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苑交流QQ群:131705431
  • 文苑首页 >> 随笔 >> 文章正文
  • 父盗子杀

    类别:随笔 作者:木道长 给他发短信 日期:2018/1/15 15:24:11 网友阅读:1053次 网友推荐:1次  字号:   

    《劝孝歌》:“胎婴未成人,十月怀母腹。 渴饮母之血,饥食母之肉。 儿身将欲生,母身如在狱。 惟恐生产时,身为鬼眷属。 一旦儿见面,母命喜再续。 爱之若珍宝,日夜勤抚鞠。 母卧湿簟席,儿眠干被褥。 儿睡正安稳,母不敢伸缩。 儿秽不嫌臭,儿病身甘赎。 儿要能步履,举止虑颠状。 哺乳经三年,汗血耗千斛。 儿要能饮食,省口姿所欲。 劬劳辛苦尽,儿年十五六。 慧敏恐疲劳,愚怠忧碌碌。 有善先表扬,有过则教育。 儿出未归来,倚门继以烛。 儿行千里路,亲心千里逐。 孝顺理当然,不孝不如禽。”

    这是清末徐熙创作的一篇有关孝文化的诗歌。今天要讲述的故事也是关于孝道的。元朝年间,发生了一件轰动一时的案件。有那样一个人与自己的父亲早年分家,自己家境非常富裕可父亲却过得甚是穷困。(民有与父异居而富者。)一天夜里,那人的父亲悄悄地翻过儿子家的院墙来到儿子家中想盗取一些财物,夜里一片漆黑,儿子听到声响出来观瞧,只见一个人正在屋里面翻箱倒柜的找寻财物,没有认出那所谓的盗贼就是自己的父亲,误认为是家中进了大盗,于是便持利器进到屋里捉拿盗贼并最终在打斗中杀死了盗贼。掌灯之后,众人才发现,那盗贼不是别人而是儿子的父亲。(取烛视尸,则父也。)

    案子被报到了官府,案情之复杂让负责案件的官员也有些迟疑不敢轻易断案。案情传播开来之后,官员们议论纷纷,观点各不相同。有官员就认为说:“儿子杀了父亲,论理是不能轻饶的应当重判。可是他杀盗贼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那是自己的父亲,应该是误杀,从这方面来说,判他死刑的话未免又有些太重了。”案情引起的争论在朝野持续了很久。

    大司农张晋听到这种观点后,十分生气,愤而上疏道:“杀死贼人淡然应该得到宽恕,可是不行孝道的人就是杀了难道不也是应该的嘛。做儿子的自己生活过得这样富裕,可却让自己的父亲在贫困中苦苦挣扎,最后不得不沦为一个盗贼。这做儿子的是一个不孝子的罪行难道不是很清楚嘛?”张晋坚持要重刑,最终朝廷也支持了他的观点,案子最后判处了误杀了父亲的儿子死刑。

    本文评论 (共 0条)


关注成功!