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力乱神”:笔记语境下的宋代信仰风俗
2022/7/28 10:11:21 阅读:283 发布者:
作者: 范荧
出版社: 大象出版社
定价: 89.00元
丛书: 宋代笔记研究丛书
ISBN: 9787571104030
本書从“史”的角度对宋代的宗教信仰进行全面的、系统的论述,希望通过对笔记文献的全面搜寻,撷取其中较爲典型的事例,证以部分史著,就宋代宗教信仰中“习以成俗”的部分,予以生动、具体的描述,辅之必要的分析,向读者展现宋代信仰习俗的本真面目和鲜活细节。爲此,本书采用以类相从的方式编排章节,内容涉及宋代较爲流行的信仰习俗门类,如自然与自然物崇拜、鬼魂信仰、祖灵崇拜、佛教信仰、道教信仰、俗神信仰、巫术与禁忌等,其中论及佛、道的内容,仅叙述其已成爲习俗的事像,不涉及宗教理论、佛道仪轨等部分。
上天崇拜
(节选)
宋代有挂天灯、烧天香的习俗,上至皇宫,下至民间,都认可这一做法。端明殿学士林希的《蘜堂野史》关于宫内烧天香有这样一段描写:
禁中帝及两宫,各有尼道并女冠各七人,选于诸寺观年三十以上能法事者充,随本殿内人居处。每早轮一尼一道,导上于佛阁前赞念,导上烧香佛道者各两拜,又导下殿烧天香四拜,又导至殿门后殿出视朝,方退。
这些养在皇帝和皇太后宫内的尼及女冠,其主要任务就是每天早晨轮流引导皇帝在佛阁前赞念,然后又向佛、道神灵上香礼拜,再引导皇帝烧天香祭拜天帝,随后把皇上引至殿门,恭送皇帝上朝。从中我们可以发现两点:其一,皇宫内也保持了多神崇拜,天子在佛阁前既拜佛,也拜道,还拜属于原始信仰范畴的天帝;其二,皇帝向天帝的礼拜次数要成倍于对佛、道神灵的礼拜,这或许可以证明,在“天之子”的心目中,天帝的地位是要高于佛、道之神灵的。
此外,每年的元旦清晨,景阳钟声响起,皇帝就要“精虔炷天香,爲苍生祈百谷于上穹”,这是以烧天香的方式向天帝祈求新一年的风调雨顺。
官僚士大夫阶层也有烧天香的做法,笔记中比较典型的史料是叶梦得《石林燕语》所记赵抃的故事:
赵清献公每夜常烧天香,必擎炉默告,若有所秘祝者然。客有疑而问公,公曰:“无他,吾自少昼日所爲,夜必裒敛,奏知上帝。”已而复曰:“苍苍渺冥,吾一夫区区之诚,安知必能尽达?姑亦自防检,使不可奏者如有所畏,不敢爲耳。”
赵抃是景祐年间(1034—1038)进士,神宗时官至参知政事。其爲政善因俗施设,猛宽相济,爲世所称道。曾任殿中侍御史,弹劾不避权势,时称“铁面御史”。其爲人长厚清修,乐善好施,平生不治赀业,不畜声伎。入蜀爲官时,仅以一琴一鹤自随,是爲官清廉的典范,被誉爲“世人标表”。赵抃身居高位却能自律如此,与其内心对天帝之敬畏之心有关。他认爲,自己每天烧天香,把一天的所作所爲向天帝汇报,天帝未必能够知道,不过以此作爲警示自己的手段:凡是不敢告诉天帝的事情,就决不能做。所谓“人在做,天在看”,对天帝的尊崇和敬畏是赵抃爲官立身的重要精神支柱,烧天香,衹是这种虔诚心理的表现形式而已。
平民百姓挂天灯、烧天香的行爲很普遍,南宋咸淳年间(1265—1274),黄震在知抚州的时候,就经常见到这一景象。他在《咸淳八年正旦晓谕敬天说》一文中说:“每五鼓行轿,率见街市挂天灯、供天香,辄爲欣喜。”黄震之所以对百姓的这一举动感到欣喜,是因爲他认爲:“盖人知敬天,何事不善?此本州风俗好处。”可见,“敬天”是黄震爲关注的民风之一,而挂天灯、烧天香,不过是敬天具体的表现形式。第二年,黄震撰《咸淳九年正旦再谕敬天说》,再一次表示对这一习俗的“不胜赞喜”,并且认爲:“近来风俗尤好,词讼顿稀,年谷丰登,疾病不作,此皆吾民敬天之效,可贺可贺。”他指出:“天灯荧煌,天香纷郁,神明在上,此心肃然,邪念尽消,耳目聪明,四肢百骸亦皆轻爽,此时此心直与天一,岂不乐哉?”所以,他希望百姓“而今而后自正月初一日至一年三百六十日,自天灯、天香至事父母、友兄弟、处宗族、接邻里、应干交财买卖诸事,百爲此心,常新此心,常正此心,常敬天明明。上天随处照临,则吾民自作多福,长享太平,其乐亦无穷矣。”
值得重视的是,黄震的“敬天说”超出了一般人对上天的认识。他认爲上天有四。其一,日月星辰风雷雨露皆是天。因爲那是“长我、育我、又生五谷蔬果以活我性命,若使有一欠阙,我便无以爲生”。所以真正的敬天,是“于此无一不敬”,至于那些“拜祭塔庙、迎引社会、枉费财物”的行爲,衹不过是“信邪造罪,即非敬天”。其二,朝廷是天。黄震认爲本朝天子是尧舜以来爲仁慈的君主,“凡前代严刑重敛游幸土木调遣征行干戈争战扰民之事一毫无之”。且朝廷的一系列措施皆是替天行道,“如立条法是禁奸戢暴使我归善,如取官赋是养军卫边使我安乐”。生活在这样的时代是黎民百姓的幸事,所以百姓应该“知惭知愧依公服理,以上体朝廷,使天下长长如此太平,方爲敬天。若自逞雄豪,不有官法,皆非敬天”。其三,父母是天。因爲“天生万民,生生不息,故父母之气便是天之气。父母生我,父母便是天”。其他如兄弟宗族内外姻眷等亲戚关系,都是由此一气发展而来。所以,对父母亲人要“备尽恩爱,方爲敬天。若爲财物所昏,爲血气所使,一有违忤,皆非敬天”。其四,自身亦是天。黄震认爲,人是靠“天之清气”得以生存的,就像鱼离不开水一样,因而人之所能皆“非我自能之也,皆天也”。而人心又是人身之主宰,所以,“我举一念,人虽未知,此心先知,即是天知。人必先使此心端正,方爲敬天。若起念害物,或欺心瞒人,皆非敬天”。黄震的“敬天说”融合了传统的对“天”的崇敬以及儒家竭力提倡的忠孝观念,对百姓的思想及行爲作了实实在在的教化要求,把虚无缥缈的天帝崇拜转化爲遵纪守法、敬老爱幼、无私坦荡的爲人准则,如此敬天,限度地满足了统治者维持社会稳定的要求,因而黄震要反复呼吁:因敬天之心,推广敬天之实,风俗日美,长享太平,不胜幸甚!
转自:人文学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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