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职称申报流程的详细步骤是什么?
步骤一:参照职称申报文件,首先核查自身是否满足职称评审条件;
步骤二:筹备职称评审申报材料,除了基本学历、资格证材料外,较为关键的有工作业绩、论文、专利、继续教育学时、社保材料、各类荣誉证书与文件等;
步骤三:着手提交职称评审申报材料,除纸质材料外,需按规定在网上上传 pdf 格式的材料;
步骤四:由专家对职称评审材料展开审核;
步骤五:职称评审评委会实施专家评审;
步骤六:进行职称评审答辩;
步骤七:公示职称评审结果;
步骤八:发放职称任职资格证。
职称网上评审流程是怎样的?
一、网上申报流程:
(一)网上注册
申报人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 “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选定要申报的评委会及专业学科组,开展网上注册并填写基本信息。
(二)填报资料
申报人员在完成注册信息后,进入申报系统填写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注册信息” 栏:“单位名称” 务必填写单位的完整名称(一般依照缴纳社保的单位名称填写,派遣人员以 “社保单位(用工单位)” 形式填写);“单位代码” 填写缴纳社保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上传照片”、“上传证件” 栏: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以及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请依照系统规定的尺寸与格式提交,保证清晰可辨且无变形。
3.“基本信息” 栏:各个栏目都应填写且保证精准无误,在 “申报类型” 中明确是否破格申报;全日制学位编号或非全日制学位编号必须准确填写。若无填写内容则写 “无”。
4.“学习经历” 栏:学历应从高中开始填写,学历及学位证书直接上传至 “学习经历” 栏对应的 “相关附件”。倘若高中学历证书丢失,可在备注栏注明遗失情况。对于在职取得专业硕士学位证书但无研究生学历证书的申报人,其基本信息栏的 “学历” 一项应依据本人所持有的最高学历证书填写。若同时取得学历学位,需将学历学位证书合并扫描成一个 PDF 文件上传。
5.“工作经历” 栏:填写参加工作以来的起止年月、单位及部门、职务(岗位)、职称、证明人等要素。在 “相关附件” 中上传与岗位对应的职称聘任材料(聘任表或聘书)。
6.“工作业绩” 栏:填写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技术工作业绩与成果,且附件必须提供 PDF 文件。
7.“项目课题” 栏:填写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承担或参与的项目名称、立项单位、立项时间、验收报告等要素,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其对应的 “相关附件”。
8.“专利课题” 栏:填写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承担或参与的专利课题,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其对应的 “相关附件”。
“获奖情况” 栏:填写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作为主要贡献者获得的专业性奖项,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 “附件资料”。
9.“论文著作” 栏:申报学术著作、论文或技术报告均应上传至此栏,提交封面、目录、内容、封底(打包成一个 PDF 文件作为附件上传)。
10.“相关表格” 栏:
(1)继续教育学时汇总表,并一同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
(2)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11.“附件资料” 栏:
(1)职称资格证书;
(2)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3)获奖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4)破格申报人员的推荐意见;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等。
此栏可上传 15 个文件,相关内容的文件可打包上传并在 “附件说明” 中进行精确说明。
12.申报表打印:申报材料填写与附件上传完成后,确认信息完整,生成并打印纸质申报表。
上传单位意见: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表》打印后,将包含 “个人承诺”“所在
13.位核实意见”“事业单位岗位情况” 页,按要求填写并签名加盖印章后,扫描成 PDF 文件上传至《单位意见》栏。
申报人员上报:确认上报材料无误后,点击上报。
二、材料审核
评委会办公室会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对于需要修改的,写明修改意见后通过网上申报系统退回,申报人依据意见修改后可重新提交审核。
三、受理号分配
(一)评委会办公室对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网上分配受理号,并通知获得受理号的申报人员提交纸质材料。
(二)审核未通过的,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申报人,无需报送书面材料。
材料
四、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人员取得受理号后,将纸质材料按照 “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装订成册,每份复印件均需单位审核盖章。报送时,把申报人材料装入文件袋(一人一袋),并将 “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页粘贴在文件袋封面。
五、申报注意事项:
(一)凡是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扫描原件并上传至系统,上传的电子文件务必字迹清晰、图像清楚。
(二)上传附件不能携带病毒,否则可能致使材料上传不完整从而影响评审。
(三)所有上传文件的名称需依据文件内容分别命名,防止漏传、重复上传、错误上传等情形。上传附件应遵循 “一个项目对应一个附件” 的原则,不得上传压缩包等其他格式文件,否则会影响评审。
(四)申报人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申报专业名称、手机号码等是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与评审的关键信息,务必填写准确。
(五)申报人首次提交后,要时常登录申报系统查看受理进度,若出现材料退回情况,应尽快依照要求修改完善并再次提交。未在评委会办公室规定的修改时限内完成修改的申报人,不纳入本年度评审受理范围。
(六)受理号一经发放不得修改,若上报的书面材料与职称服务系统上传的材料不一致,以系统上传材料为准。系统未上传的书面材料不得作为当年的申报材料,评委会办公室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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