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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逝的海外华邦:西婆罗洲华人政权的兴亡

2023/3/7 10:01:04  阅读:318 发布者:

作者:李欣祥;来源:历史学人

西婆罗洲的“华人公司时代”

1770年至1884年间,西婆罗洲发现金矿的消息传入中国,东南沿海特别是粤东地区许多人漂洋过海来此地挖金。十几年间数以万计的华人涌入西婆罗洲,来自同一原居地域的华人纷纷抱团组成自己的利益集团,华人公司应运而生并日渐进入全盛时期。这一时期西婆罗洲的黄金钻石产量位居亚洲之首,其间有三十几个有文字记录的华人公司存在。

东万律兰芳公司

东万律兰芳公司无疑是这些公司的代表,它存在的历史最长(108年),留下的文字记载最多最全,后人对它的关注和研究也最多。它的成员主要来自广东东北部的嘉应州。

嘉应州自古为岭南蛮荒之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较为迟缓,且因交通闭塞和山多田少,人民谋生不易,很早就有人漂洋过海到南洋寻求发展。罗芳伯是仰慕“金山”之名来到西婆罗洲的数万华人当中的一员,他来自嘉应州石扇堡大岭约(今称梅州市梅县区石扇镇西南村)。

1777年他带领一批嘉应州客家人在坤甸以北百余里的东万律山心金湖创建了兰芳公司,罗芳伯被推举为“大哥”。兰芳公司除了开挖金矿之外还在附近兴建店铺和民居,吸引许多华人前来垦荒种植,东万律很快就形成了一个市镇。其后数年间,有更多来自嘉应州的客家人聚集在兰芳公司旗下,兰芳公司的实力日益强大。罗大哥武艺高强且具有谋略,在他策划之下兰芳公司逐渐建设成为一个独立自治政权。到1794年前后,兰芳公司进入全盛时期,辖下有华人两万余人和十几万归附的达雅人,领土面积达到一万五千多平方公里(与现今梅州市八个县区相若)。

1795年,58岁的罗芳伯因病去世,兰芳公司群众推举江戊伯继任大哥。江戊伯逝世之后分别由阙四伯、宋插伯、刘台二等九代领导人继位。直至188410月,兰芳公司被荷兰军队消灭,历时108年。

打唠鹿大港公司

除了东万律的兰芳公司,在西婆罗洲西北沿海平原地区还有一个规模更大的华人公司——大港公司,它的早期成员主要来自粤东的潮阳、揭阳等“福佬”方言(今称潮州话)地区,前期主要从事农业种植,1780年之后也发展了矿业,开辟了几处金矿。

粤东的潮、揭地区地处沿海,土地广阔而平整,河渠水网密布,人民历来就有精耕细作的传统,尤以水稻、番薯、豆类、蔬菜水果种植和禽、畜、鱼类养殖为强项。这些华人来到西婆罗洲之后,发现这里土地平整而肥沃,河网密布、水量充沛,且气候炎热、阳光充足,正适宜农业种植和禽畜鱼类养殖。更重要的是这里地处海外,那些号称苏丹或国王的马来人根本无力管治这么广阔的地方。中国俗语有言:天高皇帝远,在这里耕田种果不必为交租纳税担忧。他们带来了粤东精耕细作的农业技术、作物种子和栽培方法,使西婆罗洲的种植和养殖农业有了飞跃发展。后来西婆罗洲兴起淘金热潮,许多来自潮州府惠来县、揭阳县河婆和惠州府海丰、陆丰一带的客家人也加入大港公司,他们大多数从事采矿业。数十年间,大港公司发展到拥有华人数万,地域跨越三发河左岸和万那河右岸之间的广大地区,面积与兰芳公司不相上下。

其他较小的华人公司

西婆罗洲同时存在二十几个由来自河婆、海丰、陆丰、惠来等地的所谓“半山福”客家人和邻近永安(紫金)、归善(惠阳)的客家人组成的公司。因为客家人多数居住在山区,这“半山福”原是一半客家一半福佬之意,主要指居住在地理位置靠近福佬方言区的客家人,这些地方的住民虽然说客家话,但很多人又能说福佬话,因而形成一种特有的客家话口音,以河婆话为代表。半山福也有人读作“半山鹤”,那是因为“福佬”在客家话和潮州话里发音都为“hoklo”,福的发音与鹤(hok)相近。也有人称作“半山客”,其含义都是相同。

这些公司中规模较大的有三条沟公司、满和公司、新屋公司、坑尾公司、结连公司、十五份公司、霖田公司、十二份公司等。它们大都以采矿为业,也有一些公司从事农业养殖。由于“半山福”方言区行政上属潮州府的潮阳县、揭阳县和惠州府的海丰县、陆丰县,历史上的民间交流较多,因而“半山福”客家人组成的公司与大港公司的关系较为密切,曾一度与大港公司结成和顺联盟。但后来由于不能忍受大港公司的打压政策而纷纷脱离和顺联盟,最终都被荷兰军队剿灭。

受权刊发,选自《消逝的海外华邦:西婆罗洲华人政权的兴亡》,李欣祥 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2211月。

西婆罗洲的华人公司时代

华人来到西婆罗洲之后如何生存?华人公司又如何管理运作和获取利润?公司势力如何发展壮大?华人与土著民的关系怎样?

于大批来自中国的“新客”涌入西婆罗洲,当地华人很快发展到数万人之众。采金者最初都在马来土王或者华人“头家”(老板)的金湖做工,赚到钱之后有人选择寄回中国家乡买田做屋,也有人选择就地投资金湖,几个人或十几个人出资合股,成立“份头公司”自己来做老板。那些“九份头”“十二份”“十四份”公司里的份数,实际上就是客家话里原始股东的人(股)数。后来因为文字记录的差错,都记作“九分头”“十二分”“十四分”,有些读者难免会误认为是总公司属下的分公司。因此本书将这个“分”字恢复写作“份”字,可以完整表述本来意思而不致产生歧义。

华人公司最初为了占用山场开矿,需要取得苏丹或土王的允许,或要向其缴纳山租,采获的黄金也被迫要卖给苏丹或土王。此外,马来人基本上垄断了当地的商业和贸易,华人只能向苏丹和马来商人购买粮食、食盐和生活必需品,这些都是华人公司初期迫不得已之计。之后华人公司通过较长时间的内部兼并,势力增大,苏丹和马来人土王又住在远离矿区的沿海地区,华人可以逐渐自行开辟新矿而不向苏丹交纳山租,也可以自行开店做生意而不必向马来人求购,甚至后来发展到自己进行海上贸易,购置大船到新加坡购进粮食、食盐、鸦片、火药、武器等商品在西婆罗洲销售。据时任荷属东印度殖民政府驻西婆罗洲专员威勒的记载,三发苏丹曾向他抱怨:大港公司及和顺联盟的几家公司已经四十年没有向他缴纳地租,看来苏丹的所谓领土主权其实形同虚设。后来在苏丹和土王管治薄弱的地区,华人公司甚至独立行使收税、关栅、选举领导人等社会管治的权力,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1778年坤甸发生达雅人叛乱时,阿都拉曼苏丹请求罗芳伯率领手下的华人帮助其平乱。平定叛乱后苏丹主动将坤甸新埠头之地送给兰芳公司,与罗芳伯“隔江而治”。坤甸苏丹也曾派出两位将军率领大队马来士兵,协助兰芳公司攻打沙坝达(Sepada)土王。三发苏丹与三条沟公司也长期保持友好关系,18527月,苏丹甚至派出马来士兵协助三条沟华人保卫关帝庙,不让荷兰人进入。可见当时马来人苏丹和土王政权的势力很弱小,没有能力稳定地统治西婆罗洲,华人根本无须推翻苏丹或土王的统治,自己就能在狭小的苏丹或土王辖区之外,建立更广阔而有效的华人自治区域。兰芳公司后来不断开发新的矿山,在矿山附近建造民居和店铺,发展垦荒种植,领土逐渐扩张,它的管治区域已远远超过坤甸苏丹或内陆地区一些马来人土王的管辖范围。

据荷兰学者高延在著作中附录的《兰芳公司历代年册》记载,坤甸苏丹曾多次出面调解兰芳公司与马来人土王之间的冲突,甚至主持划地让他们分界而治。南吧哇土王帕喃吧汉与兰芳公司也保持友好关系。事实上苏丹和土王也已承认了西婆罗洲的华人有居住、开矿和耕种的生存权利。坤甸苏丹住在卡巴斯河南岸的坤甸王府肚,他的儿子卡西姆继承了南吧哇王位后主要从事商贸生意而无意政治,因而实际控制的地方更小。兰芳公司众多华人居住在卡巴斯河以北,万那河流域和南吧哇河流域的坤甸新埠头、八阁亭、淡水港、东万律、沙拉蛮(Senaman)、伫南(Toenang)、新港和茅恩等地,主要从事采矿业。大港、三条沟和其他十几家华人公司则在打唠鹿、邦戛和三发、拉腊、昔邦、西尼尼一带从事采矿和种植农业,很长一段时间里大家各管各地,互不侵犯。人数更多的达雅人则分散居住在万那河谷及卡巴斯河流域内陆的广泛山区,虽有首领管理自己的部落,但有些还是处于马来人(土王)或华人(公司)的管治之下,要向苏丹或华人公司缴纳人头税。而其他高山内陆地区,马来人和华人鞭长莫及,则由达雅族酋长管治。有些部落以家族形式聚居,以季节性迁徙的农业耕种方式生存和繁衍。这种状态维持了七八十年之久,直至1816年荷兰舰队开到西婆罗洲沿海港口,荷兰海军进入西婆罗洲后才开始改变。

上述二十几个华人公司分布在西婆罗洲广阔的地域,基本上都有自己的势力范围(领土)和经营项目(金矿、银矿、钻石矿或商业、赌博业、种植园)。近百年来他们之间既有合作又有斗争,在面对武力强大的荷兰殖民者时既联合对敌,也中立自守,甚至互相倾轧和私下串联背叛。居住在三发河流域和南吧哇河以北地区的华人,基本上原籍地为潮州府和惠州府,他们组成了大港公司、三条沟公司、新屋公司、坑尾公司、满和公司、结连公司、十五份公司、泰和公司、老八份公司、九份头公司等十几家公司,互相之间有较为密切的经济联系和战略上的联合。而居住在南吧哇河南岸和万那河流域广大地区的华人则组成了兰芳公司,他们基本上来自嘉应州和大埔、永定等周边客家地区,与潮州属的华人历来就有风俗习惯的不同和经济利益上的冲突。

1854年以后,西婆罗洲其他华人公司都被荷兰人消灭。由于刘阿生在几年的公司战争中没有与荷兰人为敌甚至提供了协助,荷属东印度殖民政府允许兰芳公司继续以半独立状态在东万律地区存在。刘阿生凭借个人的魄力对公司进行改革,使兰芳公司后二十年呈现中兴之势。1884年“东万律事件”爆发之后,兰芳公司也被荷兰人消灭,历时120年之久的西婆罗洲“华人公司时代”宣告结束。

罗芳伯:兰芳政权的缔造者

罗芳伯是清代广东嘉应州石扇堡大岭约(今称梅州市梅县区石扇镇西南村)人,乾隆年间他与同乡百余人结伴南渡,乘船来到西婆罗洲的坤甸,与早期抵达的数万华人一起,开金矿、耕田地,谋求生存和发展。罗芳伯凭借其过人的胆识和能力,六年间领导手下的同胞几经内部兼并斗争,又与马来人、达雅人几次征战,在东万律一带建立起一个“地广八百里,人丁数十万”的自治政权。罗芳伯被推举为领袖,名号称为“大哥”,公司正式文件的记载则称“大总制”。兰芳公司在辖地设置管理机构,在关隘要冲设卡征税,在聚居地开埠殖民,俨然一个独立自主的王国。罗芳伯逝世后,其领袖一职由江戊伯、阙四伯、宋插伯、刘台二、刘阿生等人先后继任,传十代约一百零八年,直至1884年,东万律兰芳政权才被荷兰军队所灭。罗芳伯在位十九年,当地华人尊称其为“坤甸王”。

在罗芳伯的故乡广东嘉应州石扇堡,人们早在清朝乾隆年间就知道他在南洋婆罗洲“建国称王”的故事。乡人口头传说他是“坤甸王”,也有人说他是“外朝天子”。但是在当时中国的其他地区,罗芳伯的名字仍然鲜为人知。

罗芳伯炭画像和像赞

按发表时间先后排序,最早记载罗芳伯事迹的文字,应是罗芳伯的同乡郑如壎于乾隆五十年(1785)前后所作的《芳翁懿行像赞》一文,今附录于书末,并加以注释。

郑如壎是乾隆三十六年(1771)辛卯科广东乡试举人,年龄比罗芳伯略小,家住嘉应州石扇堡东部之中心约,与大岭约罗氏有姻亲。罗家子孙辈按照当时的惯例,请本村画匠李启昌给罗芳伯画了一幅炭画肖像,请乡中有文墨的举人老爷(也是亲戚)郑如壎在肖像下边题个像赞。读者可以看到像赞中作者称“未由一晤翁范,心甚歉然。犹得于耳熟之下,缕悉高躅”,意思是说作者虽然没有见过画像中人物,但罗芳伯的事迹他已经耳熟能详。由此可知,罗芳伯当年在南洋创立兰芳公司的事迹,郑如壎和家乡父老已早有所闻。鉴于当时处于清政府统治之下,文字狱盛行,像赞中对罗芳伯的事迹和评价措辞谨慎,虽有赞颂之意却含糊其词,使人读罢感到费解。尽管作者刻意低调,但读者仍可从“悬弧早矢四方之志……树望不愧千里之驹……英风遍被乎中外,义闻广孚于遐迩”等词句中领悟到罗芳伯所开创的是大事业,并非一般凡人可比。末句“行将北阙荣旌,藉藉乎实大声宏,余乃叶德音而载赓”,表明当时罗芳伯仍然在世,似乎有传闻说朝廷将要旌表褒奖他。作者在句中表达了期待这位伟人声誉日隆、光耀乡邦的愿望。由于这篇像赞是写给罗芳伯家族的,直至1937年才由石扇人肖肇川在罗芳伯家谱中发现后载入《罗芳伯传略》一文,以油印本刊出流传于梅县。设在石扇的梅北中学于次年烧制了一幅罗芳伯瓷像,将这篇像赞誊录于罗芳伯画像下方,镶嵌在新建的罗芳伯纪念堂墙上,本地人也逐渐知晓罗芳伯其人其事。1961年罗香林在香港出版《西婆罗洲罗芳伯等所建共和国考》时,由于在文内附有罗芳伯肖像和像赞,此文得以在国内外学术界迅速传播。

罗氏家藏的罗芳伯炭画像(李启昌绘)

谢清高《海录》中的“昆甸国”

记录罗芳伯事迹的第二篇文字,当是嘉庆二十五年(1820)谢清高所著之《海录》。其中《昆甸国》一章叙事简洁,兹附录于书末。

谢清高(17651821)是嘉应州金盘堡(今梅县丙村镇)人。少年时期跟随粤海商船从事贸易,遇风暴被巨浪卷入海中,后被洋船救起,跟随洋船任职水手,游历海外诸国十四年,通多国语言且见多识广。晚年寓居澳门,因双目失明不能经商,以替人口译为业。其口述之见闻由游历澳门的嘉应州举人杨炳南记录修订成《海录》一书,所载之内容非常丰富而翔实,令人相信他确实曾亲临其境。据说林则徐亦曾对此书赞赏有加,认为谢清高是中国“开眼看世界第一人”,并将此书推荐给道光皇帝阅读。谢清高与罗芳伯为同时代人,他在船上工作时到过坤甸,那时罗芳伯去世不久,而他在东万律创立的兰芳政权正值全盛之时。书中的记录简明清晰,对罗芳伯创业和定都之处——东万律的地理概况及其率众平乱、祭神灵、驱鳄鱼、为客长、享祭祀等历史事实都做了交代。由于《海录》一书曾数次翻印,甚至有人传抄,因而传播较广,许多国内学者通过《海录》了解到罗芳伯其人其事。文中所记均为作者亲历,叙述条理清楚,并无过多溢美之词,真实可信。

转自:“人文学术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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