进行选择非但没有吸引力,而且没有必要。如果接下来的论证是充分而有力的,我们就能得到一个有关平等和责任的完美说明,它对双方都给予尊重。假如这就是第三条道路,那么它便是我们要走的道路。
/ 作者简介/
罗纳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n ,1931-2013)美国当代著名法学家、政治哲学家,师从英国著名法哲学家 H . L . A .哈特( H . L . A . Hart )。历任牛津大学、耶鲁大学、纽约大学教授。主要著作有《认真对待权利》(1977)、《法律帝国》(1986)、《自由的法》(1996)和《至上的美德》(2000)等。
/ 译者简介/
冯克利,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已退休),主要从事西方政治学和思想史的翻译与研究工作。主要译作有《学术与政治》(马克斯·韦伯著)、《乌合之众》(勒庞著)、《致命的自负》(哈耶克著)、《邓小平时代》(傅高义著);主要著作有《虽败犹荣的先知》《尤利西斯的自缚》等。
/ 内容简介/
本书是当代经典之一。平等是政治理想中的一个面临困境的理念。平等的关切是政治社会至上的美德。平等的关切要求政府致力于某种形式的物质平等,本书把它称为资源平等,虽然其他称谓可能同样合适。本书的论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大体上从理论问题开始,主要以标准的哲学方式运用一些事例﹣﹣它们就像是为阐明和检验理论假设而发明的人为事例。相反,第二部分的起点是当代热烈的政治论战,包括保健措施、福利计划、选举改革、种族教育中的优待措施、基因实验等话题。这一部分由外及里,对这些问题及似乎适合于表述它们并有助于对它们做出判断的理论结构,都做了深入的讨论。
/ 目录/
导论:平等重要吗?
第一部分理论
第一章福利平等
第二章资源平等
第三章自由的地位
第四章政治平等
第五章自由的共同体
第六章平等与良善生活
第七章平等和能力
第二部分实践
第八章公正与保健的高成本
第九章公正、保险和运气
第十章言论自由、政治及民主的各个维度
第十一章优待措施起作用吗?
第十二章优待措施公平吗?
第十三章玩弄上帝:基因、克隆和运气
第十四章性行为、死亡和法院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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