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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速递|用戏剧打开宗教法庭——《犹太教审判》

2023/4/24 17:32:46  阅读:113 发布者:

《犹太教审判》

犹太教审判

中世纪犹太—基督两教大论争

[] 海姆·马克比 编译

黄福武

傅有德

内容简介:

《犹太教审判:中世纪犹太-基督两教大论争》是由英国犹太学者海姆·马克比(Hyam Maccoby)对古代文献进行编译校注而写成的一部记述中世纪时期-基督两教就其教义上的分歧所开展的三次论争的作品。本书集中论述了犹太教和基督教在中世纪时期的欧洲所开展的三场论争,即巴黎论争(1240年)、巴塞罗那论争(1263年)和托尔托萨论争(1413-1414年)。作者在对大量原始资料的考辨基础上,通过严密细致的论述以及对史料的准确翻译和精当注释,再现了中世纪天主教阴影下两教对峙的戏剧场面和其背后的真正意义。作者对所引史料进行了精心的编译和考订,极大地提升了可读性,同时在再现论争的过程时使用了剧本的表现手法,使原本空洞乏味的教理辩论变得趣味盎然,机锋互见。

作者简介:

海姆·马克比(Hyam Maccoby19242004),英国著名犹太学者,生前曾任伦敦利奥·拜克学院图书馆馆长,长期致力于拉比犹太教和基督教形成时期两教关系的研究。主要著述有《早期拉比著述》《基督档案》《保罗的秘密》《神话制造者:保罗与基督教的发端》《加略人犹大与犹太妖魔化的传说》等,《犹太教审判》为其代表作。另外,作者曾担任以巴塞罗那论争为背景的电影《论争》的编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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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序

黄福武

谈到《犹太教审判》一书的翻译,多少有点儿偶然。我的朋友傅有德从英国回来时,把这本书的作者马克比教授,同时也把这本在西方颇有影响的专著的英文本介绍给我。他对此书颇为推崇,嘱我译为中文。当时,只是想先读一读,借以了解一些有关宗教,特别是犹太教这个神奇而独特的宗教方面的知识。因为我本身是理工出身,后改事行政,平日琐事繁杂,过去虽然在工作之余看过一些哲学和宗教方面的书籍,也翻译过一点文学作品,但那只不过是一时的兴趣,谈不上研究,更谈不上精通。对于晦涩而神秘的宗教专著,我总觉得有点儿深不可测的味道。所以,读的目的也有某种“测一测”它到底有几许深,以免贸然陷进去的成分。然而,在读的过程中,情形发生了变化,先是由闲读变成了“渴饮”那种读法,继而有一种跃跃欲试的不安,眼前不时跳跃着一些中文的字符。在作者的笔下,那些晦涩的语句和深奥的论证,以及那些神秘的教条,变成了一部具有形象感的、充满诗意的文学作品,书中反复提及和引用的《圣经》和《塔木德》,不再是一句三琢磨的枯燥古文,而是充满着情趣的生动叙述;而生活在中世纪的那些冷漠、呆板的拉比和教士变成了我们今天生活中见到的平常人,就像面对面的那种感觉一样。一个个情节栩栩如生,明晰而生动,再没有教堂里或是宫廷内所常有的那种神秘气氛。所以,你读的不是一部严肃沉闷的论著,而是一部文学作品,一部小说,一篇篇的故事。用这样的一种方式来了解和研究历史上这些伟大事件,何乐而不为呢?正是出于这一原因,我愿意把它引介给中国的读者。

《犹太教审判》一书是英国著名犹太学者海姆·马克比“一部值得推崇的优秀力作”(塞克斯博士语)。该书集中论述了发生于中世纪欧洲的犹太 - 基督两教之间的三大论争,即巴黎论争、巴塞罗那论争和托尔托萨论争。作者通过大量翔实原始的资料、严密细致的论述、优美准确的译文和恰当独到的注释,再现了中世纪这一欧洲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两教对峙的戏剧场面和真正意义,并力求在与今天相关的意义上阐述论争的宏大历史背景和精髓所在。书中广博而精深的政治、历史、哲学、宗教以及语言文字方面的知识,充分体现了作者在犹太文化研究领域的高深造诣与研究成果,不仅让当时那些冲突中的重要场景再现眼前,使读者有历历在目之感,而且会使人联系今天的世界进行积极的思考。而由于作者的精心编译和订正,书中的原文部分大大摆脱了原始的晦涩与神秘,“不管是犹太人,还是基督徒,都将会从关于那些冲突的记录中获得良好的教益”;并且由于对原文的故事性与戏剧化的处理,“从而使之易于为外行们所理解”(科查安博士语),“对于那些不熟悉原始材料的读者而言,这无疑会激发起一阅为快的兴趣”(塞克斯博士语)。

中世纪的欧洲,无论是从政治和历史上来讲,还是从科学和文化方面来看,都无疑是人类社会所经历的最为黑暗的时期之一。其显著特点就是基督教教会统治的形成与加强,并且这种统治往往带有明显的“政教合一”甚至“教高于政”的性质。这种统治的残酷性在宗教上的一种表现,就是对非基督教(尤其是犹太教)推行的宗教统一化运动。当时,整个欧洲几乎已经成了一个超国界的基督教统一王国,在这一王国中的那些所谓“倒退的飞地”都被视为“异端”也就不会令人感到惊异了。而由于犹太教乃是基督教的母教,对这一(民族)宗教的改造和扼杀便成了最为迫切的事。所以,在流放、屠杀、镇压等一系列赤裸裸的手段用尽之后,在利用“宗教法庭”(叫作“异端裁判所”似乎更为恰当)这种“通过法律程序”进行无端定罪和残酷迫害的“外围战”之后,便开始实施灭除犹太教的根本性“战斗”,那就是强迫犹太教的重要人物出席公开论争,从而在理论上、宗教原理和根本教义上击垮犹太教,以达到犹太民族整体皈依新教的目的,把基督教的辉煌推向顶峰,同时也为其他宗教树立一个“榜样”。正是在这样一片“东征”(十字军东征)、“西剿”(宗教法庭与血祭诽谤)的杀伐声中,犹太教作为一种宗教被推上了基督教当权人物所导演的论争的“审判台”。

从这些论争的程序与气氛来看,其间经历了一个从对犹太教进行粗陋攻击到精心组织“以理取胜”的过程。巴黎论争还只是一种单纯的攻击,论争的形式带有明显的“宗教法庭”的性质,“实际上是一次审问,只是法庭的一次开庭而已”(著者语);而后来的巴塞罗那论争和托尔托萨论争,则无论是论争的公开性,还是论争的程序,都经过了精心的安排,攻击的方式变得似乎温和而公平,这就是书中所说的一箭双雕的战术:“在对《塔木德》进行攻击的同时,还伴随着将《塔木德》攫取过来作为基督教真理之源的证据。”可以说,这是一种更为老谋深算,更为彻底,同时也是更为有效的方式。试想,如果在公平的条件下,通过论证,在理论上将对手的论据驳倒,这就不只是自己一方获得了胜利的标志,而且可以借此证明对手所奉行的教义没有理性的基础,而自己所持的教义是一种完美的真理。这样,宗教的一体化就变成顺理成章的了。

论争的发端是犹太人的《塔木德》,即所谓的口传《律法书》。这是一部卷帙浩繁的犹太典籍。在犹太人的心目中,它与成文《律法书》即《旧约》相并列作为自己的宗教法典。此书中除了严肃的律法性条文之外,还包括甚多先贤们不拘一格的解释和评论,甚至也包括一些诙谐、戏谑的语句。这正是这部书的独到之处,充分体现了犹太人的民族特点,但同时也暴露出《塔木德》和犹太教及其教义易受攻击的一面。用拉比耶希尔的话说,“《塔木德》就是犹太教”。这句带有自豪感和结论性的话充分说明了《塔木德》同犹太教的关系。正是由于此书中包含了所谓“亵渎神明”和“荒谬不经”的内容,才被当局认为是“对基督教的攻击”和“对基督徒的谩骂”,从而导致了对《塔木德》的审查、删节,甚至焚毁,并以此为基点,进而演变为一场以灭除犹太教为根本内容的全面性的攻击。上至教皇、国王,下至教士、教徒,形成了一支浩浩荡荡的讨伐大军,掀起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反犹狂热,在犹太人这个民族的历史上再次增添了悲惨的一页。

论争的核心是救世主的地位问题,或者说这个救世主重要到什么样的程度。对于犹太人来说,“救世主并不是十分重要的” (纳曼尼德语)。因为犹太人主张个体的奋斗,通过奋斗创造出一个和平、公正与繁荣的社会,而在奋斗的过程中,每一个个体的精神得到升华,所谓“拯救”,是同整个民族、整个人类相关联的。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救世主的降临与否或是何时降临并没有多么重要。而对于基督徒来说,救世主则具有压倒一切的重要性。由于继承了亚当的原罪,人类陷入了罪恶之狱而难以自救,因此必须要有一位神性的救世主,或者按照教义规定的那样,有一位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从而使灵魂获得拯救。既然灵魂的获救是如此重要和迫切,那么救世主的降临当然是头等重要的事。这个问题之所以成为历次论争的主要议题,是因为它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关于原罪的教义、“三位一体”的教义和救世主降临的时间与方式等,构成了犹太教与基督教两教之间的最大分野。即“对于犹太人来说,重要的事情是人们如何行动;而对于基督徒来说,则是人们如何信仰”(著者语)。尽管用我们今天的眼光来看,论争只是一种手段,其胜败在当时的环境下并没有多大的差别,但犹太教的教义有着更多的理性和人性是毋庸置疑的。

本书将巴塞罗那论争放在突出地位予以讨论,是因为纳曼尼德的出席以及他所撰写的那篇著名的记述《维库阿》,同时也是因为论争举行的时间和它“是唯一一次在相对公平的条件下进行的论战”(著者语)。纳曼尼德确实是一位伟大的学者,他的形象在当时的那种“黑暗”的背景下显得尤为突出。他在论争中所表现出的知识、辩才、勇敢和气势,压倒了所有论争中的每一位参加者,使得他的对手们为之倾倒,甚至当时主持论争的詹姆斯国王也不得不对他另眼相看,对他在论争中的表现大为称道。这次论争中的论证更深刻一些,范围更宽广一些,关于论争的原始记述的可信性可能更大一些,这是必然的。但是,关于这次论争,仍存在诸多待商榷之处,如有关《维库阿》的原本问题。有些问题恐怕是永远无法弄清的了。

遗憾的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关于这些论争的原始资料是残缺不全的,尚存部分资料的可靠性也存在一定的疑问。而在我国的犹太研究中,这一时期,尤其是有关两教论争方面的史料更是难得一见。人们在谈及犹太人的不幸历史和命运时,往往过于注重与其肉体上的苦难相联系,而在某种意义上忽视了这种更具破坏力和欺骗性的精神上的迫害。对于每一个犹太人和整个犹太民族来讲,后者的危害性在某些方面(精神上的瓦解与皈依基督教)大大超过了前者。这一点已为历史所证实。马克比的《犹太教审判》可以说填补了这一空白,对加强这一方面的研究无疑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副主席、山东省基督教两会会长王神荫主教在审阅本书书稿后认为,“这是一本记述中古世纪基督教与犹太教之间进行的三次大争论的专著,有些材料,颇不易得……”本人作为此书的译介者,也深感荣幸。

关于犹太教与基督教的关系,在近代,尤其是二战以后,两教势不两立水火不容的局面已经成为历史。以色列国的建立,结束了犹太人长达两千多年的“无家可归”的历史,犹太民族作为一个独立的国家的主体民族成为国际大家庭中的一员。这不能不说是人类文明与社会进步的一大成果,也是宗教进步的标志。结束对峙,提倡对话,是当前两教关系的基本特点。基督教承认了过去历史上对于犹太教的不公正,对犹太人表现出了温和的意向;而犹太人在复国以后,整个犹太教尤其是其中的改革派的“复仇”观念也大为缓和。两教之间宗教教义和观念方面的差异,基本上是属于学术上的争论和平等的对话。至于犹太人同阿拉伯人为维持生存空间而产生的长期争斗,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也开始进入了新的对话阶段,中东出现了和平的曙光。犹太文明融入人类的现代文明之中,结束战争,创造和平,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是我们的共同愿望。这些是题外话。

由于多次转译、有意的修订和无意的笔误,书中的原文部分尚有一些难点和疑点,有些在翻译过程中尽量作了处理,但仍难尽如人意。此书原稿语言混杂,语种甚多,译文中难免有不当之处;同时,个别希伯来文和阿拉米语保留了原文,并未作纯粹的音译处理,这是出于一种翻译规范化的考虑,祈读者见谅,并愿方家指正。

感谢海姆·马克比教授,他在百忙之中为本书写了中文版序言并对本人的翻译予以鼓励;利特曼犹太文明图书馆(Littman Library of Jewish Civilization)为本书的翻译提供了版权,使之得以顺利出版。另外,傅有德教授通读并校订了全文;书中的一些德文、法文和西班牙文语句的翻译得到了山东大学外语学院部分教师的帮助;部分拉丁文字得到了中国人民大学李秋零教授的指导,在此一并致谢。

转自:“商务印书馆学术中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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