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就好比一个大舞台,每个人都在舞蹈,所以台上就印满了脚印:高跟鞋的,皮鞋的,老人的,小孩的………当到了生命的尽头,灵魂就会重新走过那些脚印…….而我是个例外,我一直在路上,目的地就像在雾里,梦里,似有似无,有时会想不起来在寻找什么,因为他很模糊,在我又一次的失业后,我在灰尘中找到了他,一个与这个“正常人”社会格格不入的人。
还在我们学习自行车的时候他就开始研究车了:电动车,摩托车,轿车,也就这三样,因为零花钱不允许他继续扩大战区,尤其是摩托车我,我还只会在梦中骑它时,他就已经飞奔在大街小巷,引起我们的羡慕大人的咒骂。他无论到哪都显得格格不入,班级里他总是老师放弃同学讨厌的坏学生,毕业照理她是唯一一个不穿校服的人,而我算半个(拉链坏了)学校不准男生长发,她是唯一长发盖眼的男生,当学校不再管的时候,他又成了一个小一号的“灯泡“,那一时期,他成了学校的标志,男生眼中的偶像,女生眼中的渣…….只能说他们不了解他,我也不敢打包票完全了解他,但只有我了解他最多,他所多的书恐怕一个班的人加一起都没他多,他手巧,因为他家有好几箱模型,在他搬家的时候才知道,它可以通过声音判断车的牌子,又有什么故障…….修理店的老板曾经要收他为徒,被拒绝了,理由是”我要去大城市修车“
他走了,把他最爱的座机送给了我,那是我们去废品厂淘来的,花了一个暑假修好的,还有他带过的头盔,如果让他知道曾经我们飞驰在欢乐中的回忆被我扔到厚厚的灰尘下现在才让它重见阳光,估计会跳起来。
就在前一天,我正在洗车时,受到了他那封迟到了两个月的信,地址是一个在地图上找不到的山村,内容:我想“追风”了,那些属于我们的记忆想忽明忽暗的香烟,缕缕沁入心扉,模糊了视线。当我见到他时一定要说:“终于有地方收留你了.”
啊!想起来了,我在寻找那半个不再舞台上的脚印,而且我就在路上。
“我不停的行走,不停地歌唱,因为那是我自己的歌吟,自己的诗章。“你还记得吗?你一定记得,因为我经常忘记而凌乱了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