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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 | 百万字巨译:英国货物买卖法

2022/7/27 11:40:38  阅读:319 发布者:

荐书 | 《英国货物买卖法》

作者:[]克里斯蒂安•特威格-福莱斯纳 []里克•卡纳万 []赫克特•麦奎因

译者:郑睿 殷安军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21

ISBN978-7-5216-2412-0

定价:198元(上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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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本书全面、详细而严谨地阐述了以1979年《货物买卖法》为核心的英国货物买卖法,其中同时包括英格兰法和具有大陆法性质的苏格兰法的内容。在重点讲解商事买卖的同时,还简要分析了近年来越发受到关注的消费者买卖,是一本极具可读性的英国货物买卖法教科书和实务指南。在英国,本书被认为“是一本非常有成就、经久不衰的货物买卖法著作,很好地涵盖了整个领域,备受各界推崇”。

作者简介

帕特里克·赛里姆·阿蒂亚(Patrick Selim Atiyah),曾任英国牛津大学法学院讲席教授,英国国家学术院(British Academy)院士,在合同法、侵权法和货物买卖法等领域享有极高的学术声誉。他编著了本书第1版(1957年)至第8版(1990年)。

约翰·诺曼·亚当斯(John Norman Adams),曾任英国谢菲尔德大学法学院讲席教授,英国文学和艺术版权协会主席,在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和货物买卖法等领域享有极高的学术声誉。他接替阿蒂亚编著了本书第9版(1995年)至第12版(2010年)。

克里斯蒂安·特威格-福莱斯纳(Christian Twigg-Flesner),现任英国华威大学法学院讲席教授,奥地利维也纳大学欧盟法研究中心理事,曾任英国赫尔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商法、英国商法、消费者保护法和合同法。他接替亚当斯成为本书第13版(2016年)和第14版(2021年)的共同编著者。

里克·卡纳万(Rick Canavan),现任英国曼彻斯特城市大学国际交流部主任,商业与法律学院院长,曾任英国诺丁汉特伦特大学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商法。他接替亚当斯成为本书第13版(2016年)和第14版(2021年)的共同编著者。

赫克特·麦奎因(Hector MacQueen),现任英国爱丁堡大学法学院讲席教授,爱丁堡大学私法研究中心主任,英国国家学术院院士,曾任苏格兰法律委员会委员,在合同法、货物买卖法、知识产权法、信息和媒体法等领域有丰硕的研究成果。他是本书第10版(2001年)至第13版(2016年)苏格兰法部分的编著者。

译者简介

郑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英国斯旺西大学国际海商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现任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海商法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海商法协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等职。主要研究领域为海商法、保险法、英国商法。

殷安军,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复旦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清华大学民法学博士,瑞士巴塞尔大学博士联合培养。现任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货物买卖法、比较私法。

编辑推荐

本书分析和论述了英国1979年《货物买卖法》,涵盖了货物买卖法的各个方面,学理分析清晰、精辟,判例整理完整,可读性、实用性强,对学习货物买卖法的学生、研究货物买卖法的学者和从事货物买卖法实务工作的律师、仲裁员和法官均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英国仲裁员,高等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的法官在裁决、判决相关国内、国际货物买卖案件时多次援引本书。2016年,该本书更新第13版。和先前版本相比,新版加入了对英国消费者领域的全新立法2015年《消费者权利法》在货物买卖领域的分析,在体系上完整囊括了商事货物买卖和消费者货物买卖两大领域。

译者说明

英国当代最著名的商法学者之一罗伊·古德教授(Professor Roy Goode)在其经典著作《商法》的开篇即言:贸易(trade)的驱动力是对人类活动最有力的影响之一。政权可能被颠覆,战争可能爆发,一国的大片区域可能遭受毁灭性的自然灾害,但是商人们却始终能找到建立和维持贸易关系的方法。

《朗文当代高级英语词典》关于trade”一词的首要解释就是:在一个国家内或国家之间买卖或交换货物的活动。

在中世纪的欧洲,携带货物的商人们行走于各国的商品交易会和集市之间进行贸易,产生的任何纠纷都将提交给交易地的一个特别法院解决。这个法院的法官和陪审团都是商人,他们会适用通行于欧洲的商事习俗和惯例迅速定分止争。久而久之,商人法(lex mercatoria)就逐渐形成。商人法因被商人自愿遵守而获得权威。在英国中世纪,商人法自立门户发展,不受普通法影响。

在英国,从15世纪开始,由于商事特别法院的业务逐渐被普通法法院接管,商人法也逐渐和普通法融合。到17世纪晚期和18世纪,经两位伟大的法学家约翰·霍尔特爵士(Sir John Holt)和曼斯菲尔德勋爵(Lord Mansfield)的工作,中世纪商人法几乎完全被普通法吸收,现代商法的基础得以奠定。曼斯菲尔德勋爵更是获得了“英国商法之父”的美誉。

通过普通法发展的商法逐渐生成了大量复杂且存在内在冲突的判例。从19世纪开始,通过编纂法典而简单化、合理化、现代化商法的思潮逐渐席卷英国。到19世纪末,在两位立法天才麦肯锡·查尔莫斯爵士(Sir Mackenzie Chalmers)和弗雷德里克·波洛克爵士(Sir Frederick Pollock)的努力下,一批编纂型的单行商事法典出现,其中就有1893年《货物买卖法》。该法令在经过几次修订之后,于1979年重新颁布为1979年《货物买卖法》;虽然1979年法令在1994年、1995年和2003年又经过三次大修改,但1893年法令的基本特征仍得以保存。

如今,1979年法令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最具有典型性和范本意义的货物买卖立法之一。凭借英国法在国际商事交易中占据的主导地位,1979年法令已经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法上呈分庭抗礼之势,且在涉及海运的大宗商品贸易中获得了更多适用。

货物买卖法占据着英国商法的基础和核心地位。罗伊·古德教授就将“商法”定义为“规范在贸易中供应货物和提供服务所产生的相关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分支”。20209月,英国学术界正式启动《英国商法典》(English Commercial Code)的编纂工作,工作小组的负责人、英国雷丁大学商法和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杰拉德·麦克米尔教授(Professor Gerald McMeel)在一篇论述编纂方法论和编纂计划的论文中延续了罗伊·古德教授对商法范围的界定,明确了这部拟于2025年编纂完成的法典的焦点是适用于贸易中的货物供应和服务提供的英国法规则。

可见,若想了解英国商法,就应当从其货物买卖法入手。由帕特里克·赛里姆·阿蒂亚教授(Professor Patrick Selim Atiyah)撰写并于1957年出版的《货物买卖法》(Sale of Goods)一书,就是分析和诠释英国货物买卖立法、判例和学说的最好著作之一。

阿蒂亚教授生于1931年,逝于2018年 ,是20世纪英语世界最杰出的法学家之一。他在合同法和侵权法领域资深望重,独著的《合同自由的兴起与衰落》曾引发了全世界合同法学者的密切关注和热烈讨论,但《货物买卖法》才是他的第一本专著。1957年至1990年,他根据法律的发展持续修订和更新《货物买卖法》一书的内容。1990年,阿蒂亚教授宣布退休,《货物买卖法》此时定格在第8版。这本书在他等身的著作中拥有最成功和最稳定的销量。

《货物买卖法》第1版的一位书评人写道:作者通过文本勇敢地寻找着货物买卖法这一主题中每一个可以想象到的困难;和大多数专著“所有这一切都可以完美解释”的自满风格相比,这本书是一个令人振奋的变化。因此,这不是一个适合初学者的书。

该书虽然是一本教科书,却并未包含“概念”“特征”“构成要件”等教科书的传统要素。全书充满了批判和思辨的风格,多处给读者留下了迁思回虑的空间。当然,这也增加了我们翻译的难度。

阿蒂亚教授退休后,英国谢菲尔德大学法学院讲席教授、英国文学和艺术版权协会主席约翰·诺曼·亚当斯(Professor John Norman Adams)接过了编辑该书的重任,不负众望地完成了第9版(1995年出版)到第12版(2010年出版)的编辑工作。亚当斯教授的编辑工作在跟进法律发展的同时,完好地保留了该书的原有风格。

20124月,亚当斯教授逝世。他的两位学生——英国华威大学法学院讲席教授克里斯蒂安·特威格-福莱斯纳(Christian Twigg-Flesner)和英国曼彻斯特城市大学国际交流部主任里克·卡纳万(Rick Canavan)——继续了该书第13版(2016年出版)和第14版(2021年出版)的编辑工作,薪火相传、继往开来。从第13版开始,该书的英文书名正式改为“Atiyah and AdamsSale of Goods”(《阿蒂亚和亚当斯论货物买卖法》)。

此外,从第10版(2001年出版)开始到第13版为止,英国爱丁堡大学法学院讲席教授、爱丁堡大学私法研究中心主任、英国国家学术院院士赫克特·麦奎因教授(Professor Hector MacQueen)加入了编辑团队,为该书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了苏格兰法的分析视角。

值得注意的是,该书第13版和第14版的内容相比前12版发生了较大变化——关于消费者货物买卖的篇幅有了实质性增加,这主要体现了近年来消费者保护立法的剧增,尤其是2015年《消费者权利法》颁布带来的影响。

我们翻译的是Atiyah and AdamsSale of Goods”第13版而非最新的2021年第14版,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第一,第14版于我们译稿已经完成交稿后才正式面世,此时再重新联系新书版权成本太高;第二,经我们对比,和第13版相比,第14版的内容反而有所减少。首先,这是因为麦奎因教授退出了编辑团队,使得第14版不再有苏格兰法的内容;其次,编者出于精简的目的删掉了一些对早期判例的分析和解读。我们认为,第13版的内容可能更适合中国读者了解英国货物买卖法的全貌。

对于第14版反映的法律发展,如英国最高法院判决的PST Energy 7 Shipping LLC and another v OW Bunker Malta Ltd. 案的内容和分析,我们尽可能地通过“译者注”的形式进行了补充。

本书的初稿翻译具体分工如下:第一章至第二十一章,由郑睿翻译;第二十二章至第二十四章,由殷安军翻译。在正式定稿之前,我们分多轮共同认真审校了全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法学院李昊教授慧眼识珠,同意将本书纳入他主编的“欧洲法与比较法前沿译丛”。

中国法制出版社的王雯汀老师耐心、细致地完成了本书繁重的编辑工作。

上海海事大学2017级国际法学研究生宫可和2018级国际法学研究生樊迪、吴樱之、张琦韵,英国斯旺西大学2020级国际海商法学研究生金皓峰等同学参与了译文的校读工作。德国明斯特大学博士研究生陈欢对拉丁语的理解和翻译提供了若干指导。

我们对上述所有人表示深深的感谢。当然,译文中的任何错误和不准确之处均应由我们负责。译事之艰辛,唯事者知之,我们很荣幸能成为阿蒂亚教授、亚当斯教授等英国法学界泰斗关于英国货物买卖法精深而独到之认识的“中国代言人”。我们欢迎任何批评和指正,并期待在将来给读者带来更多有关英国商法的译著。

郑睿

20218

上海

补 记

译稿这次真要最后离手交给出版社了,发现校对这辛苦活确实是个无底洞,可能永远会检查出不满意甚至错误的地方,但已尽力而为,最后并无多少遗憾。

之所以最后还要在编辑认真二校的基础上额外花两个多月再认真校对一遍,主要是基于译者对该译书的完美追求:一来基于译书很难后续再有机会去修订再版的现实,二来译者自认这是本好书,值得时间精力的投入,必须尽善尽美。译者基此奉行译书的“一本书主义”:一方面要尽量做到中译书的自立,无须再去频繁找英文原书对照即可独立阅读;另一方面更要发挥甚至发掘出一本译书的最大功效,最好能做到一书多用。译者在书中加入大量译者注,并整理翻译了完整版的英国1979年《货物买卖法》,又制作了多份附录,出发点就是基于这一追求。

这三份译者专门制作的附录,基于方便读者翻阅查找的需要,将其直接放在了正文后面。另还在每编的编名页制作了包含该编各章三四级标题的细目,更为方便读者查找具体内容。最后考虑到中文书籍的编排习惯,将英文原书置于正文前的二份法规表(译出了法规名)和一份判例表调整放到了附录后面。考虑到行政立法性文件虽然在法源的位阶上低于立法和判例,但其也是制定法,放在立法表后面逻辑上会更符合中文语境和中文读者查阅习惯,故改将“行政立法性文件表”调整到“立法表”后面。虽然国内目前很多中译书最后会选择删除这三份看似对中文读者意义不大且很占版面进而提高印刷成本增加定价的附表,但译者相信这些内容尤其对专业人士使用应该很有帮助。

翻译本书是在偶然机缘中又带有一点必然。笔者来海大后讲授的第一门课居然是代课,是代一位去美国访学的法制史老师上《法律经典著作阅读》的课。一开始也按这位老师的指定教材硬着头皮备了一个多月课痛苦万分,突然有一天想难道只有形而上的西方法哲学著作才算法律经典,形而下的具体部门法的经典法律文本和教材就难登大雅之堂?而对于以学好海商法为主的海大法科学生而言,学好英国商法同样具有基础作用,而英国1979年《货物买卖法》就是英国商法的经典立法文本,解读英国货物买卖法的经典教材同样也是法律经典著作。于是,那次代课就“擅自”边学边教磕磕巴巴上了一学期的英国货物买卖法。而在讲授这门课的过程中,和郑睿老师相识相知,奠定了后续合作的基础。

而这必然则是基于对英国货物买卖法的热爱。众所周知,英国到目前为止仍未加入CISG公约,而在国际商事尤其海事海商领域,英国商法更是一直占据优势甚至统治地位,国际合同当事人更是常常选择英国法作为其准据法,英国商法尤其合同法的确定性更是在市场上赞誉有加。因此在法学主流加强学习大陆法系和国际公约惯例的同时,齐头并进学好英美法,仍有极大必要。英国至今仍不愿加入CISG,且在竞争中并无败阵之势反而更有独孤求败之感,因此加强对英国货物买卖法和作为对CISG影响最大的美国《统一商法典》(UCC)第二编买卖的研究,仍是完整掌握国际货物买卖法之必要功课。笔者于2013年在瑞士巴塞尔大学法学院博士联合培养时,随时任CISG咨询委员会主席Ingeborg schwenzer教授研习CISG和瑞德债法,这点同样也是教授在讲授CISG专题课时所一直强调指出的。

选择翻译本书是笔者的提议,和郑老师商量后立马达成合作翻译共识,但真正促成此书引入出版的最大功臣应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李昊教授,他积极联系中国法制出版社把此书纳入其主编的“欧洲法与比较法前沿译丛”。感谢中国法制出版社和外方Pearson出版社谈妥了翻译版权,感谢出版社对译者拖延症导致的交稿期一再延后的宽限和容忍,感谢马颖主任在译者微信群通过多次发红包方式的默示催稿,感谢王雯汀编辑认真负责的编排校稿和耐心细致。感谢家人的理解,尤其两个女儿瑞汐和瑞蔓,为翻译校对本书牺牲了很多本应陪伴她们的时光。

当然,能最后成书我最应该感谢的人是合作译者郑睿。郑老师早早就把他一开始所负责翻译的那部分初稿完成,但由于我后来突然面临学校和学院的科研考核,再加之家里事务繁多,长时间无法静心翻译,但可能个人翻译一拖再拖的根本原因是自己翻译底气的不足,英美法律教科书专业术语多,又以案例打底,翻译绝非易事,非多年功力难为。后来我采取迂回的“削梨”手法,分阶段地把我原本的翻译分工部分悄悄转移给了他,他也没有多大意见便欣然接受。直到出版社“忍无可忍”最后通牒,为让译书不至于流产,我甚至萌生退出合作译者仅做校对者的念头,他好心阻止了我,让我承担最后一编消费者买卖的翻译任务。后期我自觉多承担了校对和统稿的任务,并在书后制作了多份附录,但必须承认本书正因为有多年留学英国而作为英国商法通的郑老师的专业翻译保障,本译书才有最大底气面世。期待后续可以和郑老师有更多的英国商法合作译著出版。

翻译素来有严复先生“信、达、雅”的要求,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但对于专业法律书籍而言,译者最应奉行的还是“信”字,而时常挂在译者头顶的是“不犯低级错误”的警示。进而,本译书翻译尽量忠实于英文原书,当然我们在翻译和校对过程中,也发现英文原书也存在不少内容和编辑错误之处,中译书都一一做了修改并加了译者注。在中译书最后的校对阶段,该书新版即2021年第14版已经推出,译者已尽力使用了译者注来加以结合说明。

译事难为,尤其是在这个靠挣工分来考核升职称的时段,二位译者虽以最大的诚意致力于奉献一部好译作,但基于学植尚浅,谬误不足之处实属难免,望读者不吝指正。而有任何意见建议,均可与译者联系指教,不胜感激。二位译者的邮箱分别是ruizheng@shmtu.edu.cnajyin@shmtu.edu.cn

希望读者在阅读本书过程中,不仅能收获知识提升思维,更能训练技能积累经验增长智慧,并尽快真切摸索出并体会到法学学习的魅力和乐趣。Enjoy it

殷安军

20218

上海·临港

——本文节录自《英国货物买卖法》一书译后记 

目 录

上 册

第一编 货物买卖合同的性质和订立

第一章 货物买卖法的法源

第二章 货物买卖合同

第三章 合同标的

第四章 合同创设的义务类型

第二编 出卖人的义务

第五章 货物的存在和转移完好所有权的义务

第六章 交付货物的义务

第七章 在正确时间供应货物的义务

第八章 供应正确数量货物的义务

第九章 供应正确质量货物的义务

第十章 出卖人责任的免除

第三编 买受人的义务

第十一章 支付价款的义务

第十二章 收取货物的义务

第四编 合同的效力

第十三章 所有权转移

第十四章 风险与合同落空

第十五章 由非所有权人转移的货物所有权

下 册

第五编 出口买卖

第十六章 出口买卖

第十七章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

第六编 出卖人的救济

第十八章 对物救济

第十九章 对人救济

第七编 买受人的救济

第二十章 拒收货物、撤销和特定履行

第二十一章 诉请损害赔偿

第八编 消费者买卖

第二十二章 消费者买卖合同

第二十三章 产品责任

第二十四章 制造商质保

 录 

立法表

行政立法性文件表

判例表

索 引

译后记

转自:法学学术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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