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正义与税收》
刑事正义与税收
(财税法译丛)
[英] 彼得·奥尔德里奇 著
刘荣 译
ISBN:978-7-100-21962-4
商务印书馆2023年4月出版
内容简介:
本书从多维视角探讨了逃税犯罪规制的实体与程序问题,主要以逃税犯罪及其关联行为、理论学说、法律规范、组织机构、侦诉执行机制与程序、国际因素六条脉络纵横展开,既有事实层面上对英国逃税犯罪及其相关制度的详细梳理,又有价值层面上对逃税司法实践背后之利益冲突的深度剖析。
作为一部跨刑法学与税法学的专著,本书研究层次丰富,如对刑法在税法领域价值层面上的反思、对逃税罪与洗钱罪之间内在关系的梳理、对税收违法启动刑事程序深层原因的探究等,对于拓展国内税法和刑法领域的相关研究,均有所裨益。
作者简介:
彼得·奥尔德里奇(Peter Alldridge),现任“德雷珀首席法学教授”(2003年至今),曾任伦敦玛丽女王大学法律系主任(2008-2012年)、英国法律学者协会副主席、《2003年反腐败法草案》和《2009年反贿赂法草案》联合议会委员会专家顾问,2014年被授予英国社会科学院院士,2017年在印度尼西亚出任联合国公司刑事责任专家。
译者简介:
刘荣,法学博士,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从事刑法学、税法学研究。
译者序
本书作者彼得·奥尔德里奇,现任“德雷珀首席法学教授”(2003年至今),曾任伦敦玛丽女王大学法律系主任(2008-2012年)。他学术视野宽广,学术成果涉及法学诸多领域及其他相关学科,著述颇丰。税收犯罪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的领域,正是由于作者在刑法、税收、金融等方面的长期积累,才能精准地发现实践中的问题及其背后的原因和利益冲突。
译者多年来也一直关注税收犯罪,但在某些问题上仍然百思莫解,比如,税收犯罪与洗钱犯罪的关系。一方面,国外文献普遍显示二者具有高度伴随性;另一方面,我国司法实践却鲜将二者关联起来。直至读到本书作者的观点(哪里有逃税,哪里就有洗钱)和探本溯源,译者的思路才走出我国刑法罪名体系的藩篱,回归行为的本质和经济本源。这也是译者翻译本书的原因和动力,拓展国内读者认识税收犯罪、洗钱犯罪和相关制度的维度。
本书从多维度探讨了逃税犯罪的实体与程序问题,不仅在事实层面上详细梳理了英国逃税犯罪的发展及其相关证据规则、起诉结构和决策过程之间的关系,而且从价值层面上分析了不同时期对逃税行为司法偏好背后的利益冲突和现实考量,如果说前者是本书之表,后者则是其本。故本书书名中的“Criminal Justice ”既可以从事实层面上理解为“刑事司法”,又可以从价值层面理解为“刑事正义”。译者选择了后者,以凸显原著从价值本源探究税与刑关系的初衷。
中英两国在税收立法与刑事司法体系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了解这些差异更有助于中国读者理解本书的内容。首先,本书中逃税犯罪的范围不同于我国《刑法》第201条的逃税罪。一方面,本书的逃税犯罪并非一个具体罪名,而是一类犯罪,就税种而言,这里的“税”涉及所有税种,既包含国内税,又包含对进口货物征收的关税和消费税。而我国《刑法》逃税罪中的“税”仅指国内税,逃避缴纳进口环节的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行为则被认定为《刑法》第153条、第154条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另一方面,因为英国的税收犯罪立法采取附属刑法模式,因此同样是逃税行为,因逃避的税种不同,则适用的法律和起诉的罪名各异。而我国的税收犯罪立法采取的是统一刑法模式,《刑法》第201条逃税罪中的“税”指所有国内税,故逃税行为不会因为其逃避缴纳的税种不同而适用不同罪名。其次,随着英国税收犯罪调查、指控机构职能的变迁,逃税犯罪的调查和指控机构也变动频繁,本书中逃税犯罪的指控机构,不能想当然地被认为是英国皇家检察署( CPS )或隶属于英国皇家检察署的机构,这与我国税收犯罪一直以来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起诉的稳定职能划分大相径庭。再次,本书对逃税犯罪和洗钱犯罪的一体化研究,是基于在英国逃税犯罪是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而依据我国刑法,目前逃税罪并非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二者看似并无必然关联。但是从各国立法趋势和国际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FATF )的建议来看,对本书“洗钱”的理解应当对应我国广义洗钱概念的范畴,即不仅指我国《刑法》第191条的洗钱罪,而且包括第312条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和第349条窝藏、转移、隐瞒毒赃罪,由此,在广义洗钱的概念下,我国洗钱犯罪中的上游犯罪可以不排斥逃税罪和其他税收犯罪。在 FATF 的持续推动下,这可能成为未来的立法趋势。加之逃税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同质性,逃税、走私和洗钱犯罪的一体化研究,可能正是我国学者未来值得借鉴的研究路径。最后,对逃税行为刑事起诉的策略、职能分配及其价值权衡是贯穿本书的核心问题,该问题以往并未引起我国学者的关注。而最近一段时期,多起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明星、“网红”巨额逃税案引发了我国社会的广泛关注,巨额逃税案是否需要刑事起诉备受争议,这也引发了我国学者对“刑事正义与税收”的反思和探讨。
本书虽然篇幅不长,但包含了众多注释和专业名词,且时间跨度大,需要进行大量细致的检索和查证工作,特别感谢商务印书馆编辑的付出和包容,感谢熊伟教授的信任和托付,感谢傅崐成教授的耐心讲解,感谢李佳男、骆宇、李雨泽、周佳玉、仝东平、王泊钛、韩凤艺同学的协助。
由于译者水平有限,疏漏和缺陷在所难免,恳请读者不吝赐教,万分感谢!
【本文为《刑事正义与税收》“译者序”,略有删节】
“财税法译丛”总序
译书是个苦差事,翻译法律书籍更是苦上加苦。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法制传统,有的属于大陆法系,有的属于英美法系,同一个法系内部也是异彩纷呈。要想将不同背景的法学论著翻译成中文,使之准确对应中国法的名词术语,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词不达意在所难免。因此,对于语言能力强的人来说,直接阅读论著原文,深人特定国度的具体场景,当然是最为理想的选择。
然而,对于中国财税法学来说,这个目标还显得比较遥远。目前学科还处在成长阶段,年龄较长的学者很少用外语,中青年学者出国交流学习的机会多,其中不乏外语能力很强的人,但大部分人还只是掌握英语,阅读一般的外文读物没有问题,能熟练查阅专业文献的并不多见。在财税实务部门中,这方面的人才更加欠缺。总体来说,我们对境外财税法的研究并不全面和深入。
另一方面,随着推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近年来我国财税改革的实践如火如荼。不管是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权,还是预算管理制度的强化;不管是地方债的规制,还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不管是税收法定原则的落实,还是税收征收程序的完善,结合国情的制度创新都是核心内容,迫切需要财税法学界提供理论支持,包括有关外国学说和制度的借鉴。
尽管财税法发展离不开本土经验的总结,但这个领域总体来说是舶来品。基于市场经济的愿景,各国在观念、制度、规则和应用等方面有共通之处。外国学者的成果,不管是基础理论提炼方面的,还是历史梳理及制度比较的,抑或是规则阐释及应用方面的,只要考据翔实、言之成理,对提升我国立法、执法、司法以及研究的水平,应该都会有所裨益。
二十年来,我国财税法学经历了“摇旗呐喊”“跑马圈地”,现在需要进入“精耕细作”的阶段。译介外国的论文著作、法律文本,有的放矢地学习国外先进的治学方法和法治经验,方便财税法学者从事比较研究,方便政策制定者了解国际动态,这是学科精耕细作的必然要求,民法学、行政法学、宪法学、刑法学都经历了这个过程,新兴的财税法学也不可逾越。
鉴于此,笔者不揣冒昧,积极从各个方面争取资源,策划组织“财税法译丛”,在商务印书馆成功立项。作为总主编,我深知此事之艰难,除了需要不时亲自示范,直接参与翻译工作,更为重要的是,要认真筛选待译文献,物色合适的翻译人员,为译稿质量最终把关,为出版筹集足够经费,等等。但兹事体大,不敢犹豫,只有迎难而上。
这套丛书的顺利出版,要感谢商务印书馆的支持,感谢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刘剑文教授的鼓励。约克大学奥斯古德霍尔(Osgoode Hall)法学院的李金艳教授、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崔威教授、悉尼大学商学院的 Antony Ting 教授、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的许炎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杨广平教授积极推荐优秀著作,国内不少中青年学者和实务专家纷纷表示愿意加入翻译团队,这份热情让我感动,借此机会一并表示感谢。
译丛的选题覆盖财政法和税法,既可以是理论性的思想探索,也可以是制度方面的比较研究,还可以是行政或司法案例的分析整理,作者的国别不限,书稿的语言不限,只要是优秀的作品,版权方面不存在争议,都可以列入选题范围。恳请各位师友不吝荐稿,并帮助联系作者和出版社,也欢迎有志之士加入翻译团队。如有慷慨者愿意资助出版,更是功德无限。
随着“财税法译丛”项目的推进,一本又一本优质图书将被引入国内,与学术研究者、政策制定者、法律执行者见面,成为中外思想交流的又一平台,成为推动我国税法学进步的新动力。这一幕情景虽然需要付出非常努力,却无比令人向往,值得我和学界同仁一起去实现。笔者相信,所有投身于这项事业的人,其收获的快乐将远超预期。
此为序,与诸君共勉!
【本文为“财税法译丛”总序,作者熊伟,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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